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100.40 D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85.5—2008 代替GB/T2885.5—1981 矿用窄轨车辆 第5部分:平板车 Narrow gauge mine cars-Part 5:Flat deck car 2008-07-09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885.5—2008 前言 GB/T2885《矿用窄轨车辆》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固定车箱式矿车; 第2部分:翻斗式矿车; 第3部分:单侧曲轨侧卸式矿车; 一第4部分:底卸式矿车; 一第5部分:平板车; 一第6部分:材料车; 一第7部分:梭式矿车。 本部分为GB/T2885的第5部分。本部分代替GB/T2885.5一1981《金属矿平板车基本参数及 尺寸》。 本部分与GB/T2885.5一198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矿用窄轨车辆第5部分:平板车”; 修改了平板车的型号表示方法; 增加了平板车的基本参数和尺寸; 增加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 省淄博生建机械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现利、谢良、王克毅、王亚东、刘胜、郭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885.5—1981. I GB/T2885.5—2008 矿用窄轨车辆 第5部分:平板车 1范围 GB/T2885的本部分规定了平板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煤炭等矿山运输支护材料及其他材料的平板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8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4695 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 GB/T13306标牌 JB/T 5497 窄轨矿车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JB/T6992 窄轨矿车通用技术条件 JB/T8296(所有部分)矿山窄轨车辆开式轮对 MT244.1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链 MT244.2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连接插销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平板车的结构型式为无车帮的车辆。其基本结构型式如图1所示。 图 1 3.2平板车的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C 改进序号(A、B、C.) 轨距代号(6表示600mm,7表示762mm,9表示900mm) 装载量(t) 车辆(车) 平板车(平) 矿车用途代号(M 煤矿用车,Y 金属非金属矿用车) GB/T2885.52008 3. 3 金属非金属矿用平板车的基本参数与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煤矿用平板车的基本参数与尺寸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1 外形尺寸 轨距 轴距 轮径 牵引高 装载量/ 长度 宽度 高度 牵引力/ 自重/ G D 型号 t L B H kN kg mm YPC1-6 600 1500 850 400 500 300 320 1 60 ≤430 YPC3-6 3 600 1.900 1050 425 600 300 320 60 YPC3-7 3 762 1900 1050 425 600 300 320 60 ≤540 3000 1000 YPC5-6 5 600 1200 510 400 320 60 ≤1000 YPC5-7 5 762 3000 1200 510 1000 400 320 60 1050 YPC5-9 5 900 3000 1200 510 1000 400 320 60 ≤1080 注:高度H和牵引高h自轨面算起。 表2 外形尺寸 轨距 轴距 轮径 牵引高 装载量/ 长度 宽度 高度 牵引力/ c 自重/ G D 型号 h t L B H kN kg mm MPC2-6 2 600 2000 880 410 550 300 320 60 ≤490 MPC3-6 3 600 2400 1050 415 750 300 320 60 MPC5-6 5 600 3450 1200 480 1100 350 320 60 006 MPC5-9 5 900 3450 1320 480 1100 350 320 60 ≤910 MPC5-9A 5 900 2100 1150 480 600 350 320 60 ≤780 MPC13-6 13 600 3350 1400 342 1000 220 270 60 ≤1015 MPC18-6 18 600 3350 1400 346 1000 220 272 60 ≤1132 MPC26-6 26 600 2400 1462 390 1100 240 280 60 ≤1133 注:高度H和牵引高h自轨面算起。 技术要求 4. 1 一般要求 4.1.1矿车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 1.2 矿车的制造质量应符合JB/T6992的有关规定。 4. 1.3 矿车的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应符合GB/T4695的规定。 2 GB/T2885.5—2008 4.1.4矿车选用的开式轮对应符合JB/T8296的规定,选用的闭式轮对应符合4.2的规定。 4.1.5矿车连接链的性能及尺寸应符合MT244.1的规定 4.1.6矿车连接插销的性能及尺寸应符合MT244.2的规定。 4.1.7焊缝应均匀平整,不应有裂纹、夹渣、烧穿、未焊透等缺陷,车架的焊缝不应有气孔。其余焊缝在 长度10mm内直径不大于1mm的气孔不应超过三个,且咬边长度在100mm内不应超过15mm,咬 边深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单位为毫米 钢板厚度 咬边深度 ≤10 0. 5 1. 0 >10~40 4.1.8车底板的长度偏差为_1 0.mm,宽度偏差为士3mm。 4.1.9装配好的外形尺寸偏差:平板车的总宽及牵引高偏差为士3mm,总高偏差为土8mm,总长偏差 为±10 mm。 4.1.10装配好的矿车放置在水平轨道上,任何一个车轮与轨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mm。 4.2闭式轮对 4.2.1轮对各零件应清洁干净,除去油垢、污物、油孔内的铁屑及堵塞物后方可进行装配。 4.2.2车轮不应出现裂纹。但在轮缘顶部和端部分型面出现的细小裂纹,在长度10mm范围内不应 超过两处,并应焊补。 4.2.3踏面不应焊补,在下列范围内允许使用: 直径小于1mm,深度不超过2mm的细小密集的表面针孔、麻孔,每处不应大于225mm²,总 面积不应超过900mm²; b) 直径和深度小于3mm的气孔、砂眼、夹渣总数不应超过六个,相互距离应在30mm以上。但 直径和深度不超过2mm时距离不限; c) 长度不超过400mm,宽度不超过2mm,深度不超过1mm的冷隔。 4.2.4轮毂孔表面的砂眼、气孔等缺陷,其面积小于16mm²,深度小于3mm,其相距30mm以上者, 不应超过三处。 4.2.5金属模铸造的车轮,轮径D的圆跳动量不应大于1mm;砂模铸造车轮,其圆跳动量不应大于 0. 5 mm. 4.2.6金属模铸造的车轮应经正火处理,踏面硬度不应低于197HB。砂模铸造的车轮踏面加工后,应 进行表面率火,其硬度不应低于4OHRC。 4.2.7车轮正火后的组织应无网状组织,其晶粒度不应大于6级。 4.2.8车轴两端安装轴承处的同轴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单位为毫米 直径 50 55~80 同轴度 0. 04 0.06 4.3油漆 4.3.1平板车各部件涂漆前,应清除毛刺、铁锈、焊接残渣等污物。 4.3.2平板车各部件应涂底漆一层(不包括保养底漆),面漆一层。 4.3.3油漆外观应均匀、光亮、完整、附着牢固。 5试验方法 矿车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B/T5497的规定。
GB-T 2885.5-2008 矿用窄轨车辆 第5部分 平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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