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080.30 W 2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82—2011 精梳毛织品 Worsted fabric 2011-05-12发布 2011-09-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382—2011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炜卿、曹宪华、张德良。 1 GB/T26382—2011 精梳毛织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毛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的品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ISO105-A02:1993, IDT) GB/T2910—2009(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GB/T3917.2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392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ISO105-X12:2001, MOD)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3922—1995,eqvISO105-E04:1994) GB/T3923.1—1997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 样法 GB/T4666 纺织品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802.1 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GB/T5711-1997,eqvISO105-D01:1993)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GB/T5713—1997,eqvISO105-E01:1994) GB/T 615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GB/T6152—1997,eqvISO105-X11:1994) GB/T8427—2008纺织品包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12490—200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ISO105-C06:1994, MOD)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01026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 FZ/T0105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20008 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FZ/T2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静态浸水法 FZ/T20019 毛机织物脱缝程度试验方法 FZ/T20021—1999织物经汽蒸后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FZ/T70009 毛针织产品经机洗后的松弛及毡化收缩试验方法 1 GB/T 26382—2011 技术要求 3.1安全性要求 精梳毛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18401的规定。 3.2分等规定 3.2.1精梳毛织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二等品,低于二等品的降为等外品。 3.2.2精梳毛织品的品等以匹为单位。按实物质量、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三项检验结果评定,并以其 中最低一项定等。三项中最低品等有两项及以上同时降为二等品的,则直接降为等外品。 注:织品净长每匹不短于12m,净长17m及以上的可由两段组成,但最短一段不短于6m。拼匹时两段织物应品 等相同,色泽一样。 实物质量评等 3.3 3.3.1实物质量系指织品的呢面、手感和光泽。凡正式投产的不同规格产品,应分别以优等品和一等 品封样。对于来样加工,生产方应根据来样方要求,建立封样,并经双方确认,检验时逐匹比照封样 评等。 3.3.2 符合优等品封样者为优等品。 3.3.3 符合或基本符合一等品封样者为一等品。 3.3.4明显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二等品。 3. 3.5 严重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等外品。 3.4内在质量的评等 3. 4. 1 内在质量的评等由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综合评定,并以其中最低一项定等。 3. 4.2 物理指标按表1规定评等。 物理指标要求 项 目 限度 优等品 等品 二等品 幅宽偏差/cm 不低于 2. 0 2.0 5.0 平方米重量允差/% -4.0~+4.0 -5.0~+7.0 -14.0~+10.0 静态尺寸变化率/% 不低于 2. 5 3. 0 -4.0 绒面 3-4 3 3 起球/级 不低于 光面 4 3-4 3-4 80*/2×80/2及单纬纱高于等于40°/1 147 147 147 断裂强力/N 不低于 其他 196 196 196 15.0 一般精梳毛织品 10.0 10.0 不低于 撕破强力/N 70/2×70°/2及单纬纱高于等于35/1 12.0 10. 0 10.0 汽蒸尺寸变化率/% 1.0~+1.5 -1.0~+1.5 落水变形/级 不低于 4 3 3 脱缝程度/mm 不高于 6.0 6.0 8.0 纤维含量/% 按FZ/T01053执行 注1:双层织物联结线的纤维含量不考核。 注2:休闲类服装面料的脱缝程度为10mm 3.4.3 染色牢度的评等按表2规定。 2 GB/T 26382—2011 表 2 染色牢度指标要求 单位为级 项 目 限度 优等品 等品 二等品 ≤1/12标准深度(中浅色) 4 3 2 耐光色牢度 不低于 >1/12标准深度(深色) 4 4 3 色泽变化 4 3-4 3. 耐水色牢度 毛布沾色 不低于 4 3 3 其他贴衬沾色 4 3 色泽变化 4 3-4 3 耐汗渍色牢度 毛布沾色 不低于 3-4 3 其他贴衬沾色 4 3-4 3 色泽变化 4 4 3-4 耐熨烫色牢度 不低于 棉布沾色 4 3-4 3 干摩擦 4 3-4 3 耐摩擦色牢度 不低于 湿摩擦 3-4 3 2-3 色泽变化 4 3-4 3-4 耐洗色牢度 毛布沾色 不低于 4 4 3 其他贴衬沾色 4 3-4 3 色泽变化 3-4 4 4 耐干洗色牢度 不低于 溶剂变化 4 3-4 注1:使用1/12深度卡判断面料的中浅色”或“深色”。 注2:“只可干洗”类产品可不考核耐洗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 注3:“手洗”和“可机洗”类产品可不考核耐干洗色牢度。 注4:未注明“小心手洗”和“可机洗”类的产品耐洗色牢度按“可机洗”类执行 3.4.4 “可机洗类”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考核指标按表3规定 表3 3“可机洗”类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要求 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 目 限度 项 西服、裤子、服装外套、大衣、连衣裙、上衣、裙子 衬衣、晚装 宽度 -3 -3 松弛尺寸变化率/% 不低于 长度 -3. -3 洗涤程序 1X7A 1X7A 宽度 -3 -3 总尺寸变化率/% 长度 不低于 -3 -3 边沿 -1 -1 洗涤程序 3X5A 5X5A 3. 5 外观质量的评等 3.5.1外观疵点按其对服用的影响程度与出现状态不同,分局部性外观疵点和散布性外观疵点两种, 分别予以结辫和评等。 3.5.2 局部性外观疵点,按其规定范围结辫,每辫放尺10cm,在经向10cm范围内不论疵点多少仅结 辫一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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