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 040. 20 N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723—1995 实验室玻璃仪器 干燥器 Laboratory glasswareDesiccator 1995-10-24发布 1996-07-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723-1995 实验室玻璃仪器 干燥器 Laboratory glassware--- Desiccator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干燥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储藏易于吸收水分,需避光之化学试剂和精密仪器零件的普通干燥器(含棕色)和真 空干燥器(含棕色)。 2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6543瓦楞纸箱 GB6582玻璃在98C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GB/T15726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 3产品分类 3.1产品种类 根据用途分为普通干燥器(含棕色)和真空干燥器(含棕色)。 3.2规格系列(按器身内径分) 3.2.1普通干燥器:100,120,150,180,210,240,300,350mm。 3.2.2真空干燥器:100,120,150.180,210,240mm。 3.3结构及规格尺寸 普通干燥器的结构如附录A(参考件)图A1、图A3所示。 真空干燥器的结构如附录A(参考件)图A2、图A4所示。 规格尺寸见附录A(参考件)表A1、表A2。 4技术要求 4.1材质 采用透明(含棕色)钠钙硅玻璃或硼硅玻璃制造。 4.2理化指标 4.2.1耐水等级:1级、2级或3级。 4.2.2内应力 4.2.2.1干燥器盖双折射光程差≤200nm/cm。 4.2.2.2干燥器身双折射光程差≤160nm/cm。 4.2.3真空干燥器的耐压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0-24批准 1996-07-01实施 1 GB/T15723—1995 在剩余压力不大于 6 kPa 状态下,不爆。 4.2.4磨砂密合性 磨砂面细腻光滑,并要符合密合性要求。 4.3外观要求 4.3.1干燥器应均勾透明,其缺陷允许范围如表1。 表1 mm 名称 气 泡 结石(含铁屑) 节 瘤 规定 最大直径 个数 最大直径 个数 最大直径 个数 最大直径 个数 规格 100 6 2 3 2 1. 5 2 4 2 120 6 2 3 2 1. 5 2 4 2 150 6 2 3 2 1. 5 2 4 2 180 8 3 1. 5 2 4 2 210 8 2 4 3 2 2 5 2 240 10 2 5 3 2 2 5 2 300 12 2 6 2 2 5 2 350 18 2 10 3 3 6 2 400 18 2 10 3 3 2 6 2 注:①不允许有严重条纹存在(封样比较。 ②气泡2 mm以下不计,结石1 mm以下不计,节瘤2 mm以下不计,但应分散存在。 ③结石不允许有炸裂纹。 ①破气泡不允许有。磨砂面气泡、气线以不破为合格。 4.4型体要求 4.4.1 干燥器盖:圆结和颈(真空)应垂直,不得有明显歪斜。 4.4.2干燥器身以瓷板放入后平稳为准。 4.4.3干燥器底应平稳,不得外凸,置于平板上不得摇晃。 4.4.4 盖与身内外要光洁,不允许有明显的擦伤、裂纹。 4.4.5干燥器身与盖的磨砂面应平整细腻光滑,不大于3mm的崩损缺口不得超过三处,且其边缘不 得刺手。 4.4.6真空干燥器塞子粗砂印或光斑应小于塞长的四分之一。 4.5磨砂宽度和盖与底的配合公差如表2。 表 2 mm 规格 100 120,150 180,210 240 300,350 名称 磨砂宽度 12 18 22 24 26 盖大于底 2 3 4 5 5 盖小于底 2 3 3 4 2 GB/T15723-1995 5试验方法 5.1产品规格尺寸用直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5.2外观缺陷以目测为主,必要时用真直尺、游标卡尺测量。 5.3耐水性能按GB6582测定。 5.4内应力按GB/T15726测定。 5. 5 耐压试验方法 以机械真空泵接上涂好真空脂的真空干燥器,抽真空至剩余压力不大于6kPa。关闭活塞,静置 24h,打开活塞,有空气吸入为合格。 5.6磨砂密合性试验方法 将干燥器磨口边擦洗清洁后沾水,把燃烧的纸团放入干燥器内,盖好盖,待纸团熄灭后,提起圆结, 1 min内器盖与器身不脱离为合格。 6验收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生产厂必须保证所交付的干燥器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规定,并在每个单位包装中附有产品合格 证。收货方凭合格证收货,如有异议时,可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收。 6.1.2抽样按GB2828执行。 6.1.2.1批量 同一时间所交付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1.2.2抽样方法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6.1.3检查项目、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见表3。 表3 检查项目 耐压、内应力、密合性 规格尺寸、外观要求 合格质量水平AQL 1. 5 6.5 检查水平 IL. 注:若一次抽样有某一缺陷不合格时,则进行二次抽样,但检查项目只限一次抽样的不合格项目。 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三个月进行-次,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的所有项日。 耐水性能按GB6582的要求制备样品和检验,其他项目与出厂检验相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a.商标; b.规格。 7.1.2包装箱标志: 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191的有关规定。 SAC a.应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b.产品名称; 3 GB/T15723 —1995 c. 产品规格及数量; d.制造厂名、厂址。 7.2 2包装 7.2.1干燥器内包装采用废纸或泡沫将产品卡紧,防止产品碰撞破损。 7.3运输和存 7.3.1运输:运输过程中防止剧烈震动、挤压和雨淋,严禁抛掷,轻拿轻放。 7.3.2贮存:应室内贮存,垛码不宜过高,室内要保持适当湿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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