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634.772 B 31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82788 香 蕉 Banana 1989-03-01实施 1988-09-20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R27—88 香蕉 Banana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焦收购的等级规格、质量指标、检验规则、方法及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香蕉果品的条蕉、梳蕉的收购质量规格。 引用标准 GB2762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2763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残留量标准 3术语 3.1 条蕉:指果穗(串蕉)。 3.2 梳蕉:指果手(果段)。 3.3 果指:指每只果实。 3.4 同一类品种特征:指香蕉的形状、色泽相似之性状。 3.5 果实长度:指自果柄基部沿果身外弧线到果顶的长度。 3.6 中间一梳:指整条蕉奇数的中间一梳或偶数中间的两梳平均数。 3.7 形状完整:指香蕉果实排列紧密有规律、果实大小基本一致,不缺果指,无连体蕉和扭曲等畸形 蕉。 3.8皮色青绿:指果实色泽保持香黛自然青绿色。 3.9成熟适当:指各个不同季节的蕉已达到适当成熟阶段。 3.10饱满度标准:果身微凹,棱角明显,其饱满度为75%以下,果身圆满,尚见棱角为75%~80%, 果身圆满无棱者为过熟现象。 3.11 腐烂:指任何腐败损及果轴、果柄以及果实部分者。 3.12裂果:指果皮破裂,露出果肉。 3.13断果:指果实折断为两段或多段。 3.14裂轴:指果轴因割切不当或指座不坚实而受外力破裂者。 3.15折柄:指果柄受损面流乳汁。 3.16 轻度损害 3.16.1 压伤、擦伤:指果实被压或磨擦而损伤,但不明显。 3.16.2 日灼:指果实被曝日灼伤,使果皮失去正常色泽。 3.16.3 疤痕 a. 水锈:指香蕉果实表皮部发生之锈迹。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10%。 b. 伤痕:指被风伤害或鸟、昆虫等动物咬伤,抓伤果皮而形成的疤。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 超过 5 %。 3.16.4黑星病:果皮被害部分皇黑斑点。平均每平方厘米不得超过1点。 3.17 般损害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8-09-20批准 1989-03-01实施 1 GB 9827-88 3.17.1 压伤、擦伤:梳蕉中平均不得超过2cm²。 3.17.2 日灼: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5%。 3.17.3 疤痕 a. 水锈: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20%。 b. 伤疤: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10%。 3.17.4 黑星病平均每平方厘米不得超过3点。 3.18 重损害 3.18.1 压伤、擦伤:一梳蕉中平均不得超过4cm²。 3.18.2 日灼: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10%。 3.18.3 疤痕 a. 水锈: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30%。 b. 伤疤:一梳蕉中按只数计,不得超过20%。 3.18.4 黑星病平均每平方厘米不得超过6点。 3.19 清洁:指果实无尘上、农药残留或任何其他物质污染。 4质量指标 4.1规格质量 条蕉分级:条蕉依品质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应符合表1的各项指标规定。 4.1.1 表1条蕉规格质量 等级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特征 香熊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 香黛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 香蕉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 色泽 征。果实新鲜,形状完整,皮 征。果实新鲜,形状究整,皮 征。