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020 J 5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676—2011 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 耐压试验规范 Electrical,electronic and programmable electronic control systems of machine tools-Specification of withstanding voltage test 2011-06-16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676—2011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术语和定义 3 试验设备 4 试验条件 5 5.1试验环境 5. 2 试验电压 5. 3 漏电流 5. 4 试验时间 6试验程序 6.1 试验要求 6. 2 试验电路 6.3 试验程序 7试验记录 7.1 耐压试验记录 7. 2 试验记录格式 8试验评定 附录A(资料性附录)耐压试验的温度和湿度区域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修正的试验电压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典型机床的电路图与试验电路说明示例 附录D(资料性附录)耐压试验记录格式示例 10 参考文献 GB/T 26676—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机床厂有限公司、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测检测有限公司、杭州机 床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要起草人:谭竞舟、张玉洁、赵韶东、孙华山、陈建明。 I GB/T26676—2011 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 耐压试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耐压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验条件、 试验程序、试验记录和试验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不超过AC1000V或DC1500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的机床电气、 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以下合称电气系统)的耐压试验(以下简称耐压试验),类似机床的机械电 气系统耐压试验可参照本标准。 注1:机床是指金属切削机床、电加工机床及其他类型的机床。 注2:机床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分别指机床电气系统、电子系统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在机床电气 系统中应用的电子系统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是机床电气系统的一部分,不是独立的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60204-1:2005, IDT) GB/T17627.1一1998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eqv IEC61180-1:1992) GB/T17627.2一1998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和试验设备 (eqvIEC 61180-2:199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动力电路 power circuit [GB5226.1—2008,定义3.42] 3.2 保护联结电路 protective bonding circuit 为防止因绝缘失效发生电击而连接在一起的保护导线和导体件。 [GB5226.1—2008,定义3.44] 3.3 报警alarm 耐压试验仪测试的漏电流值超过设定的漏电流值时发出的声音和/或指示信号的警告,同时自动切 断输出的高压电。 1 GB/T26676—2011 3. 4 电击穿electricalbreakdown 当放电完全桥接绝缘时在电应力下绝缘失效,导致电极间的电压下降接近至零。 [GB/T16935.1—2008,定义3.20] 3.5 击穿 puncture 贯穿固体绝缘的电击穿。 [GB/T16935.1—2008,定义3.20.2] 4试验设备 4.1试验设备采用交流电压发生器或交流耐压试验仪(以下简称耐压试验仪),其特性按 GB/T17627.2—1998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验证。 4.2主要性能参数: 输出电压范围:AC0V~AC1500V; 频率:50Hz±1Hz、60Hz±1Hz; 一变压器:输出容量≥500VA; 一漏电流设定范围:0mA50mA; 一试验保持时间范围:1s~30s。 注:上述参数是耐压试验仪一般应满足但不限于的范围。 4.3在电压输出的范围内,电压的波形为近似稳定的正弦波,其峰值和方均根值(有效值)之比在 1.41士0.07范围以内(即失真系数在一5%~十5%范围内)。 注:1.41是/2的近似值 4.4输出电压稳定,不受漏电流影响。 5试验条件 5.1试验环境 5.1.1试验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GB5226.1—2008中4.4.3、4.4.4和4.4.5规定的预期工作环境: 在海拔1000m以下、温度5℃~40℃范围内; 最高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不大于50%。温度较低时允许较高的相对湿度,如环境温度 为20℃时,相对湿度可达到90%。 注:耐压试验的温度和湿度区域参见附录A。 b)制造商或制造商与用户协商规定的预期工作环境 5.1.2耐压试验一般在5.1.1a)规定的环境下进行,当规定了5.1.1b)的环境时,则在5.1.1b)规定的 环境下进行。 5.2试验电压 5.2.1试验电压一般用交流电压,应符合GB/T17627.1一1998中的相应要求。只有当大电容负载限 制交流试验电压时,才充许用直流电压试验来代替交流电压试验。直流试验电压应符合 GB/T17627.1—1998中的相应要求,直流电压发生器(或直流耐压试验仪)特性按GB/T17627.2- 1998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验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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