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7.100.01 A 1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497.22012 部分代替GB/T17497—1998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第2部分:塑料与金属箔类 Decorative products by flexographic printing- Part 2:Plastic film and foil 2012-12-31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7497.2—2012 前言 GB/T17497《柔性版装潢印刷品》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纸张类; 一第2部分:塑料与金属箔类; 一第3部分:瓦楞纸板类。 本部分为GB/T1749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GB/T17497—1998《柔性版装潢印刷品》,与GB/T17497—1998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删除了属于过程控制的“实地密度”(见1998年版4.2) 删除了属于过程控制的“网点增大值”(见1998年版4.6); 一对“印面外观”作了适当的修改(见5.1,1998年版4.1); 对套印误差”作了适当的修改(见5.2,1998年版4.4); 一 一对“同批同色色差”作了适当的修改(见5.3,1998年版4.5); 增加了“印面脏污点限量”要求(见5.1.1.4,5.1.2.4); 一增加了“烫印与印刷图文的套准误差”要求(见5.7); 增加了“模切尺寸误差”要求(见5.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彩华包装集团公司、深圳市英杰激光数字制版有限公司、上海正伟印刷有限 公司、兰州新世纪彩色包装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 公司、北京印刷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印刷委员会、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柔性版印刷分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敏艳、刘铁、李祥春、徐勇、张幸彬、王洋、许文才、殷金华、滕跃民、陈麒祥、龚仁。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497—1998。 I GB/T 17497.2—2012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第2部分:塑料与金属箔类 1范围 GB/T17497的本部分规定了塑料与金属箔类柔性版装潢印刷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柔性版装潢印刷的塑料与金属箔类印刷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707一2008凹版装潢印刷品 GB/T18722印刷技术反射密度测量和色度测量在印刷过程控制中的应用 GB/T19437印刷技术印刷图像的光谱测量和色度计算 GB/T21302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CY/T3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CY/T17印后加工纸质印刷品上光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柔性版印刷 flexographicprinting 用弹性凸印版将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印刷方式。 [GB/T9851.1—2008,定义5.10] 3.2 烫印hot foil-stamping 在纸张、纸板、纸品、涂布类等物品上,通过烫模将烫印材料转移在被烫物上的加工。 [GB/T9851.7—2008,定义4.7] 3.3 上光coating 在印品表面涂布透明光亮材料的工艺。 [GB/T9851.7—2008,定义4.5] 3.4 覆膜 莫filmlaminating 将涂有黏合剂的塑料薄膜覆合到印品表面的工艺。 [GB/T9851.7—2008,定义4.6] 1 GB/T 17497.2—2012 3. 5 模切diecutting 用模具将印品切成所需形状的工艺。 [GB/T9851.1—2008,定义4.10] 3.6 主要部位 primesection 画面上反映主题的部位,如图案、文字、标志等。 [GB/T7705—2008,定义3.8] 3.7 次要部位 subprime section 画面上除主要部位以外的其他部位。 [GB/T7705—2008,定义3.9] 4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质量分为精细产品和一般产品。 5技术要求 5.1 印面外观 5. 1. 1 精细产品 5.1.1.1成品应整洁、平整、无褶皱。 5. 1. 1.2 文字清晰完整、无缺笔断划,小于小6号(6.5P)的文字应不影响认读。 5. 1. 1. 3 主要部位无条杠、重影、水波纹、划伤、糊版和拉丝等 5. 1. 1. 4 印面脏污点限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精细产品印面脏污点限量要求 产品主要部位面积/m² 产品次要部位面积/m 脏污点最大长度/mm 脏污点最大长度/mm ≤0.300.30~0.80 ≥0.8 ≤0.50 0.50~1.00 ≥1.00 ≥0.35 不允许 ≥0.80 不允许 0.20~0.35 ≤3个 ≤5个 ≤7个 0.35~0.80 ≤3个 ≤5个 ≤7个 ≤0.20 允许 ≤0.35 允许 5. 1.1.5 图像网点应清晰、均匀。 5. 1. 1.6 覆膜牢固,无褶皱、卷曲、起泡、起膜、亏膜、划痕等。 5. 1. 1.7 烫印牢固,无色变、漏烫、糊版、爆裂、气泡等。ZC 5. 1.1.8 上光表面干净、平整、光滑、完好,无花斑、褶皱等现象。 5. 1. 1. 9 模切切口光滑、痕线饱满,无污渍、毛边、粘连和爆线,无胶条印痕和底模痕。 5. 1. 2 一般产品 5. 1. 2. 1 成品整洁、平整、无褶皱。 2 GB/T17497.2—2012 5. 1. 2. 2 2文字清晰完整,小于6号(7.5P)的文字不影响认读。 5.1.2.3主要部位无明显条杠,重影、水波纹、划伤、糊版和拉丝等。 5.1.2.4印面脏污点限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一般产品印面脏污点限量要求 产品主要部位面积/m 产品次要部位面积/m 脏污点最大长度/mm 脏污点最大长度/mm 0.30~0.80 0.30~0.80 ≥0.80 ≤0.30 ≥0.80 ≥0.50 不允许 ≥0.80 不允许 0.35~0.50 ≤3个 ≤5个 ≤7个 0.50~0.80 ≤3个 ≤5个 ≤7个 ≤0.35 允许 ≤0.50 允许 5.1.2.5图像网点基本清晰、均匀。 5.1.2.6 覆膜牢固,无明显褶皱、卷曲、起泡、起膜、亏膜、划痕等。 5. 1. 2. 7 烫印牢固,无明显色变、漏烫、糊版、爆裂、气泡等。 5. 1.2.8 上光表面干净、平整、光滑、完好、无花斑、褶皱现象。 5. 1. 2. 9 模切切口基本光滑、痕线饱满,无污渍、毛边、粘连和爆线,无明显胶条印痕和底模痕。 5.2 套印误差 套印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套印误差 单位为毫米 精细产品 一般产品 承印材料 主要部位 次要部位 主要部位 次要部位 塑料与金属箔 ≤0.20 ≤0.30 ≤0.30 ≤0.50 5. 3 实地印刷 同批同色色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同批同色CIELABAEa色差要求 精细产品 一般产品 承印材料 L*>50.00 L*≤50.00 L>50.00 L≤50.00 塑料 ≤3.50 ≤3.00 4.00 ≤3.50 金属箔 ≤4.00 ≤4.00 ≤4.50 ≤4.00 5.4 墨层结合牢度 墨层结合牢度应符合GB/T7707—2008中4.2的规定。 5.5上光 上光应符合CY/T17的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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