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10 c 8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956.22014 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2: Water tank fire fighting vehicle 2014-09-03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7956.2—2014 前言 GB/956的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和7.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一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SZAC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永祥、万明、严攸高、傅建桥、朱赞、何宁、苏琳、邹宗华、殷伟德。 1 GB7956.2—2014 消防车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1范围 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水罐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水罐车消防车;供水消防车参照本部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 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6245—2006消防泵 GB7956.1一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6245和GB795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7956.1- 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水罐消防车 watertank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车用消防泵和水罐,以水为主要灭火剂的消防车。 [GB7956.1—2014,定义3.1.1] 3.2 供水消防车 water supplyfirefighting vehicle 主要装备车用消防泵和大容量水罐,用于向灾害现场供水的消防车。 [GB7956.1—2014,定义3.1.2]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2整车要求 4.2.1一般要求 4.2.1.1 燃油箱容量应满足满载行驶100km后在消防车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下连续工作2h。 1 GB7956.2—2014 4.2.1.2应有手控发动机转速控制器,控制器操作机构便于操作,并能保持稳定的发动机转速,操作人 员在消防泵操作处应能看清所有压力显示装置、消防泵转速表以及其他指示器。 4.2.1.3各自动控制机构应有手动应急措施。 4.2.1.4操作面板上消防泵出口和进口压力表联接处应提供测试用连接管,接口规格为M10X1.5mm 的外螺纹,螺纹长度不小于15mm,接口位置应便于外接压力表的安装,并标注标识。 4.2.1.5主操作面板区域离地1.2m以上不应有大于65mm的出水口。 4.2.2操作说明和标识 4.2.2.1 操作面板应包括以下内容: 消防泵额定流量和出口压力数值及操作说明; 消防泵出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进口压力显示(精度不低于2.5级); 消防泵转速显示及累计工作时间显示; 一水罐的液位显示; 一发动机水温显示; 一发动机机油温度显示; 一面板上仪表及开关的用途说明牌; 紧急停止按钮。 4.2.2.2 操作面板上应有水管路系统简图及基本操作说明。 4.2.2.3 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4.3底盘改制要求 4.3.1 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4的要求 4.3.2 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4.4 消防水力系统的要求 4.4.1 消防泵 4.4.1.1 选用的车用消防泵应符合GB6245一2006的相关规定。 4.4.1.2 消防泵的放余水装置应操作方便,并应直接将余水排至车外。 4.4.1.3 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应: 消防泵额定工况轴功率与发动机额定功率之比:汽油机不应大于55%;柴油机不应大于60%; 一取力器的增速比不应大于1.5。 4.4.2消防管路 4.4.2.1 一般要求 4.4.2.1.1 所有管路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4.4.2.1.2管路布置应便于消防泵及传动机构的维护和保养。 的G05深绿色,出水管路应为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 2消防泵进水管路 4.4.2.2 SZAC 2 GB7956.2—2014 力和流量要求。 4.4.2.2.2额定流量不小于100L/s的消防车进水管路应设置阀门。 4.4.2.2.3进水管路应保证45s内能够放尽进水管路内的余水。 4.4.2.2.4消防泵的每个进水口和吸水管之间应安装抗腐蚀性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不应降低消防泵 的额定压力和流量。滤网上的孔不应通过 一对于额定流量不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8mm的颗粒。 对于额定流量大于30L/s的消防泵,大于或等于13mm的颗粒。 4.4.2.2.5应配置吸水管,每车携带的吸水管长度不应小于8m。 4.4.2.2.6进水管路在0.8MPa压力下不应出现管路漏水、冒汗、密封件渗漏等现象;在1.2MPa压力 下不应破裂,不应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永久变形。 