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9.040.20 Y 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772—2008 机械摆钟 Mechanical clocks with pendulum 2009-09-01实施 2008-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2772—2008 前言 本标准是在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536一2007《机械摆钟》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北极星中信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康巴丝钟表有限公司、轻工业钟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洪运、董崇嵩、孙刚、田照珂、金英淑。 GB/T22772—2008 机械摆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摆钟(以下简称“摆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能为原动力的各种摆钟。摆钟机心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ISO2859-1:1999,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QB/T2406钟机械式日历机构 3分类 摆钟按动力源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重锤式; 发条式。 发条式中可分为以下两类: a)直传式; b)均力轮式。 4要求 4.1 使用可靠性 4.1.1摆钟机心与钟壳固定应可靠,无零部件脱落现象,并能正常拔针和上条(锤)。 4.1.2摆钟在表1规定的上条(锤)周期内不应停走,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不应出现停报现象, 表1延续走时 单位为天 延续走时 上条(锤)周期 发条式 重锤式 直传式 均力轮式 31 33 15 17 16 14 14 7 9 7 8 4. 1. 3 摆钟在延续走时期间实走误差不应超过土45min。 GB/T22772—2008 4.2工作温度 摆钟在一10℃~50℃的温度范围内不应停走,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应能准确报时。 4.3走时质量 4.3. 1 按摆钟的上条(锤)周期,满条(锤)后延续走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4. 3.2 摆钟在上条(锤)周期内的平均日差和日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平均日差和日偏差 单位为秒每天 平均日差 日偏差 项 目 发条式 发条式 重锤式 重锤式 直传式 均力轮式 直传式 均力轮式 优等 ±20 ±14 ±2 ±30 ±16 ±4 一等 ±30 ±20 ±8 ±50 ±30 ±10 合格 ±45 ±30 ±15 ±70 ±50 ±16 4.4日差调整 摆钟日差调整的可调范围应不小于10min,日差调整的双向调节能力应不小于土4min。 4.5时分针协调差 摆钟时针对准时符中心位置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的角度应不大于24°(4分格)。 4.6外观 4.6.1钟壳表面应平整、光洁,造型、型面应流畅;上条轴、孔间应同心,不应有明显的偏离;钟壳及装饰 件不应有明显影响美观的划痕和缺陷;钟壳在常温下不应有明显的变形和开裂。 4.6.2钟盘面及钟针应整洁、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污点、印迹、划痕等缺陷;盘面不应有明显的偏歪; 盘面上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 4.6.3钟玻璃应清洁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和影响外观的明显缺陷;钟盘面与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 眼可见异物。 4.6.4钟壳漆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起泡、龟裂、脱皮、斑点及缝隙等现象;具有覆盖层的摆钟,覆盖层 应均匀、协调,色泽一致,不应有皱皮、脱皮和斑点等缺陷。 4.7报时功能 4.7.1报时偏差 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应能准确打点报时。报时打点时,其分针偏离表3规定时符中心位置应不大 于半分格;报整点的摆钟,报时打点数应与时针指示时间相符。 表3报时间隔 报时类型 整 时 整时、半时 整时、刻 报时间隔/h 1/2 1 1/4 时符 “12" "12",“6" "12","3","6","9" 4.7.2打点间隔 摆钟报时时,相邻两次打点的时间间隔应在1.0s~2.5s之间。如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 商定。 4.7.3报时音质 摆钟报时应音量适度、音质和谐;报时曲调应准确,不应出现哑音。 4.8日历机构 具有日历功能的摆钟,附加日历机构的要求见QB/T2406。 2 GB/T 22772—2008 5试验方法 5.1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的环境温度为18℃~25℃,相对湿度不大于70%。 5.2仪器设备 摆钟的主要试验仪器设备见表4。 表4试验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 分辨率 最大允许误差 标准钟 1 s ±0.5 s/d 秒表 0.1s ±0.1 s 恒温恒湿箱 0.1 ℃ ±2℃ 5.3试验项目 5.3.1使用可靠性 5.3.1.1用钥匙上条或提拉重锤检查摆钟上条(锤)及机心与钟壳固定和上条情况;来回转动拔针旋钮 检查拔针情况。 5.3.1.2在延续走时期间观察摆钟的工作状态。 5.3.1.3用标准钟比对摆钟,在延续走时期间检查摆钟的实走误差。 5.3.2工作温度 将摆钟与标准钟比对后置于温度为50℃的环境中保温6h后取出,在5.1规定的环境温度下放置 不小于2h,再将摆钟置于温度为一10℃的环境中保温6h,在高、低温环境保温时根据摆钟的报时类型 检查摆钟的报时情况,从高、低温中取出后观察摆钟工作状态。 试验时也可先做低温。 5.3.3延续走时 记录摆钟试验的初始日期和时间,将摆钟满条(锤)后调整至工作位置放稳,推动钟摆使其运行,待 停止后,再与初始日期和时间比对。 5.3.4平均日差、日偏差 摆钟进行延续走时试验开始前与标准钟比对,2h后记录摆钟与标准钟比对的校正值。在上条 (锤)周期内每24h记录摆钟的日差值,摆钟的平均日差按式(1)计算。 M, -M. (1) n 式中: M- 平均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 -n天摆钟的日差之和,单位为秒(s); M。- 摆钟与标准钟比对的校正值,单位为秒(s); 上条周期天数,单位为天(d)。 n 摆钟的日偏差按式(2)计算。 Mp=IMa-M (2) 式中: i=1,2,3,.....,n; Mp 第i天的日偏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a一第i天的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5.3.5日差调整 用调节钟摆调整螺母的方法进行调整,在平均日差(M)测得后将钟摆调整螺母调节至上、下两个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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