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021.6—2017 代替GB12021.6—2008 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electricricecookers 2018-06-01实施 2017-05-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2021.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增加了加热方式为电磁感应加热的产品; 删除了“节能评价值”定义及要求; 删除了原4.1(基本要求); 提高了能效、保温能耗和待机功率的指标(见表1); 热效率计算公式中针对电磁感应加热和非金属内锅产品的能效给予了一定的补偿(见4.2); 检验规则一章中只保留了原6.2.2的内容,其余内容删除; 测试方法中最高温度的测量方法发生了改变(见附录A的A.2.1)。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药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 公司、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简氏依立电 器有限公司、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任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佛 山市顺德区擎能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标能效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南实验室、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王雷、林毅、凌宏浩、毕崇强、陈剑、刘一琼、吕全彬、成建宏、彭妍妍、 贺婷婷、吴能旺、龚圆杰、张龙、简第、孔令美、韩润、颜利军、黄树才、杜鑫、王攀、余群。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2021.6—1989、GB12021.6—2008。 GB12021.6—2017 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饭锅的能效等级、保温能耗、待机功率、能效限定值、能效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环境下工作,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额定功率不大于2000W的电 饭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QB/T4099 电饭锅及类似器具 3术语和定义 GB4706.1、GB4706.19和QB/T409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饭锅热效率heatefficiencyforelectricricecookers 电饭锅的有效输出能量与输入能量之比。 3.2 待机功率standbypower 产品连接到供电电源上且处于等待状态(电热元件或感应线圈不加热)时的功率,单位为瓦(W)。 3.3 保温能耗 warm-keepingenergyconsumption 产品在进人保温状态时每小时的耗电量,单位为瓦时(W·h)。 3.4 电饭锅能效限定值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electricricecookers 在满足保温能耗和待机功率要求的前提下,电饭锅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的最低允许热效率。 4能效等级 4.1电饭锅能效等级 率(若适用)和煮饭功能的热效率值均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表1中的P为产品的额定功率,单位 为W。 1 GB12021.6—2017 表1电饭锅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 2 1 3 4 5 81 76 72 P≤400 87 68 82 77 75 400<P≤600 88 71 热效率值/% 89 83 76 600<P≤1000 78 73 1000<P≤2000 90 86 81 78 74 P≤400 19 40 21 400<P≤600 50 保温能耗/W·h 33 600<P≤1000 68 1000<P≤2000 35 78 电热元件加热 1.0 1.8 待机功率/W 电磁感应加热 1.8 2.0 注:待机功率不适用于带有WiFi、蓝牙等通讯协议功能的电饭锅 4.2 2电饭锅热效率的计算 电饭锅的热效率按式(1)计算: 1.16 ××G ×(t2 -t) X 100% m= ...(1) E 式中: n 热效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16 常数,无量纲: 入 修正系数。加热方式为电磁感应加热的产品,入值取1.15,加热方式为电热元件加热的 产品,入值取1.0;内锅材质为非金属类的产品,入值取1.13;对于电磁感应加热的非金属 内锅类的产品,入值取1.15; G 试验前水量,单位为千克(kg); t2 试验后最高水温,单位为摄氏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ti 试验前初始水温,单位为摄氏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E 耗电量,单位为瓦时(W·h),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技术要求 对于内锅材质为金属类的电饭锅,其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4级。对于内锅材质为非金 属类的电饭锅,其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5级。对于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内锅的产品,均应满 足表1中对应的能效限定值。 6试验方法 测定电饭锅热效率、待机功率和保温能耗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2 GB12021.6—2017 7 检验规则 能效型式检验的抽样,每批抽3台,其中2台试验,1台备用。试验结果2台均符合本标准要求,则 用样品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为合格;如测试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 为不合格。 3 GB12021.6—20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试验方法 A.1试验条件 A.1.1 电源电压 电饭锅能效测试应在额定电压220(1土1%)V,额定频率50(1土1%)Hz的条件下进行。 A.1.2 2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 a)大气压力:86kPa106kPa; b) 环境温度:23℃土2℃,且试验室内无气流及热辐射影响: 相对湿度:45%~75%。 A.1.3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压表、功率表、电能表的准确度应不低于士0.5%; b) 测量温度用的仪器分辨率为0.1℃,温度测量仪的准确度应不低于士0.5%; 衡器在满量程时,相对误差不超过士0.1%,最小显示(刻度)值为1g; (P 计时器的精度为士2s/h; e) 热电偶应用线径不大于0.3mm的细线热电偶。 A.1.4水 试验使用自来水。 A.1.5 5试验初始条件 每次试验前,内锅、发热盘、外壳与环境温度之差在5℃以内或产品至少有6h没有工作。 A.1.6 6控制装置设置 试验在正常煮饭功能挡进行。具有多种煮饭功能的电饭锅,试验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最节能煮 饭挡进行。当使用说明书没有指明节能挡位且没有标明正常煮饭功能挡位时,采用开机时的默认挡位 进行。 A.2试验方法 A.2.1热效率测定 测试时,初始水温为23℃士2℃。用称重法向内锅加水,达到内锅额定容积的80%时,测量初始水 温ti;将热电偶穿过锅盖,应不影响电饭锅的正常煮饭状态;设法将热电偶测温点固定在内锅中心 Φ50mm的圆柱体内,距锅底10mm土5mm的测试点,然后按A.1.1规定通电,并用电能表记录电饭 4 GB12021.6—2017 锅的耗电能(量)。当内锅水温升到90℃时,立即切断电源,读取耗电能(量):断电后,由于发热盘的热 容量及滞后原因,内锅水温在断电后还会上升;观察并读取断电1min以后的最高温度值t2。 注:如果电磁感应方式加热的电饭锅的磁场过度地影响到测量结果,热效率的测量可采用绞合连接的铂电偶或其 他等效的方法。 A.2.2 热效率计算 电饭锅的热效率按4.2中的式(1)计算。 A.2.3 待机功率测定 测定电饭锅在待机状态下4h的耗电量(W·h),然后计算出每小时的耗电量即为待机功率(W)。 对于有唤醒功能的产品,测试过程中应使其保持在非唤醒状态。 A.2.41 保温能耗测定 向内锅加人额定容积80%的水并通电加热;设法将热电偶测温点固定在内锅中心$50mm的圆柱 耗电量。在第4h、4.5h、5h三个时刻点,分别测量温度值,取三次读数的平均值为保温温度。试验过 程中,保温温度应在60℃以上。测定5h内的耗电量,然后计算出每小时耗电量, A.2.5 5输入功率偏差测定 电饭锅输人功率偏差的测定按GB4706.1的相关要求进行。 A.2.6内锅实际容积测定 电饭锅内锅实际容积的试验方法按QB/T4099的相关要求进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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