ICS 03.100 A1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720—2008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Administrant & technical practice for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08-05-04发布 200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1720—2008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增俊、胡剑萍、李党会、王蜕、张捷、朱玉梅、侯仰标、徐月 GB/T21720—2008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要求、经营设施设备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开业和运营中的农贸市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农贸市场 5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服 务的零售场所。 4经营环境要求 AC 4.1场门应清洁、美观,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 4.2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 4.3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4.4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4.5市场内应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示。 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4.6场内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柜台,商品摆放整齐、干净。 4.7新建或改建的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5经营设施设备要求 5.1服务基础设施设备 应设立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投诉电话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 5.2计量设施设备 5.2.1计量器具应使用电子秤,应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 5.2.2应专设检定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平秤,便民复称。 5.3食品展陈设施设备 5.3.1鲜活水产品交易应配备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摊位前须设置下水 明沟。 1 GB/T21720—2008 5.3.2冷藏(冻)产品应配备冷柜陈列,保持产品冷藏(冻)状态。 5.3.3生鲜肉品应配备分割台,鼓励吊挂销售。 5.3.4活禽交易区应封闭或半封闭,应有笼子,设有封闭集中宰杀间,产生垃圾及时处理。 5.3.5直接人口的半成品、熟食品应有清洁、卫生外罩或覆盖物,不宜使用塑料布遮盖,出售散装食品 应使用专用工具。 5.4卫生安全设施设备 5.4.1现场食品加工应设有加工间,加工环境和操作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 5.4.2设有带洗手池的卫生间,保持卫生清洁,卫生间设置应满足市场人流量的需要,有醒目的标识 标志。 5. 4. 3 应设有防蝇、防鼠器具。 5.4.4应有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5.4.5应有污水排放管道设施,排放标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5.5检测设施设备 应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 5.6消防设施设备 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内部装修应符合GB50222的要求。 6经营管理要求 6.1商品质量管理 6.1.1应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责任 制度,公示质量承诺。 6.1.2应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和抽样检测制度。市场应向经销商索取食品进货票证及食品安全的有效 证明,对进人市场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监督管理,并有相应记录。 6.1.3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远离污染源,不应销售过 期、变质、失效等质量不合格商品。 6.1.4应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 监督退市,并记录在案。 6.2经销商管理 6.2.1应建立经销商协议准人制度,检查其合法经营资格,与人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 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6.2.2应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记录经销商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信息, 并及时更新。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6.2.3经销商应亮照经营,在摊位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6.2.4经销商应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批量销售台账。详实记录交易食品的供货商、品名、产地来源、进 货时间、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以便产品溯源和召回。 6.2.5应建立经销商的奖惩制度,定期对诚信经营等良好行为进行奖励,对缺斤短两、欺行霸市、销售 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及时处理。 6.3交易服务管理 6.3.1应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点。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对处理结 果和投诉者满意度应进行详细记录。 符合GB19085的要求。 6.3.3应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商品明码标价。 2 GB/T21720—2008 6.3.4应有计量管理制度,定期检定计量器具。 6.3.5应有消防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定时安检 6.4人员管理 6.4.1市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从业资格,培训上岗。 6. 4. 2 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6.4.3市场应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管理人员和经销商进行食品安全、消防的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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