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40 X 0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109—2008 代替GB/T17109—1997 粮食销售包装 Package of grain sells 2008-11-04发布 2009-01-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7109—2008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7109一1997《粮食销售包装》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17109—1997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对包装材料的要求; 修改了包装规格的要求; —取消了对内装物的要求。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GB/T17109—1997。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新乡面粉厂、杭州恒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存荣、刘继兴、孔金祥、唐怀建、闵国春、大江、陈志成、张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109—1997。 GB/T17109—2008 粮食销售包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销售包装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和储存、运输 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颗粒状和粉状粮食的销售包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图标 GB/T4857.5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9686 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 GB/T17344包装包装容器气密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粮食销售包装 packageofgrainsells 以销售为目的,为保护粮食品质,方便储运,按一定的技术要求制作的包装容器及材料的总称。 3.2 包装材料packagingcontainerandmaterial 直接接触或可能接触供直接销售粮食的材料。 3.3 包装容器 container 盛装粮食加工产品的器具的总称。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应与粮食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管 理办法的规定 4.1.2包装容器应便于消费者开启、使用、搬运、储存;应能保护食用粮食安全、卫生,符合相应包装容 器的卫生标准。 4.1.3包装容器的生产应取得食品包装卫生许可证。对于已纳入容器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应通过相 应机构认证并取得生产许可证 4.2包装材料要求 4.2.1应按包装技术要求,合理选择安全、卫生、环保的包装材料。 1 GB/T 17109—2008 4.2.2包装材料不应与内装物发生任何物理和化学作用而损坏内装物 4.2.4辅助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5的要求,内壁涂料应符合GB9686的要求。 4.3包装容器要求 4.3.1各种包装容器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并符合4.3.2~4.3.5的要求 4.3.2包装产品规格尺寸的设计应给封口、气调或采用真空包装留有足够余量,规格尺寸应参照有关 尺寸标准规定,并与运输包装尺寸相匹配。 4.3.3包装规格系列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米 粮食销售包装规格系列 品名 规格系列/kg 颗粒状粮食 1,2,2.5,5,10,15,20,25,50 粉状粮食 0.5,1,1.5,2,2.5,5,10,25,40,50 4.3.4包装容器的强度应符合GB/T4857.5的要求。 4.3.5复合包装袋应符合GB9683的要求。 5 检验方法 SAC 5.1质量检验:各类包装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按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执行。 5.2气密性检验:按GB/T17344的规定执行。 5.3包装强度检验:按GB/T4857.5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抽样:不同材质、不同形状的包装容器按相应的方法进行抽样。袋类的包装容器抽样件数按表2 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6.2销售包装质量要求按4.3的要求检验,有一项不合格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不能作为粮食包装。 表2抽样件数 批量/件 抽样件数 ≤10 全抽 10~250 ≥10 >250 ≥30 7标签标识 7.1采用陶瓷、玻璃、瓷等材料制造的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包装容器表面装潢与印刷应符合商标法的规定。 8运输和储存 8.1陶瓷、玻璃、塘瓷容器以及桶状容器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和滚动,袋类容器应防止日晒、雨淋及 污染。 8.2包装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不应雨淋、日晒、受潮。 8.3存放处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对内装物产生污染。 2 GB/T 17109—2008 4.2.2包装材料不应与内装物发生任何物理和化学作用而损坏内装物 4.2.4辅助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5的要求,内壁涂料应符合GB9686的要求。 4.3包装容器要求 4.3.1各种包装容器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并符合4.3.2~4.3.5的要求 4.3.2包装产品规格尺寸的设计应给封口、气调或采用真空包装留有足够余量,规格尺寸应参照有关 尺寸标准规定,并与运输包装尺寸相匹配。 4.3.3包装规格系列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米 粮食销售包装规格系列 品名 规格系列/kg 颗粒状粮食 1,2,2.5,5,10,15,20,25,50 粉状粮食 0.5,1,1.5,2,2.5,5,10,25,40,50 4.3.4包装容器的强度应符合GB/T4857.5的要求。 4.3.5复合包装袋应符合GB9683的要求。 5 检验方法 SAC 5.1质量检验:各类包装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按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执行。 5.2气密性检验:按GB/T17344的规定执行。 5.3包装强度检验:按GB/T4857.5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抽样:不同材质、不同形状的包装容器按相应的方法进行抽样。袋类的包装容器抽样件数按表2 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6.2销售包装质量要求按4.3的要求检验,有一项不合格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不能作为粮食包装。 表2抽样件数 批量/件 抽样件数 ≤10 全抽 10~250 ≥10 >250 ≥30 7标签标识 7.1采用陶瓷、玻璃、瓷等材料制造的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包装容器表面装潢与印刷应符合商标法的规定。 8运输和储存 8.1陶瓷、玻璃、塘瓷容器以及桶状容器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和滚动,袋类容器应防止日晒、雨淋及 污染。 8.2包装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不应雨淋、日晒、受潮。 8.3存放处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对内装物产生污染。 2
GB-T 17109-2008 粮食销售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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