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120.10 Q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997—2020 代替GB/T25997—2010 绝热用聚异氰脲酸酯制品 Polyisocyanurate(PiR)products for thermal insulation 2020-06-02发布 2021-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5997—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5997—2010《绝热用聚异氰脲酸酯制品》,与GB/T25997—2010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分类和产品标记(见4.1、4.2,2010年版的4.1、4.2);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1、6.2.2010年版的5.1、6.3); 修改了A类产品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和试验方法(见5.1.2、6.3,2010年版的5.2、6.3); 5.1.3,2010年版的5.3); 增加了芯密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3); 一 增加了闭孔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9); 修改了压缩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5,2010年版的5.3、6.4); 修改了尺寸稳定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7,2010年版的5.3、6.6); 修改了透湿系数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8,2010年版的5.3、6.7); 增加了A类产品抗拉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附录A); 修改了燃烧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4、6.112010年版的5.4、6.9); 增加了氟氯烃(CFC)残留发泡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5、6.12); 修改了腐蚀性的要求(见5.2.1,2010年版的5.5); 一增加了A类产品平均温度为一165℃导热系数的要求(见5.2.2.1); 一增加了平均线膨胀系数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2.2、6.14); 增加了一165℃条件下低温力学性能的要求(见5.2.2.3); 一增加了三个方向的压缩强度的其他要求(见5.3.1); 增加了压缩蠕变的其他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2、6.15); 增加了残留氢氟氯烃和氢氟烃发泡剂(HCFC/HFC)的其他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3、6.12); 删除了最高使用温度的要求(见2010年版的5.6);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7.1.1,2010年版的7.1.1); 修改了型式检验项目(见7.1.2,2010年版的7.1.2); 修改了判定规则(见7.3,2010年版的7.3); 修改了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见第8章,2010年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和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圣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振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晴、崔军、张敏谓、张永福、管金国、张万伟、张平、曹静明、李焦、李骏光、郝郑涛、 张帅恺、潘阳、王玲、陈永健、侯鹏、魏善芝、阎慧峰、唐健、张剑红、屈会力、崔程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5997—2010。 GB/T25997—2020 绝热用聚异氰脲酸酯制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绝热用聚异氰脲酸酯制品(PIR)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 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温度在一183℃~150℃的以多元醇/多异氰酸酯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聚异氰脲 酸酯制品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06.2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 第2部分:室温试验 GB/T2918一20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4132 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5480 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GB/T 5486 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 GB/T 6342 泡沫塑料与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 GB/T 6343 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 GB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8810 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 GB/T 8811 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 8813 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 GB/T 10799 硬质泡沫塑料开孔和闭孔体积百分率的测定 GB/T 17146 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393 