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60;13.030.20 Z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9361—2020 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 Discharge requirements for cooling seawater 2020-11-19发布 2021-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936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华润 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亚红、赵小芳、苏大鹏、周筝、陈冲、元昊、尹建华、栗春雷。 GB/T39361—2020 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冷却水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结果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向海域或河口水域(含盐量大于0.5%的年概率大于10%)排放海水冷却水的企业, 海水冷却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工环境保护验收可参照使用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63.2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12763.4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GB/T15441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 GB 17378.4 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 GB 18486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T33584.2海水冷却水质要求及分析检测方法第2部分:锌的测定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585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HJ586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HY/T 147.1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1部分:海水 HY/T147.6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6部分:海洋水文、气象与海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水冷却水 coolingseawater 在海水冷却系统中,作为换热介质的海水。 注:包括海水直流冷却水和海水循环冷却水 3.2 海水直流冷却水 <seawater from once-through cooling system 在海水直流冷却系统中,经过换热设备完成一次热交换后直接排放的海水 3.3 海水循环冷却水 seawaterfromrecirculatingcoolingsystem 在海水循环冷却系统中,经换热设备完成一次热交换后,再经冷却塔冷却、并循环使用的海水。 1 GB/T39361—2020 3.4 排水量 effluentvolume 从海水冷却水排放口流出,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 注:包括冷却排放水以及需要随冷却排放水一起排放的各种外排海水源废水量 3.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volumeperunitproduct 生产单位产品排放的冷却水量的上限值。 注: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或立方米每兆瓦时[m/(MW·h)]。 3.6 初始稀释度 initial dilution 冷却水排出后,在出口动量和浮力作用下与环境水体混合并被稀释,在出口动量和浮力作用基本完 结时冷却水被稀释的倍数。 注:改写GB18486—2001,定义3.4。 3.7 混合区 mixingzone 冷却水连续排出,各个瞬时造成附近水域污染物浓度超过该水域水质目标限值的平面范围的叠加 (亦即包络)区域。 注:改写GB184862001,定义3.5。 4 海水冷却水排放控制要求 4.1 海水冷却水排放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海水冷却水排放水质要求 序号 单位 水质指标 限值 监控位置 08V 企业海水冷却水排放口或 1 悬浮物(SS) mg/L 人为增加量≤20(有本底值的情况下执行) 岸边竖井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9℃ 企业海水冷却水排放口或 (10℃b),冬季不超过当时当地12℃"(16℃h) 岸边竖井 2 水温 ℃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降不超过当时当地5℃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或温降夏季不超过当时 混合区边缘 当地4℃,冬季不超过当时当地3℃ 6.0~9.0,同时不超出该水域正常变动范围的 3 pH值 0.5pH单位 mg/ L 化学需氧量 N7 4 (CODMa) mg/L 人为增加量≤2(有本底值的情况下执行) 无机氮(以N计) mg/L 5 ≤1.0 6 总余氯 mg/L <0.1 企业海水冷却水排放口或 岸边竖井 7 总铬 mg/L ≤0.5 六价铬 mg/L 8 S00> 9 铜 mg/L ≤0.1 锌 mg/L 10 ≤0.5 11 总磷(以P计) mg/L, 人为增加量≤0.05(有本底值的情况下执行) 2 GB/T39361—2020 表1(续) 序号 单位 限值 水质指标 监控位置 石油类” 12 mg/L <5.0 企业海水冷却水排放口或 急性毒性 13 岸边竖井 mg/L 0.07 (HgCl2毒性当量) 注:第1~3、6、13项适用于海水直流冷却水排放水质,第1~13项适用于海水循环冷却水排放水质, 适用于火电和其他行业 b适用于核电机组。 适用于以海水作为气化液化天然气(LNG)热源的行业。 d在投加氯基杀生剂时检测总余氯 在投加铬酸盐类缓蚀剂时检测总铬和六价铬的含量 (在投加含铜化学品和/或含有铜材质的冷却水系统中检测铜含量。 "适用于炼油企业。 