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国 标准 化 2020-09-29发布 :1-08-01实 GB/T2969—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化如下: 一增加了字符牌号(见3.1和3.2); 一修改了牌号Sm2O:-4N中稀土杂质错和合量的考核指标,同时调整非稀土杂质Fe2O:和SiOz 的考核指标(见3.2,2008年版的3.1); —增加了牌号Sm2O3-3N5(见3.2); 修改了牌号SmzO-2N5和Sm2O3-2N的部分非稀土杂质(见3.2,2008年版的3.1); 一增加了主稀土元素Sm2O3的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见3.2); 修改了稀土杂质,删除了分母REO(见3.2,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灼减指标为水分与灼减的合量指标(见3.2,2008年版的3.1); 一增加了所有检测均为去除水分后减前状态的注释(见3.2); 修改了稀土(REO)总含量的分析方法,增加了当测得稀土总量在99%以上,以差减法计算稀 土总量的实际值(见4.1.1,2008年版的4.1); 增加了主稀土元素的相对纯度(Sm2O:/REO)计算方法,即由主稀土元素量/稀土总量X 100%(见4.1.5); 增加了外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时,则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的要求(见5.5.2)。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阴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定南大华新材料资 源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睿、史卫东、谢建伟、金燕华、邹彬、陈燕、王寿虹、梁斌、姚南红、陈月华、刘志勇、 张瑞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969—1982、GB/T2969—1994、GB/T2969—2008。 1 GB/T2969—2020 氧 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氧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萃取法或其他方法制得的,供制作金属、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等用的氧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2690(所有部分)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17803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GB/T18115.5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中镧、铈、错、钕、铕、钇、、 镐、铁、饵、、镱、和亿量的测定 3技术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Sm2O:-4N、Sm2O-3N5,Sm2O:-3N.Sm2O:-2N5、Sm2O3-2N五个牌号,产品 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17803的规定。 3.2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需方如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 表 1 字符牌号 Sm²O3-2N5 Sm2O:-4N Sm2O,-3N Sm²O:-3N5 SmzO;-2N 产品牌号 061035 061025 对应原数字牌号 061040 061030 061020 REO,≥ 99.0 99.0 99.0 99.0 99.0 Sm²0s /REO,≥ 99.99 99.95 99.9 99.5 99.0 Smz 0: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余量 化学 PreOn 0.001 0 成分 Nd, O: 0.003 5 (质量 杂质 分数)/ Euz O: 0.0010 合量0.05,其中 稀土 合量0.1 合量0.5 % 含量, EuzO:小于 合量1.0 Gd, O3 0.0010 杂质 0.0050 Y203 0.001 0 其他稀土 0.002 5 杂质合量 1 GB/T2969—2020 表1 (续) 字符牌号 Sm2O:-4N SmzO:-3N5 SmzO:-3N Sm2O:-2N5 Sm,O,-2N 产品牌号 061040 对应原数字牌号 061035 061030 061025 061020 Fe2O3 0.001 0 0.0005 0.001.0 0.0030 0.005 0 化学 非 SiO2 0.005 0.003 0.005 0.010 成分 杂质 0.030 稀 (质量 含量, 土 Cao 0.005 0.008 0.010 0.030 0.050 分数)/ 杂 Al, O: 0.010 0.020 0.025 0.030 0.040 % 质 0.01 CI 0.01 0.01 0.02 0.03 灼减和水分(质量分数)/%, 1.0 1.0 1.0 1.0 1.0 注:表内所有化学成分检测均为去除水分后灼减前测定 余量表示为总量减去所有杂质量 b其他稀土杂质合量是指表中没有列出除Pm、Sc以外其他所有稀土元素。 3.3外观质量 3.3.1产品呈淡黄色粉末状。 3.3.2产品应洁净,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稀土总量(REO)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当测得稀土总量在99%以上,以差减 法计算稀土总量的实际值,即(100%一Z非稀土杂质量)。 4.1.2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8115.5的规定进行。 4.1.3非稀土杂质含量及水分、灼减量的分析方法按GB/T12690相应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 4.1.4主稀土元素量(Sm2O,)为余量,由差减法求得,即[100%一(Z稀土杂质量+≥非稀土杂质量)]。 4.1.5 主稀土元素的相对纯度(Sm2O:/REO)由计算得出,即由主稀土元素量/稀土总量X100%。 4.2 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4.3 外观质量 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 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2 GB/T2969—2020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检验。 5.4取样与制样 仲裁取样数量按表2规定进行。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充分混匀后,以四分法迅速缩 分至试样所需量,装入试样袋密封。 表 2 件(袋)数 1~5 50~100 6~49 >100 件(袋)数的10% 件(袋)数的平方根 件(袋)数的100% 取样件(袋)数 5 只进不舍取整数 只进不舍取整数 5.5检验结果判断 5.5.1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仲裁分析结果不合格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 复试验,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5.2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每桶(箱、袋)外应注明: a) 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牌号; c) 批号; d)净重、毛重; e) 出厂日期及“防潮”标志或字样。 6.2包装 产品用双层塑料袋密封包装,再放置于塑料编织袋或塑料桶(铁桶)中,并封口,每袋(桶)净重分别 为25kg、50kg。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6.3 3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雨吸潮,需存放于干燥处,不得露天堆放。 6.4J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 b)j 产品名称和牌号; 批号; GB/T 2969—2020 d) 净含量和件数;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出厂日期。 g) GB/T 2969—2020 d) 净含量和件数;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出厂日期。 g)
GB/T 2969-2020 氧化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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