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 GB/T20673 硬质泡沫塑料低于环境温度的线膨胀系数的测定 GB/T 32983 建筑用绝热制品压缩蠕变性能的测定 SZIC GB/T34005 215 管状绝热制品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QB/T5114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残留发泡剂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413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GB/T25997—2020 4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产品按用途分为保温型(A类)和承重型(B类),其中B类用BI、BI、BⅢ、BIV、BV、BV表示密度 级别,见表1。 产品按其形态分为板、管壳、异形制品。 表1产品用途分类 种类 标称芯密度/(kg/m²) 保温型 A类 40 BI类 160 BI类 225 BIⅢI类 320 承重型 BIV类 400 BV类 500 BV类 550 4.2 产品标记与示例 产品标记由以下部分组成: a) 产品名称及形态; b) 用途; c) 密度级别; d) 产品规格;对于异形件,尺寸可不标注; e) 本标准编号; 其他标记,放于圆括号内,包括制造商标记、贴面等。 示例1: 标称芯密度160kg/m,长度×宽度×厚度为1000mm×600mm×50mm的外覆铝箔的承重型绝热用聚异氰脉 酸酯板,标记为: PIR板 BI1000X600X50GB/T25997(铝箔) 示例2 标称芯密度225kg/m,内径×长度×壁厚为89mmX1000mm×50mm的承重型绝热用聚异氰脲酸酯管壳,标 记为: PIR管壳 BI$89X1000X50GB/T25997 要求 5 5.1 通用要求 5.1.1 外观质量 表面基本平整,无伤痕,污迹、破损;表面不应有直径超过5mm或深度大于5mm的孔洞,直径小于 或等于5mm,且深度小于或等于5mm的孔洞,每平方米不超过10个。直径小于2mm的孔洞不计。 2 GB/T25997—2020 5.1.2 尺寸允许偏差 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或表3的规定,管壳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管壳的偏 心度应不大于10%。其他规格的产品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A类产品板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对角线允许偏差 ±2 ≤1000 ±3 长度、宽度 1001~2000 <4 2F ≥2 001 <7 +1 09V 厚度 一 2+ 51~100 表3B类产品板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对角线允许偏差 ±3 ≤1000 <3 ±5 长度、宽度 1001~2000 9> ≥2 001 ±10 ≤13 +? 50 厚度 一 °+ 51~100 管科的尺寸允许偏差 表 4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允许偏差 ≤1000 ±3 长度 >1 001 ±5 +1 ≤89 ±1 内径 90~194 +1 ≥195 8+ ≤50 壁厚 + >50 3 GB/T25997—2020 5.1.3物理性能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物理性能技术指标 分类 项目 BI BII BII BIV BV V BVI +10 ±24 ±34 ±48 ±60 ±75 芯密度允许偏差/(kg/m) ±82 ≤0.026 ≤0.075 平均温度25℃ 导热系数/ ≤0.038 ≤0.045 ≤0.055 ≤0.080 ≤0.085 [W/(m·K)] ≤0.025 ≤0.065 平均温度-20℃ ≤0.035 ≤0.040 ≤0.047 ≤0.075 ≤0.080 ≥0.20 ≥12.0 ≥18.0 压缩强度/MPa ≥2.0 ≥3.5 ≥6.5 ≥22.0 体积吸水率/% ≤2.0 ≤1.5 ≤1.5 ≤1.0 ≤1.0 ≤1.0 1.0 尺寸稳定性(70℃,24h)/% ≤3.0 ≤2.0 ≤1.5 ≤1.5 ≤1.5 ≤1.5 ≤1.5 透湿系数/[ng/(Pa·m·s)] ≤6.2 闭孔率/% ≥90 抗拉强度(长、宽、厚三个方向)/MPa ≥0.26 5.1.4 燃烧性能 燃烧等级不低于GB8624一2012中规定的B2(E)级,且A类产品氧指数应不小于30.0%,B类产 品氧指数应不小于28.0%。 5.1.5残留发泡剂 产品中不得检出残留氟氯烃发泡剂(CFC)。 5.2特殊要求 5.2.1用于覆盖奥氏体不锈钢时 应符合GB/T17393中对于浸出液离子含量的要求。 5.2.2用于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时 5.2.2.1平均温度-165℃导热系数 A类产品平均温度-165℃的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015W/(m·K) 5.2.2.2平均线膨胀系数 在-165℃~23℃时的平均线膨胀系数应不大于7.0×10-5℃-1 5.2.2.3-165℃条件下的力学性能 A类产品的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0.28MPa,B类产品的压缩强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4 GB/T25997—2020 5.3其他要求 5.3.1三个方向的压缩强度 有要求时,长度、宽度、厚度方向的压缩强度均应符合表5的规定 5.3.2压缩蠕变 有要求时,B类产品的压缩蠕变应不大于6%。 5.3.3残留发泡剂 有要求时,产品中不得检出残留氢氟氯烃和氢氟烃发泡剂(HCFC/HFC)。 6试验方法 6.1状态调节和试样制备 所有产品应自生产之日起在自然条件下陈化60d后进行测试。试样的制备应去除表皮。当产品 带有外覆层时,应除去其外覆层。试验按GB/T2918一2018第6章中23/50二级环境条件进行,试样 应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5)%的环境中进行至少16h状态调节。 6.2外观质量 6.2.1工具 6.2.1.1 钢直尺:量程满足试验需求,分度值为1mm。 6.2.1.2深度规:量程满足试验需求,分度值为0.5mm。 6.2.2试验方法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检查,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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