4.4.2.3消防泵出水管路 4.4.2.3.1出水管路的通径和数量应保证消防车在额定工况下的出水流量。 4.4.2.3.3出水口中心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出水口应向下倾斜,且离操作踏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应大 于1.2m。 4.4.2.3.4出水管路应安装可关闭出水管路和消防泵连接的止回阀 4.4.2.3.5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管路 及各连接处不应出现渗漏。 4.4.2.3.6出水管路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出水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不应 出现明显变形和结构破坏。 4.4.2.3.7在出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下,手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在不使用辅助装置的前提下 不应大于200N。非手动启闭的出水阀按正常操作方法可开启和关闭。当出水管路中没有压力时,手 动启闭的出水阀开启和关闭力不应大于50N。 4.4.2.3.8出水阀应有指示启闭方向的指示标牌,在出水阀操作位置可见处应有“缓慢打开出水阀”的 警示标牌,出水阀结构上应保证从开启至最大开度所用的时间应大于5S。 4.4.2.4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 SAG 4.4.2.4.1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上应设置阀门且操作方便,额定流量大于60L/s时不应采用手动 开启。 4.4.2.4.3输水管路进口应设置滤网,并应满足消防车额定工况要求。 4.4.2.4.4额定流量不大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90%以 上的水,额定流量天于100L/s的消防车,水罐至消防泵的输水管路应能保证抽取罐容量85%以上 的水。 4.4.3水罐 4.4.3.1罐体要求 4.4.3.1.1罐容积天于或等于12m²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王2%;容积小于12m且不小于1m²时, 每减少1m,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土10%。 4.4.3.1.2罐体和阀门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 4.4.3.1.3罐容积超过2m,罐内应设防荡板,罐容积超过3m,罐内应设纵向防荡板,防荡板隔出的 3 GB7956.2—2014 单腔容积不应大于2m。 4.4.3.1.4容积大于1m的罐顶部应设置可供人员进出的人孔及人孔盖,人孔直径不小于400mm,人 孔盖在罐内压力超过0.1MPa时可自动卸压 4.4.3.1.5水罐最低处应设置排污孔,排出的淤物不应接触车身和底盘零部件。 4.4.3.1.6水罐应设置液位或液量的指示装置。 4.4.3.1.7水罐应能承受0.1MPa的静水压力,经0.1MPa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不应出现明显 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 4.4.3.2注水装置 4.4.3.2.1消防泵至水罐的注水管路应设置阀门,阀门应方便操作。注水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 路中不应有积水。 4.4.3.2.2从车辆外部向水罐注水的管路通径不应小于65mm,管路应保证罐内水不会倒流,管路中不 应有积水。注水口应加防护盖。 4.4.3.2.3在水罐注水口处应设有“水罐注水口”字样的标牌,标牌应永久固定。 4.4.3.3溢水装置 应在水罐内设置通大气的溢水管路,溢水管路直径不应小于水罐与消防泵间输水管路直径的 30%,溢水管路应高出罐顶。 4.4.4消防炮 4.4.4.1 水罐车配备的车载消防炮喷射性能应符合GB19156的要求。 4.4.4.2车载消防炮装车后的俯角不应小于7° 4.4.4.3 车顶炮的进水管路应设置控制启闭的阀门。 角度。 4.4.4.5 车载消防炮采用无线遥控时,无线遥控信号不应对消防车其他控制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工作造 成干扰。 4.4.5最大真空度及密封性 在大气压力为101kPa下,消防车引水装置所能形成的最大真空度不应小于85kPa。引水系统的 密封性在最大真空度条件下,1min内真空度的降低数值不应大于2.6kPa。 4.4.6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性能、引水时间 4.4.6.1在大气压力101kPa、水温20℃下时,最大吸深不应小于7m。引水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单个吸水口7m吸深引水时间 额定流量 引水时间 L/s s 08V ≤60 >80 ≤100 4.4.6.2在最大吸深时,消防泵的流量和出口压力应满足表2的规定。 4 SAC GB 7956.2—2014 表27m吸深时泵的性能 消防泵形式 流量 出口压力 低压、中低压、高低压消防泵 低压额定值的50% 不小于低压额定值 中压消防泵 不小于额定值 额定值的50% 高压消防泵 不小于额定值 4.4.7连续运转试验 水罐车6h连续运转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连续运转试验过程中,发动机转速不应超过发动机的额定转速; 发动机无异响、过度振动、漏水、漏油、漏气等异常现象; 发动机出水温度小于90℃; 发动机机油温度小于95℃; 变速器及取力器的润滑油温度应小于100℃; 取力器的输出轴轴承座温度应小于100℃。 4.4.8 水罐车超负荷运转性能 水罐车应进行超负荷运转试验,发动机和消防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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