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10 C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956.4—2019 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4 :Dry powder fire fighting vehicle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7956.4—2019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11 GB7956.4—2019 前言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一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一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 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丽晶、南江林、王治安、冯伟、万明、蒋旭东、严攸高、袁野、涂建新、董松林。 1 GB7956.4—2019 消防车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1范围 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干粉消防车及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和干粉水联用消防车的干粉系统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1—2011 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50.2—2011 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 GB/T 150.3—2011 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 GB/T150.4—2011 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T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 GB/T 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7956.1—2014 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7956.2—2014 消防车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GB 7956.3- -2014 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GB 15090 消防软管卷盘 GB 19156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25200 干粉枪 3 术语和定义 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7956.1—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干粉消防车drypowder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干粉灭火剂罐、成套干粉喷射装置的消防车。 注:干粉灭火剂也称为干粉。 [GB7956.1—2014,定义3.1.4] 3.2 充气时间inflationtime 自工作气体开始向装有额定充装量的干粉罐内充气起,到罐内压力达到额定工作压力(制造商公布 值)的时间。 1 GB 7956.4—2019 3.3 有效喷射时间effectivedischargetime 干粉罐内装有额定充装量的干粉,自设计规定的额定工作压力时开始喷射,至罐内压力降到设计规 定的最低工作压力时的时间。 3.4 剩粉率remnantdrypowderratio 装有额定充装量的干粉罐在干粉喷射后(在有效喷射时间内),干粉剩余量与原充装量的百分比 3.5 有效喷射率effectivedischargerate 在有效喷射时间内,消防干粉炮在单位时间内喷出的干粉质量。 3.6 干粉系统drypowdersystem 由干粉罐、钢瓶、输送管路、干粉炮/枪或复合喷射器具、干粉卷盘、减压阀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干粉消防车(以下简称干粉车)除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 要求。 4.2整车要求 4.2.1干粉炮和各种阀门、开关等操作应灵活可靠,并有中文标注。 4.2.2钢瓶出口处、减压阀的前后以及干粉罐均应安装防震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安装位 置应便于观察 4.2.3采用自动控制阀门应具备手动应急操作功能;采用气动阀门应设置集中放气开关 证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干粉系统。标牌应可靠固定,不应因震动、高温、水淋及其他原因脱落,应有保 证阅读的照明。 4.3 底盘改制要求 4.3.1干粉车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2014中5.4的要求。 4.3.2 当罐体直接安装在底盘上时,应保证罐体与底盘弹性联接且不与底盘直接接触。 4.4 干粉系统要求 4.4.1干粉罐 4.4.1.1 干粉罐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GB/T150.3一2011和GB/T150.4一2011的相关要求 4.4.1.2 干粉罐上部应设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一2011的相关要求。 4.4.1.3 干粉罐上部应设手动泄压装置。 4.4.1.4 干粉罐内、外表面应平整,除锈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2 GB7956.4—2019 4.4.1.5干粉罐外表面应涂装GB/T3181—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 4.4.1.6干粉罐上应安装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干粉类型、名称、型号、罐出厂日期、首次检验日期及检 验周期。 4.4.2钢瓶 4.4.2.14 钢瓶应符合GB/T5099—1994的要求 4.4.2.2 钢瓶应采用固定支架与车体联接,钢瓶与硬物接触处应衬上柔软、耐腐和减震的衬物。 4.4.2.3在钢瓶安装的明显位置,应有标注生产日期和检定周期的永久性标识。 4.4.2.4钢瓶的充装方式应简便,充装接口应设置在操作人员便于操作处, 4.4.2.5 5钢瓶及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应分别设置安全阀。安全阀应符合GB/T150.1一2011、 压力的110%。 4.4.2.6 每个钢瓶应能单独启闭。 4.4.3 减压阀 4.4.3.1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钢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4.4.3.2 经减压阀减压后,输出压力不应大于1.7MPa。 4.4.3.3 减压阀的工作压力设定后应铅封或锁正,并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4.4.3.4 减压阀的出口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8~1.0倍。 4.4.3.5 系统减压阀的压力调节应设有锁止装置,并有明显的警示说明。 4.4.4管路 4.4.4.1 钢瓶至减压阀的管路应设置总阀;减压阀至干粉罐的管路应设置安全阀 4.4.4.2减压阀前的输气管路涂色应为GB/T3181一2008规定的R03大红色,减压阀后的输气管路涂 色应为GB/T3181—2008规定的G05深绿色,胶管除外。 4.4.4.3 出粉管路的阀门应采用球阀 4.4.4.4出粉管路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干粉腐蚀性能。 4.4.4.5 出粉管路应设有吹扫装置。 4.4.5干粉炮 干粉炮的性能应符合GB19156的相关要求 4.4.6干粉枪 干粉枪的性能应符合GB25200的相关要求。 4.4.7干粉软管卷盘 4.4.7.1干粉车应至少设置一套软管卷盘。 4.4.7.2 2干粉软管卷盘的长度不应小于30m,性能应符合GB15090的相关要求。 4.4.8 喷射系统 干粉车喷射系统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3 GB 7956.4—2019 表1干粉车喷射系统的性能 充气时间 干粉额定装载量 最高工作压力 最低工作压力 干粉炮有效喷射率" 剩粉率 MPa kg MPa s kg/s 250 500 ≥10 09% ≤10% 750 ≥10 1000 ≥20 ≤1.7 ≥0.5 1500 ≥20 <120 2.000 ≥30 ≤15% 2.500 ≥30 ≤180 3000 ≥30 采用超细干粉灭火剂的喷射装置,其有效喷射率不应低于制造商公布值。 4.4.9 密封性能 4.4.9.1 高压管路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 4.4.9.2 喷射管路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 4.4.10 强度性能 4.4.10.1 高压管路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变形和裂纹等 4.4.10.2 喷射管路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各部位不应有变形和裂纹等。 4.5 消防水力系统要求 4.5.1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配备的消防水力系统应符合GB7956.3一2014中的相关要求。 4.5.2 干粉水联用消防车配备的消防水力系统应符合GB7956.2一2014中的相关要求。 4.6 仪器、仪表要求 SZI 干粉车仪器、仪表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6的相关要求。 4.7阝 附加储气瓶要求 干粉车附加储气瓶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14的相关要求。 4.8号 器材的配备及摆放固定要求 4.8.1 器材的配备 干粉车的随车器材宜参照表2的要求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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