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627.777 U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406--92 吊艇架装置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guirement for lifeboat davit installation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为GB/T13406-1992。 1992-03-30发布 1993-01-01实施 发布 国家技术蓝督局 中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13406-92 Technical requirenent for lifeboat davit installation 本标准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83年修正案》、《关于 救生设备试验的建议》(海大A521[13]号决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海船救生设备规范》 (1989、1990年)的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艇架装置(以下简称艇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及国内航行各类海船以及军用船舶上使用的各种开式救生艇、部分封闭救生 艇、全封闭救生艇和兼救助艇的救生艇艇架。 本标准不适用于船尾自由降落下水救生艇降落装置。 2引用标准 GB8242.4船用设备术语救生设备 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3术语 3.1空载救生艇重量W, 救生艇配足规定属具时的重量。 3. 2救生艇总重量Wz 救生艇载足额定乘员和规定属具时的全部重量(每人以75kg计)。 3.3降落速度v 空载救生艇下降1~2m后开始测定的稳定速度(m/s)。 3.4降落高度 H 船舶处于正浮状态,当吊艇臂全部转出航外时,从吊艇臂顶端至最轻载航海水线的高度(m)。 3.5艇内遥控放艇装置 在艇内的艇员拉动细钢索操纵救生艇绞车使艇降落的装置 3.6航边遥控放艇装置 放艇船员在甲板炫边遥控操纵救生艇绞车使艇降落的装置。 3.7艇内遥控索 艇内遥控放艇装置中遥控救生艇绞车的手拉细钢索。 3.8吊艇架座架 吊艇架中支承吊艇臂与艇的所有负荷的组合构件 3.9靠索装置 将救生艇拉住并系留贴靠在船以使人员安全登乘的装置。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3-30批准 1993-01-01实施 1 GB13406-92 4技术要求 4.1艇架的设计布置与安装要求 4.1.1艇架在船上的设计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救生艇艇体不得突出炫外; b.当船舶向内横倾20°及纵倾10°时,吊艇臂转出炫外过程中,救生艇能顺利地滑出艇甲板外 并安全降落(允许在艇甲板航边安装滑架); c。当船舶向内横倾20°及纵倾10°时,艇在倒出炫外过程的空间内,不得存放影响吊艇臂倒出时的 任何障碍物。 4.1.2艇甲板的艇架支座受力区域应根据艇架支座最大受力进行计算,并加强甲板下纵向与横向构 件,保证船舶在纵横倾情况下艇甲板不变形,以免影响放艇。 4.1.3艇架在船上的布置应使其全部乘员能迅速登艇。 4.1.4与艇架配合的救生艇绞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a.工作负荷必须大于艇架将空载救生艇重W,加2人重(如救助艇为加6人重)从外回收到存 放位置所需的负荷,并大于满载救生艇在倒出航外至下降过程中作用于绞车的最大负荷; b.卷简的容绳量在不超过三层情况下,必须满足在船舶最轻载航海吃水时并向内横倾20°及首 纵倾10°的恶劣工况下,顺利地将艇放至水面所需足够长度的吊艇索的存放; c.吊艇索采用防旋转及耐腐蚀柔韧的钢丝绳,抗拉强度为1550~1700N/mm,绞车用钢索直 径必须与艇架滑轮所需吊艇索直径相配合; d.救生艇绞车的结构必须能与艇架的艇内遥控放艇装置相配合。 4.1.5救生艇绞车在船舶艇甲板上的布置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1个人自艇甲板上某-一位置能就地或炫边摇控操作救生艇绞车,并能在收放艇全过程中始 a. 终看到救生艇的动向; b.救生艇绞车卷筒中心线与甲板垂向导向滑轮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2.5m,以保证绞车卷 筒排缆整齐。 4.2对艇架的设计要求 4.2.1当船舶纵倾达10°并向任何一横倾达20°时,艇架均应依靠重力(不得依靠任何动力)将装备 齐全的救生艇在满载额定乘员和不载人员的情况下,均能顺利倒出外并安全降落。 