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 220. 10 K 8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897.5—2013/IEC 60086-5:2011 代替GB8897.5—2006 原电池 第5部分: 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Primary batteries-Part 5:Safety of batteries with aqueous electrolyte (IEC 60086-5:2011,IDT) 2013-10-10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8897.5—2013/IEC60086-5:2011 目 次 前言 III IEC引言 IV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4安全要求 4. 1 设计 4. 2 质量计划 5抽样 5.1 总则 5. 2 型式鉴定抽样 6检验和要求 6.1总则 6. 2 指定使用 6.3 可以预见到的误用 安全信息 7 7.1 使用电池安全注意事项 7. 2 包装 12 7. 3 箱装电池的装卸 12 7. 4 陈列和贮存 12 7. 5 运输 12 7. 6 处理· 12 8 使用说明· 13 9 标志 13 9.1 一般规则· 13 9.2小电池的标志 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关于7.4的附加信息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电池舱设计指南 1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安全警示图形标志 25 参考文献 27 图1型式鉴定检验抽样及所需样品数 图 2 温度循环步骤 图3不正确的安装(4个电池串联)电路图 SAC GB8897.5—2013/IEC60086-5:2011 图4外部短路电路图 10 图5过放电电路图 10 图6 自由跌落的XYZ轴向· 10 图7 吸入量规(内尺寸) 表1 检验项目 表 2 指定使用的检验项目及要求 表3冲击脉冲. 表 4 检验步骤 表 5 检验步骤 表6可预见误用的检验和要求 表 7 标志要求 14 GB8897.5—2013/IEC60086-5:2011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T(GB)8897《原电池》标准分为5个部分: GB/T8897.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 —GB8897.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 GB/T8897.3《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 GB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一GB8897.5《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GB(/T)8897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8897.5一2006《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086-5:2011《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8897.5一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电池术语和定义; 一等同采用IEC60086-5:2011,圆柱形锌-二氧化锰电池须进行试验D项目; 一增加了对矩形单体电池的检验要求(表1); 一 电池各项安全检验均增加了“不着火”的要求; 修改了对电池标志的要求; 一 增加了附录C(资料性附录)安全警示图。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8897.1—2013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IEC60086-1:2011,MOD) GB/T8897.2—2013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IEC60086-2:2011,MOD)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国家化学电源产品质量 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四川 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正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达立电池有限公司、嘉善宇河电池有限公司、宁 波豪生电池有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佩云、邱仕洲、张清顺、谢红卫、陈水标、王胜兵、黄伟杰、童武勃、律永成 徐雅敏、王建。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 GB8897.5—2006。 GB8897.52013/IEC60086-5:2011 IEC引言 安全的概念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密切相关。IEC60086-5规定的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的 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是依据ISO/IEC导则并参考了所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制定的。 本部分还包含了关于包装、使用、仓储和运输方面的信息以及供电器具设计人员参考的关于电池舱设计 的指南。 安全是避免伤害风险和要求产品性能满足其他要求之间的一种平衡。不可能有绝对的安全,即使 是安全度最高的产品,也只能是相对的安全。因此,要在风险性评估和安全判断的基础上来确定产品的 安全性。 由于安全会引起不同的问题,因此不可能提出一整套适用于各种情况的严密防范措施和建议。但 是,当明智地以“适合时采用”为基点时,本部分将是一个合理适用的安全标准。 IV GB8897.52013/IEC60086-5:2011 原电池第5部分: 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溶液电解质原电池的安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以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在可以预见到的误用情况下安全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60086-1:201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Primarybatteries一Part:Gerneral) IEC60086-2:2011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Primarybatteries—Part2:Phys ical and electrical specifications) IEC60068-2-6环境试验第2-6部分:试验Fc振动(正弦)[EnvironmentaltestingPart2-6: Tests—Test Fc:Vibrations(sinusoidal)] TestsTest Ea and guidance:Shock) (IEC 60068-2-31,Environmental testing-Part 2-31:Tests—Test Ec:Rough handling shocks, primarily for equipment-type specimens) 3术语和定义 IEC60086-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电池battery 装配有使用所必需的装置(如外壳、极端、标志及保护装置)的一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2 扣式电池buttonbattery 小型的圆形电池,其总高度尺寸小于直径尺寸;电池外型符合IEC60086-2:2011的图3和图4。 3.3 [单体]电池cell 直接把化学能转变成电能的一种电源,是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 功能单元。 3. 4 圆柱形电池cylindrical(cellorbattery) 总高度等于或大于直径的圆柱形状的电池或单体电池。 1 GB8897.5—2013/IEC60086-5:2011 3.5 电池爆炸 battery explosion 从电池的任何部位瞬间喷射出固体物质距离电池25cm之外。 3.6 伤害 harm 对人体健康的损伤。 3.7 危险 hazard 伤害的潜在源。 3. 8 指定使用 intended use 按供方提供的信息使用产品、过程和服务 3.9 泄漏 青leakage 电解质、气体或其他物质从电池内意外逸出。 3.10 标称电压 nominal voltage V,(符号) 用以标识某种电池或电化学体系的适当的电压的近似值。 3.11 原电池 primarycell orbattery 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 3.12 矩形电池 prismaticcellorbattery 各面成直角的平行六面体形状的单体电池或电池, 3.13 保护装置 protective device 诸如保险丝、二极管或其他电气或电子的限流器,用来阻断电路中的电流。 3.14 可以预见到的误用 reasonablyforeseeable misuse 可以预见到的,人们因行为习惯而不按供方的要求使用产品、过程和服务。 3.15 风险risk 发生伤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3.16 圆形电池 round cell or battery 横截面为圆形的电池或单体电池。 3. 17 安全 safety 没有不可接受的风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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