果实新鲜,形状尚完整, 色青绿,有光泽,清洁 色青绿,清洁 皮色青绿,尚清洁 成熟度 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 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 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 80 % 80 % 80 % 重量、梳 每条香蕉重量在18kg以上, 每一条香蕉重量在14kg以上, 每一条香蕉重最在11kg以上, 数、长度 不少于七慌,中间一梳每只长 不少于六梳,中间一梳每只长 不少于五梳,中间一梳每只长 度不低于23cm 度不低于20cm 度不低于18cm 每干克 尾梳焦每于克不得超过12只。 尾梳蕉每下克不得超过16只。 尾梳蕉每于克不得超过20只。 只数 每批中不合格者以条蕉计算, 每批中不合格者以条蕉计算, 每批中不合格者以条蕉计算, 不得超过总条数的3% 不得超过总条数的5% 不得超过总条数的10% 伤病害 无腐烂、裂果、断果。裂轴、 无腐烂、裂果、断果。裂轴、 无腐烂、裂果、断果。裂轴、 压伤、擦伤、日灼、疤痕、黑 压伤、擦伤、日灼、疤痕、黑 压伤、擦伤、日灼、疤痕、黑 星病及其他病虫害不得超过轻 星病及其他病虫害不得超过一 星病及其他病虫害不得超过重 度侦害 般损害 果轴头必须留有头梳蕉果顶 果轴头必须留有头梳蕉果顶 果轴头必须留有头梳蕉果顶 1 ~ 3 cm 1 ~ 3cm 1 ~ 3 cm 4.1.2梳焦分级:梳蕉依品质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应符合表2的各项指标规定。 2 GB 9827--88 表2梳蕉规格质量 等级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特征 香蕉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特征。 香蕉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特征。 香薰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特征。 色泽 果实新鲜,形状完整、皮色青绿、 果实新鲜,形状完整、皮色青绿、 果实新鲜、形状尚完整、皮色青 有光泽、清洁 有光泽、清洁 绿,尚清洁 成熟度 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80% 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80% 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80% 梳型完整,每干克不得超过8 梳型完整,每干克不得超过11 每千克 梳型完整,每于克不得超过14 只。果实长度22cm以上。每批中 只数 只。果实长度19cm以上。每批中 只。果实长度16cm以上。每批中 不合格者,以梳数计算,不得超 不合格者,以梳数计算,不得超 不合格者,以梳数计算,不得超 过总梳数的 5 % 过总梳数的 10 % 过总梳数的10% 伤病害 不得有腐烂、裂果、断果。允 不得有腐烂、裂果、断果。允 不得有腐烂、裂果、断果。允 许有压伤、擦伤、折柄、日灼、 许有压伤、擦伤、日灼、疤痕、 许有压伤、擦伤、日灼、疤痕、 疤痕、黑星病及其他病虫害所引 黑星病及其他病虫害所引起的一 黑星病及其他病虫害所引起的重 起的轻度损害 般损害 损害 果轴 去轴,切口光滑。果柄不得软 去轴,切口光滑。果柄不得软 去轴,切口光滑。果柄不得软 弱或折损 弱或折损 弱或折损 4.2卫生指标 按GB27.62~2763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执行。对产品的检疫,按国家植物检疫有关规定执 行。 5检验规则与方法 5.1每一等级的果实必须符合该等级标准。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者,降为下等级,不合格者为等 外品。凡是药害、冻、黄熟蕉、浸水蕉一律不收购。 5.2条蕉收购后,须要竖直,轴尾向上,轴头向下,只准放一层,不允许叠堆乱放,并及时加工、包 装。 5.3成件商品送到收购站,应按规定的堆码方法,存放于指定的地方。点清件数,并进行外包装和标 志检验。 5.4取样:取条蕉或每批件数的10%,必要时酌情增加或减少取样比例。所取样品仅供重量和质量检 验。 5.5重量检验:条蕉以缺(片)称重,求计重量。成件样品检验净重。 5.6感观检验:对样果逐条逐梳进行检查,按照本标准规定将果实形状、皮色、长度及伤病害等逐一 检验。 6包装要求 6.1包装:盛香蕉的容器纸箱、竹篓必须清洁、无异味,内部无尖突物,无虫孔及霉变现象,牢固美 观。 8 GB 9827—88 6.1.1 纸箱:用牛皮纸板或瓦楞原纸加工制成,容量净重12kg或18kg。 6.1.2竹篓:用青白簸片制成,容量净重20kg或25kg。 6.1.3装 装箱方法:用纸箱盛装香蕉,箱内套装薄膜袋,蕉果弓形背部不得向下,只装同等级果实。 6.1.4装 装篓方法:篓内壁用草纸垫一层或多层,蕉果弓形背部不得向下,只装筒等级果实。篓盖用铁 丝拎牢。 6.2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等级、毛重、净重、包装日期、产地以及收购站检查人员姓名。
GB-T 9827-1988 香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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