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 160. 10 X 6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966—2008 代替GB18966—2003 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葡萄酒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Yantai wines 2008-06-25发布 200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966—2008 前言 GB17924一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18966—2003《原产地域产品烟台葡萄酒》。 本标准与GB1896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修订了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所有“原产地域”表述修订为“地理标志”; 将分类中“静止葡萄酒”修改为“平静葡萄酒“(见第5章); 一依据GB15037《葡萄酒》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苯甲酸、山梨酸限量指标,删除滴定酸指标 (见6.4.2); 将发酵葡萄酒的卫生要求单列(见6.4.3); 表4中的总糖、二氧化碳指标不引用GB/T17204和GB/T15037,指标直接列人表4中,并增 加了3个注(见6.4.2); 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见6.4.4); 修改了卫生指标(见7.3); 修改了抽样方式和数量(见8.2); 检验规则中对出厂检验的项目进行了修改(见8.3.2)。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烟台白洋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中 粮君顶酒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佩选、李记明、吕琦昌、朱济义、刘世果、刘祥、李福玉、焦复润、王作仁、 孙学高、陈青昌、邵学东、卫晓红、李慧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966—2003。 GB/T18966—2008 地理标志产品烟台葡萄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台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 标志产品烟台葡萄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 11856 白兰地 GB15037 葡萄酒 GB/T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17204 饮料酒分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 1 烟台葡萄酒 Yantaiwines 以产自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新鲜葡萄,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经 本标准工艺发酵酿制或蒸馏而成的葡萄酒。发酵酒自然酒度不低于9%(体积分数),蒸馏酒原酒自然 酒度不低于8%(体积分数)。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烟台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 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限于烟台市现辖行政区域内,见附录A。 5分类 按色泽分: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 按二氧化碳压力分: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 1 GB/T18966—2008 按含糖量分:干型、半干型、半甜型、甜型 按工艺分:发酵葡萄酒、白兰地。 按是否加香分:加香葡萄酒、非加香葡萄酒。 6要求 6.1原料要求 6.1.1产地要求 烟台葡萄酒的原料应产自本标准规定的保护范围内。 6.1.2品种要求 6.1.2.1酿造红葡萄酒的品种:蛇龙珠(CabernetGernischet)、赤霞珠(CabernetSauvignon)、梅鹿辑 (Merlot)、品丽珠(CabernetFranc)、西拉(Syrah)、黑比诺(PinotNoir)、宝石解百纳(RubyCabernet)、 法国兰(BlueFrench)、佳美(Gamay)、增芳德(Zinfandel)、佳丽酿(Carignane)、玫瑰香((MuscatHam burg)、烟-73(Yan-73)、烟-74(Yan-74)。 6.1.2.2酿造白葡萄酒的品种:霞多丽(Chardonnay)、白比诺(PinotBlanc)、贵人香(ItalianRiesling)、 玫瑰香(MuscatHamburg)、雷司令(Riesling)、长相思(SauvignonBlanc)、白诗南(CheninBlanc)、赛美 容(Semillon)、白羽(Rkatsiteli)。 6.1.2.3酿造桃红葡萄酒的品种:黑比诺(PinotNoir)、佳丽酿(Carignane)、玫瑰香((MuscatHam burg)。 6.1.2.4酿造白兰地的品种:白玉霓(UgniBlanc)、佳丽酿(Carignane)、白羽(Rkatsiteli)。 6.1.3葡萄质量要求 酿造发酵酒的葡萄含糖量应大于等于170g/L;酿造白兰地的葡萄含糖量应大于等于130g/L;果 皮着色均勺匀;果粒新鲜、洁净;无病虫果、霉烂果、裂果、生青果;无农药污染 6.2工艺要求 6.2.1红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后,浸渍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25℃~30℃,发酵时间7d~15d,当糖度 降至规定要求时分离转罐,进行苹果酸-乳酸发酵,当苹果酸-乳酸发酵结束时,进行分离、澄清、贮藏、稳 定性处理、除菌过滤。新鲜型葡萄酒贮藏期24个月以下;陈酿型葡萄酒藏期24个月以上,应采用橡 木桶贮藏。 6.2.2白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压榨后,将葡萄汁低温澄清、分离、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16℃~20℃,发酵时间 10d~20d,当糖度降至规定要求时进行分离转罐、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除菌过滤。新鲜型葡萄酒 6.2.3桃红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后,控制浸渍,浸渍温度控制在24℃~26℃,浸渍时间48h内。当颜色 达到规定要求时分离皮渣、接种发酵,发酵温度控制在16℃~20℃,发酵时间7d~15d。当糖度降至规 定要求时进行分离转罐、澄清、贮藏、稳定性处理、除菌过滤。 6.2.4起泡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压榨后,将葡萄汁低温澄清、分离、发酵,当糖度降至4g/L时进行分离转罐、澄清、 贮藏、稳定性处理。加酵母、糖浆等到瓶或罐二次发酵。瓶式发酵经贮藏后上架斜沉、转瓶、吐渣、添瓶、 打塞、包装。罐式发酵经贮藏后澄清处理、过滤、装瓶。 6.2.5加香葡萄酒工艺要求 在葡萄酒的分离澄清工艺后,加芳香植物浸取液,其他工艺同葡萄酒。 2. GB/T18966—2008 6.2. 6 白兰地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压榨后发酵,当糖度降至4g/L时进行蒸馏、入橡木桶贮藏、勾兑、稳定性处理、灌 装。其中,在橡木桶贮藏时间不低于24个月。 6.3感官要求 6.3.1 白兰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白兰地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外观 金黄色至赤金色,澄清透明、晶亮、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具有醇和的酒香、浓郁的橡木香和甜蜜的枣果香,香气幽雅、和谐悦人 口味 醇和、甘冽、酒体丰满、协调细腻 6.3.2 发酵葡萄酒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发酵葡萄酒感官要求 要 求 项 目 红葡萄酒 白葡萄酒 桃红葡萄酒 加香葡萄酒 起泡葡萄酒 除了具备所属颜 紫红、深红、宝石 近似无色、微黄 色类型葡萄酒所具 桃红、淡玫瑰红、浅 深红、棕红、浅 红、红微带棕色、棕 带绿、浅黄、禾杆 备的特点外,还应 红色;澄清透明、有 红、金黄色、浅黄 外观 红色;澄清透明、有 黄、金黄色;澄清透 具备:酒注入杯,应 光泽,无明显悬 色;澄清透明、有光 光泽,无明显悬 明、有光泽,无明显 有细微的串珠状气 浮物 泽,无明显悬浮物 浮物 悬浮物 泡升起,气泡细腻、 持久 黑加仑、黑胡椒、 具有丁香、肉桂 柠檬、苹果、草莓 花果、殺树花等 应具备所属类型 香气 小浆果、堇菜花等 等多种植物及药材 及小浆果香气 香气 葡萄酒的香气 香气 香气 醇厚、协调、圆 协调、圆润、平 醇正、和谐、有杀 滋味 柔和、爽净 柔顺、纯正 润、丰满 衡、悠长 口力 6.4 理化和卫生要求 6.4.1 白兰地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白兰地理化要求 项 目 求 酒精度(20℃)(体积分数)/% 40.0±1.0 非酒精挥发物总量(挥发酸+酯类+醛类+糠醛+高级醇)/(g/L)[100%(体 1.25 积分数)乙醇」 铜/(mg/L) 4.0 铁/(mg/L) 1.0 甲醇/(g/L)[100%(体积分数)乙醇] 1.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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