4.2.2艇架应具有下列装置: a.艇内遥控放艇装置; b.靠舫索装置; c. 吊艇链装置:其装置中吊攀应与救生艇艇钩合理配合,以满足在静水中船速为5kn时救生艇 安全放艇的要求; d,如采用开式或部分封闭救生艇,需具有放艇安全索装置,其中包括横张索及不少于两根救生 索,其长度应满足船舶最轻载航海状态下在不利的纵倾及任何一航横倾20°时到达水面; e,如救生艇绞车布置位置远离甲板边线,需具有航边遥控放艇装置; f.当吊艇臂恢复原位前自动切断动力的安全装置。 4.2.3艇架的设计根据规定的最大工作负荷和结构所选用材料的极限强度而取用的安全系数应不小 于最小安全系数,其数值应符合表1规定。 4.2.4艇架的设计应保持即可使用状态,艇存放的保险系统、绑扎系统必须能迅速解脱,要求在2名艇 员操作下,从弃船命令发出5min内完成登乘和降落的准备工作(即可放艇状态)。 4.2.5吊艇架装置的设计应使钢索尽量不在甲板上导向。 4.2.6系艇装置的设计应与艇的固定槽配合妥当。 2 GB 13406—92 表1 最小安全系数 名 称 /Le] a,/[a] 吊艇臂、吊艇架座 2. 5 4.5 吊艇链、吊攀、链环、滑车、眼板、紧固件等 6.0 吊艇钢索 6. 0 注:表中。一材料的屈服极限; 材料的强度极限; []—一许用应力。 4.2.7吊艇索装置的设计应便于调节艇存放状态的纵倾。 4.2.8吊艇架装置的设计应使在无负荷状态下使吊艇臂倒出外,并使空钩降落(允许操纵救生艇绞 车反转)。 4.2.9艇架应在结冰情况下在可行范围内保持有效。 4.2.10艇架主要零件的材料按表2规定。 表 2 料 材 零件名称 备注 名称 钢级或牌号 标准号 吊艇臂 船体用结构钢 B级钢 GB 712 吊艇架座架 普通碳素结构钢 Q 235-A GB 700 吊艇链 GB 699 优质碳索结构钢 25 轴 合金结构钢 40 Cr GB 3077 转动轴装置 衬套 铸铝青铜 ZCuAl10Fe3 GB 1176 4.2.11吊艇索的滑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滑轮槽深应不小于钢索直径的2.5倍; b。滑轮槽直径不小于钢索直径的12倍; c. 滑轮在壳体内的总间隙不大于2mm,以免钢索嵌在间隙内,引起卡轧现象。 4.3制造工艺要求 4.3.1吊艇臂面板对接焊缝需无损探伤检查,保证焊接质量。 4.3.2吊艇架座两槽钢平行度要求偏差不得大于1mm,在焊接后须平直无扭曲。 4.3.3焊接必须按船检认可的焊接工艺进行,焊条必须是与母材强度相当的经过船检认可的低氢焊 条。 4.3.4 艇架制造表面应光洁,焊接成型后,必须进行全面除锈,达到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 级和除锈等级Sa2- 级要求,在进行外观检验后,涂防锈底漆3度,装船后面漆为2度。 4.3.5艇架各种索具(非防锈材料)必须选用镀锌零件,活动部件均涂润滑油。 5试验方法 5.1艇架总装配前,有关起重零件须进行拉力试验,试验负荷为零件工作负荷的2.2倍,试验时间进行 5min后不得有永久变形及裂缝等任何损坏,经检查合格打上船检标记后,才能总装,进行台架试验。 5.2艇架装船前应在制造厂进行台架试验,试验方法见表3。 3 GB13406--92 如救生艇兼作救助艇,每副艇架 试验前需进行预吊2~3次,消 严禁在满负荷状态下进行吊重 起升及回收动作,以免救生艇绞 模拟艇的重心由设计部门提供 遥控操纵人员进入模拟艇内 试验重量为Wi+450kg 允许操纵救生艇绞车反转 明 除艇架构件内应力 如没有此装置免做 说 车超负荷 模拟艇的重心高度不低于救生艇存放位 a,试验负荷吊重物以10°的夹角向模拟船舶 试验2次,不得有永久变形及裂缝等任何损 试验1次,不得有永久变形及裂缝等任何损 置的重心高度,应靠模拟艇重力将吊艇臂倒 试验时间为5min,艇架所有零部件不得 有永久变形(允许有 1 mm 的测量误差)及裂 SAG 动作应灵活、顺利、安全、迅速 求 要 验 b,试验要求见 5. 2. 1 试验要求见5.2. 1 要求吊艇臂倒出航外 a,试验2次往复; 试 两航方向摆动; 试验 2 次; 缝等任何损坏 a.试验 2 次; a.试验2 次; 出外 b b b 坏 坏 每副艇架试 W,+150 验重量 2.2W 表 3 2. 2Wz 2.2W, 1.1W. 1.1W, 0 吊艇臂位置及模拟 存放→眩外→下降→ 起升→航外→存放 存放→骸外→下降 存放→眩外→下降 存放→外→下降 存放骸外→下降 救生艇移位 存放→航外 存放→骸外 航外 航外 航外 台架倾斜情况 纵倾 8 8 8 8 内倾20° 外倾20 内倾20 内倾20° 横倾 8 8 8 内横倾动负荷试验 .无横倾动负荷试验 台架试验项目名称 艇内遥控放艇装置试验 边遥控放艇装置试验 吊艇臂倒出航外试验 静超负荷试验 静超负荷试验 静超负荷试验 无负荷倒出试验 灵活性试验 强度试验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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