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B 1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659—2008 植物检疫措施准则 辐照处理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irradiation as a phytosanitary measure 2008-04-04发布 2008-07-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1659—2008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8号出版物(2003)《植物检疫措施的准则辐 照处理》(英文版),在技术内容上完全相同,仅作如下编辑性修改: 用“术语和定义”代替原标准的“定义和缩写”; 去掉原标准部分条款下的解释性文字; 删除原标准的附件1.将附件2作为附录A,附录1作为附录B,附录2作为附录C。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北京市林业保护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玉双、初冬、黄北英、关玲、王跃进、黄庆林。 本标准首次发布。 1 GB/T21659—2008 植物检疫措施准则 辐照处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限定有害生物或物品采用电离辐射技术进行辐照处理的具体程序和技术准则。 本标准不包括用于以下方面的处理: 为防治有害生物生产不育生物; 卫生处理(食品安全和家畜卫生); 保持或改进商品质量(如储存期限延长); 诱发突变。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1 吸收剂量 absorbed dose 规定目标单位质量吸收的辐射能量。 2. 2 过境货物 consignment in transit 经过我国到另一国的货物,在经过我国时要接受法定的检查,以确保密封、不破损、不与其他货物混 合,不改变其包装。 2.3 商品 commodity 为贸易或其他目的运送的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物品。 2. 4 灭活 devitalization 使植物或植物产品不能萌发、生长或进一步繁殖的程序。 2.5 剂量作图 dose mapping 通过使用剂量仪在处理负载具体场点测量处理负载中吸收剂量的分布。 2. 6 剂量仪 dosimeter 在辐照时可用于测定吸收剂量特征变化的一种仪表。 2.7 剂量测定 dosimetry 使用剂量仪、计量仪器及其有关参考标准和方法,确定吸收剂量。 2.8 效能(处理)efficacy(treatment) 处理所产生的可计量、可重复的规定效果。 2.9 吸收剂量单位,gray(Gy) 1Gy相当于每千克吸收1J。 1 GB/T21659—2008 2. 10 失活inactivation 致使微生物不能生长。 2. 11 检查inspection 对植物和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品进行处理效果的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和(或)执行有 关植物检疫法规情况。 2.12 电离辐射ionizingradiation 由于物理互相作用,带电粒子和电磁波通过初级或次级过程产生离子。 2.13 辐照irradiation 采用电离辐射技术进行处理的过程。 2.14 最低吸收剂量(Dmin)minimumabsorbeddose(Dmin) 处理负载中处理部位最低吸收剂量。 2. 15 有害生物 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动植物或病原微生物的品种、品系或生物型。 2.16 植物检疫证书 phytosanitarycertification 经过植物检疫程序且检查合格后,由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官方证明。 2.17 植物检疫措施phytosanitarymeasure 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人和(或)蔓延,或限制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产生经济影响而实施的 法定程序。 2.18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pestriskanalysis 包括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和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决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为检疫性 2. 19 处理负载 龙 process load 使用规定负载配置并作为单一实体处理的一定量的物质。 2.20 限定有害生物 regulatedpest 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 SAC 2.21 处理 treatment 采用灭杀、失活或消除有害生物,或使有害生物不育或失活的官方授权措施。 3授权 国家植物检疫机构应对辐照处理的实施单位(设施)授权,以确保植物检疫辐照处理设计合理、程序 规范、效果可靠、文档齐全,以及被处理商品的安全。 2 GB/T21659—2008 4处理目标和效能 4.1处理目标 使用辐照处理防止限定有害生物的传人和扩散,使目标有害生物表现出以下反应,如: 灭杀; 防止成功发育(如:不出现成虫); 一无力繁殖(如:不育性); 一失活。 辐照处理还包括有害植物的灭活(如:种子可以萌发,但幼苗不生长;或块根、块茎或插条不发芽)。 4.2效能 输人地的植物检疫机构应规定需要达到的处理效能。包括两个方面: 准确阐述所需要的反应; 所需反应的统计量。 所需反应的选择以通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评估的风险为依据,要特别考虑有利于定殖的生物因素, 并考虑到最小影响的原则。在对某种病原媒介处理时,灭杀等反应可能是合适的。而对非媒介和商品 上或商品中的有害生物,则不育可能是适当的反应。 如果要求的反应是灭杀,应规定处理效果的时限。 如果要求的反应是使有害生物无力繁殖,则可以规定一系列具体的方案。其中可包括: 完全不育; 仅一种性别具有有限的繁殖力; 一产卵和(或)孵化但不进一步生长发育; 一改变习性; 一子一代不育。 5处理技术和应用 5.1处理技术 射线(最高达7.5MeV)(由食典委确定的限量)。吸收剂量的计量单位为Gy。 进行处理时应考虑的变量有:剂量、处理时间、温度、湿度、通风情况和改变的大气压,这些应与处理 效能相符。改变的大气压可降低规定剂量的处理效能。 处理程序还应确保整个商品完全达到最低吸收剂量(Dmin),以产生规定的效能。由于处理批次结 构不同,可能需要高于Dmin的剂量,以确保全部或批次货物达到Dmin。在进行辐照处理时,应考虑产品 的预定最终用途 由于灭杀很少作为处理的目标,可能会发现活的目标有害生物。因此辐照处理应确保它们不能繁 殖。此外,此类有害生物不能从商品中产生或逃逸,除非它们在实际上可以与未辐照的有害生物相 区别。 5.2应用 辐照可以: 用作包装工序的一个组成部分; 用于未包装的散装产品(如:传送带上运送的粮食); 用于启运港口等集中地点。 在有适当安全保障、未处理的商品过境运输实际可行时,处理亦可在以下地点进行: 输入口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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