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140 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8723—2020 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检测 逐时浓度法 Determination of emission rate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wooden furnitureConcentration history method 2020-11-01实施 2020-04-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723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深圳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爱空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家具 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伊莉雅(厦门)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大康控 督检验中心(广东)、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林创展国际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清健华康(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如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硕恩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满亚科技有限公 司、义乌日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西安久鑫长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艾勒可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寅平、罗菊芬、许俊、彭尚武、李景广、魏静雅、张旭、莫金汉、王志霞、苑蕊、 王璐阳、陈凤娜、王丽平、陈炜、赵静、黎干、陈智勇、毛如佳、陈斌、严洪连、杨志勇、王红强、孙丽华、 彭成涛、李雯、张正正、黄创锋、何西平、黄春梅、俞涛、张雪舟、伍明、徐勇刚、陈乃恩、段春芳、 GB/T38723—2020 木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检测 逐时浓度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速率的逐时浓 度检测方法的原理、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和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速率的检测,其 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速率的检测可参照执行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GB/T31106一2014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GB/T 31107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GB/T35607 绿色产品评价家具 3 术语和定义 GB18584、GB/T31106—2014、GB/T31107、GB/T356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释放率emission rate perarea 单位时间内,木家具单位可释放面积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质量 3.2 释放速率 emissionrate 单位时间内,单位木家具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质量。 3.3 气候舱舱容 volumeofclimatechamber 气候舱空载时,舱内参与空气交换的总容积。 3.4 可释放面积 emittablearea 外表面。 3.5 承载率loadingfactor 木家具可释放面积与气候舱舱容的比值。 1 GB/T38723—2020 注: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²/m)。 3.6 逐时浓度 concentration history 气候舱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随时间变化的浓度值 注: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²)。 4原理 将木家具放人密闭气候舱后,检测2h内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变化,通过线性拟合求得斜率, 计算得到木家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 5试验方法 5.1 仪器与设备 5.1.1气候舱 应符合GB/T31107的规定。气候舱密闭情况下的换气次数应小于0.03h-1,测试方法见 GB/T18801—2015的A.2。 5.1.2采样仪器和设备 应符合GB/T31106一2014中第4章、第5章的规定。 5.2 试验条件 试验期间,气候舱内试验条件应满足: 温度(23±2)℃; 一相对湿度(45土5)%; 一空气流速0.1m/s~0.3m/s。 ZIC5.3样品 5.3.1可释放面积测量及计算 采用测量设备对木家具样品各木质部件的尺寸进行测量,计算样品可释放面积,表面有雕花纹饰者 以平面处理。如采用钢直尺或卷尺,精确度不低于1mm;如采用面积测定仪,精确度应不低于1mm。 5.3.2预处理 组装产品、折叠产品、可调产品应按最有利于有害物质释放的样式进行组装、打开、调节,一般按产 品整件进行预处理,产品的所有部件表面宜暴露在预处理环境中。 预处理时间为(120士2)h。 预处理环境条件为: 温度(23土2)℃; 相对湿度(45士10)%; 样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摆放位置、方向应尽量避免样品之间因气流产生相互干扰 样品预处理间的甲醛浓度≤0.10mg/m,TVOC≤0.60mg/m。 2 GB/T38723—2020 5.4试验步骤 5.4.1气候舱选择及准备 5.4.1.2清除气候舱内表面附着的灰尘和固态杂质,清洗气候舱内表面,待干燥后关闭气候舱门。 5.4.1.3运行气候舱,在通风模式下向舱内通人洁净空气,调节舱内温湿度至温度为(23土2℃,相对湿 度为(45±5)%。 5.4.2气候舱背景浓度测定 舱内温湿度达到要求后,按GB/T31106一2014中的规定对舱内空气进行采集测定,记录气候舱内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或TVOC等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舱内空气背景浓度应满足:甲 醛≤0.006mg/m²,苯、甲苯、二甲苯均≤0.005mg/mTV0C≤0.05mg/m。 5.4.3密闭舱运行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样品采集 5.4.3.1样品预处理后,应在1h内放人气候舱内开展试验。组装产品、折叠产品、可调产品应按最有 利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的样式进行组装、打开、调节,一般按产品整件进行测试,产品所有活动部件 表面宜暴露在气候舱内。样品摆放宜置于气候舱中部,且不影响气候舱搅拌风扇工作效果 5.4.3.2放入样品后,运行气候舱,开启舱内搅拌风扇,使舱内环境条件达到5.2规定后,密闭气候舱; 整个试验期间,气候舱内试验条件应符合5.2规定。 5.4.3.3,在气候舱密闭后的第0.0小时、第0.5小时、第1.0小时、第1.5小时、第2.0小时,按GB/T31106 系物和TVOC采样流量宜为200mL/min。测试期间总采样体积不应超过气候舱舱容的10%。 5.4.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样品测定分析 按GB/T31106一2014中第4章、第5章的规定对采集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样品进行分析。 6结果表示 根据测定分析所得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结果,按式(1)对舱内各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与 时间分别进行线性拟合,斜率为a。(R≥0.90)。若R²小于0.90,且密闭阶段初始时刻浓度低于第 0.5小时浓度结果,依次求各时刻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与密闭阶段初始时刻浓度间的斜率,取最 大值为a1;若R小于0.90,且密闭阶段初始时刻浓度高于第0.5小时浓度结果,则依次求第0.5小时之 后各时刻浓度与第0.5小时浓度之间的斜率,取最大值为α2,R²计算方法及拟合示例参见附录A。计 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ao=pr-b :(1) t 式中: =op 线性拟合斜率,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小时[mg/(mh)]; Pt 气候舱内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t——样品放入气候舱内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b一一线性拟合截距,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木家具样品的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按式(2)计算: 3 GB/T38723—2020 av EA= A 式中: EA 样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单位为毫克每小时平方米[mg/(h·m)]; 线性拟合斜率a。或求得的ai或az,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小时[mg/(m·h)]; V 气候舱舱容,单位为立方米(m"); A 一样品总可释放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木家具样品的目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按式(3)计算: EAXA_aV n 式中: E 样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速率,单位为毫克每小时件[mg/(h·件)]; 线性拟合斜率ao或求得的ai或α2,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小时[mg/(m²·h)]; V. 气候舱舱容,单位为立方米(m); u 家具样品件数,单位为件。 SAC 4 GB/T38723—202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拟合方法及示例 A.1相关系数的计算 相关系数R表示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离散程度,说明线性回归的相关关系的显著程度,R?的计 算见式(A.1): [( R2 .(A.1) 式中: R 相关系数; 自变量,这里为第i个采样点对应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因变量,这里为第i个采样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采样次数。 n 注:可利用EXCEL等具有统计功能的软件直接对式(1)浓度值与时间进行线性拟合,得到R²值 A.2拟合示例 R²≥0.90时拟合示例如图A.1所示,此时得到斜率为0.381mg/(m²·h),即为式(1)中的线性拟 合斜率a,此结果即为式(2)和式(3)中的a: 0. 8 - 0.818 0. 6 - 0.514 0.597 0. 262 1-0. 381x+0. 064 86'0=2H 0. 033 1 4-0. 381, b-0. 064 0. 0 0. 0 0. 5 1. 0 1.5 2. 0 时问/h 说明: R-相关系数; 一线性拟合斜率。 注:此图所示为y=0.381r十0.064时,浓度与时间的线性拟合结果。 图 A.1 拟合示例1(R≥0.9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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