4.2 海水冷却水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海水冷却水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行业 冷却方式 限值 排放监控位置 直流 <120 m*/(MW. h) 火电 循环 <3.0 m²/(MW.h) 直流 <230 m*/(MW.h) 核电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 循环 <6.0 m/(MW·h) 直流 其他 循环 <3.0m²/t 证率下满足GB18486的规定。 4.4海水冷却水入海排放混合区的确定按GB18486的规定执行。 4.5海水冷却水宜独立排放。当确需与其他海水源的废水合流排放时,其他海水源的废水不应降低海 水冷却水的排放水质;否则,应对其他海水源的废水进行处理 4.6海水冷却水排放不得导致受纳水体表面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4.7 海水冷却水的排放口宜离岸设置,选在有利于污染物向外海输移扩散的海域,并避开由角等特 定地形引起的涡流及波浪破碎带。排放口不宜贴近潮间带,禁止漫滩排放。 4.8海水冷却水排放口的选址不应影响鱼类洄游通道,不应影响混合区外邻近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在 河口区,混合区范围横向宽度不得超过河口宽度的1/4。 4.9海水冷却水排放口型式宜经比选确定,尽可能减少海水冷却水影响范围 4.10计算表1中各类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时,应综合考虑排放口所在海域的水质状况、功能区的要求 和周边的其他排放源。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海域,确定海水冷却水中污染物的充许排放 量时,应考虑该海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11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海水源废水,且每种废水的排放浓度又不相同时,混 合废水的排放浓度按附录A计算 4.12海水冷却水排放水质指标最高充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 GB/T39361—2020 4.13 海水冷却水排放水质指标最高充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4.14 4.15 海水冷却水不应导致有毒物质在纳污水域沉积物或生物体中富集到有害的程度,即不应导致纳 污水域沉积物质量不能满足GB18668的规定,生物质量不能满足GB18421的规定。 4.16海水冷却水宜优先选择循环利用处置方式。 5 监测要求 5.1 企业应在表1规定的监控位置,按HJ/T373的要求设置采样点,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排 污口标志、排水量计量装置和水温监测装置。 5.2 2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HJ/T92的规定执行。 5.3 3对海水冷却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和采样时间等要求,按HJ/T92的规定执行。 5.4 4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 5.5 5企业应按照HJ/T373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6 海水冷却水排放水质分析方法按表3的规定执行。 表3海水冷却水水质分析方法 水质指标 分析方法 引用标准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 17378.4 (1)温盐深仪(CTD)定点测温 GB/T 12763.2 (2)表层水温表法 GB 17378.4 水温 (3)颠倒温度表法 GB17378.4 (4)温盐深剖面仪法 HY/T 147.6 (5)数字测温仪法 HY/T147.6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 17378.4 化学需氧量(CODMm) 碱性高锰酸钾法 GB 17378.4 (1)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 (2)次溴酸盐氧化法 GB 17378.4 氨氮 (3)流动分析法 HY/T 147.1 (4)便携式光谱仪法 HY/T 147.1 (1)茶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 无机氮(以N计) (2)流动分析法 亚硝酸盐氮 HY/T 147.1 (3)便携式光谱仪法 HY/T 147.1 (1)镉柱还原法 GB 17378.4 (2)锌-镉还原法 GB/T 12763.4 销酸盐氮 (3)流动分析法 HY/T147.1 (4)便携式光谱仪法 HY/T 147.1 (1)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HJ 585 总余氯 (2)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586 4 GB/T 39361—2020 表3(续) 水质指标 分析方法 引用标准 (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 总铬 (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Y/T 147.1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六价铬 GB 17378.4 (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连续测定铜、铅和镉) GB 17378.4 (2)阳极溶出伏安法(连续测定铜、铅和镉) GB 17378.4 铜 (3)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 (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Y/T147.1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Y/T 147.1 (2)锌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33584.2 锌 (3)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7378.4 (4)阳极溶出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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