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7.040.20 J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472—2003 代替GB/T12472—1990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木制件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eometrical Product Specifications (GPS)- Surface texture: Profile method- Surface roughness parameters and their values for wooden pieces 2003-11-01实施 2003-03-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12472—2003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2472一1990《木制件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的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在技术 有关行业的需求。 根据GB/T3505—2000对GB/T12742—1990作了相应的修改 在标准编写格式上按GB/T1.1一2000的规定作了相应的修改,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的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尺寸和几何技术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时代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欣玲、陈捷、王忠滨、王肇强。 本标准于1990年9月首次发布。 GB/T12472—2003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轮廓法 木制件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的参数及其数值和一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木制件未经涂饰处理表面的粗糙度评定。 本标准也适用于采用单板、复面板木质基材、胶合板、木质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等制成的制件未经 涂饰处理表面的粗糙度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1—1993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eqVISO1302:1992) GB/T1031—1995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neqISO468:1982 GB/T3505一2000产品几何技术规范表面结构 轮廓法表面结构的术语、定义及参 数(eqvISO4287:1997)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涉及的下列术语如取样长度、中线、轮廓算术平均偏差、轮廓最大高度、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 均间距等,其定义见GB/T3505。 4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的参数及其数值 4.1本标准采用中线制评定表面粗糙度。 4.2木制件表面粗糙度参数从下列二项中选取: Ra——轮廓算术平均偏差; Rz——轮廓最大高度; 4.3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的数值规定于表1。 表 1 单位为微米 Ra 0. 8 1. 6 3. 2 6. 3 12.5 25 50 100 4.4轮廓最大高度(R)的数值规定于表2。 表2 单位为微米 6.3 Re 3. 2 12.5 25 50 100 200 400 5取样长度的数值和选用 5.1取样长度(lr)的数值规定于表3。 GB/T12472—2003 表3 单位为毫米 lr 0.8 2. 5 8 25 5.2测量Ra和R时,可按表4和表5选用对应的取样长度,此时取样长度值的标注在图样上或技术 文件中可以省略。当有特殊要求时,应给出相应的取样长度,并在图样上或技术文件中注出。 表 4 Ra/μm lr/mm 0.8,1.6,3.2 0.8 6.3,12.5 2.5 25,50 8. 0 100 25 表5 Rz/μm Ir/mm 3.2,6.3,12.5 0.8 25,50 2. 5 100,200 8 400 25 ZIG 6木制件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一般规则 6.1在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要求时,对Ra、R参数必须给出粗糙度参数值和测定时的取样长度两 项基本要求,必要时也可规定构造纹理、加工工艺等附加要求。 6.2木制件表面粗糙度的标注应符合GB/T131的有关规定。 6.3为了保证木制件表面质量,可按功能需要规定表面粗糙度参数值。 6.4表面粗糙度各参数的数值是指在垂直于基准面的各截面上获得的。对给定的表面如截面方向与 由加工产生的微观不平度幅度参数(Ra、R之)最大值的方向一致时,可不规定其测量截面的方向,否则应 在图样上标出。 6.5用Ra、R≥参数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时,一般应避开剖切导管较集中的局部表面。若无法避开, 则应在评定时除去剖切导管形成的凹坑(见图1)。 剂划木材导管后形成的凹坑 图1 6.6对木制件表面粗糙度的要求不适用于表面缺陷。在评定时不应把表面缺陷(如裂纹、节子、纤维撕 裂、表面碰伤、木刺等)包含在内,必要时,可单独规定对表面缺陷的限制。 2 GB/T 12472—200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的附加参数和数值 A.1根据表面功能的需要,除表面粗糙度幅度参数(Ra、R)外,可再用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均间距 (RSm)作为附加的评定参数。 A.2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均间距(RSm)的数值规定于表A.1。 表A.1 单位为毫米 RSm 0. 4 0.8 1.6 3. 2 6.3 12.5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的Rpu参数和数值 B.1为减小木材导管被剖切形成构造不平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本附录给出评定木制件表面粗糙度 参数Rpv,该参数主要适用于有较粗管孔材表面粗糙度的评定。 B.2单个微观不平度高度和在测量长度上的平均值(Rp) 在给定测量长度(L)内各单个微观不平度的高度(h,)之和除以该测量长度(见图B.1),以单位 um/mm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Rpu: 图 B. 1 B.3测量长度(L)规定为20mm~200mm。 一般情况下选用200mm,若被测表面幅面较小或微观不 平度均匀性较好时可选用20mm。 B.4Rpu的数值见表B.1。 表 B. 1 单位为微米每毫米 Rpu 6.3 12.5 25 50 100 3
GB-T 12472-2003 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木制件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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