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5. 140 A8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042—2008 代替GB13042—1998 包装容器 铁质气雾罐 Packaging containers-Tinplate aerosol can 2008-07-30发布 2009-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3042—2008 前言 本标准的6.4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GB13042—1998《包装容器气雾罐》。 本标准与GB13042—1998《包装容器气雾罐》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明确规定气雾罐容积不应大于1000mL; 一取消按材料分为Z型、Y型的分类方法,改为按结构、形状和耐压性能分类; 印刷质量要求执行QB/T1877的规定 —取消对罐口平均接触高度要求; 取消耐热试验要求; 变形压力和爆破压力要求改为两档,普通罐和高压罐; 增加相容性要求; 一增加卫生要求。 本标准采用ISO90-3:2000(E)《轻质金属容器术语、尺寸和容量的测定第3部分:气雾罐》的 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杭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明、崔茹平、冯慧、朱丽萍、詹炎、范志龙、阮慎。 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 GB13042—1991,GB13042—1998。 I GB 13042—2008 包装容器 铁质气雾罐 1范围 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2520冷轧电镀锡薄钢板(GB/T2520—2000,eqvISO11949:1995)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 GB/T6739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67392006,ISO15184:1998,IDT) QB/T1877 包装装潢镀锡(铬)薄钢板印刷品 QB/T2763 涂覆镀锡(或铬)薄钢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气雾罐 aerosolcan 用于盛装气雾剂产品的一次性使用的金属容器。使用时,气雾剂产品在预压的作用下,通过阀门按 照所控制的形态喷射出来。 3. 2 铁质气雾罐 tinplate aerosol can 用镀锡(铬)薄钢板制成的气雾罐。 3.3 三片罐 three-piece can 由罐身、顶盖、底盖组成的气雾罐 3. 4 两片罐 two-piececan 由罐身和顶盖(或底盖)组成的气雾罐。 3.5 直身罐 straight-body can 罐身的顶部和底部直径不变的气雾罐, 3.6 缩颈罐 necked-incan 罐身的顶部和(或)底部直径缩小的气雾罐。 1 GB13042—2008 4产品分类和规格 4.1分类 4.1.1气雾罐按结构分为三片罐和两片罐。见图1所示。 a)三片罐 b)两片罐 图1% 铁质气雾罐的结构 4.1.2气雾罐按形状分为直身罐和缩颈罐。见图2、图3所示。 图2直身罐 图3缩颈罐 4.1.3气雾罐按耐压性能分为普通罐、高压罐。 4.2规格 气雾罐的罐径规格见表1。 2 GB 13042—2008 表1罐径规格 单位为毫米 项目 罐径 规格 中45、$49、$52、$57、65 注:特殊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 材料 5.1 镀锡薄钢板性能应符合GB/T2520的规定 5.2涂覆镀锡(或铬)薄钢板的附着力、抗冲击性应符合QB/T2763的规定。 6要求 6.1外观质量 6.1.1 印刷质量应符合QB/T1877的规定。 6.1.2两片罐缩颈处不应有裂缝及明显的皱纹、凹陷及机械损伤。三片罐卷口光滑,不得有皱褶、裂纹 和变形,焊缝平滑。 6.1.3罐体平整、无锈斑。有内涂的罐,内涂层均匀,不应有突起和杂质。 6.2尺寸及偏差 气雾罐的主要尺寸和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及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尺寸 偏差 罐口外径 31.20 ±0.20 罐口内径 25.40 ±0.10 4. 00 罐口接触高度 ±0.15 罐高 ±1. 0 罐口卷边半径 1. 45 6.3补涂和涂层质量 6.3.1焊缝补涂完整性:有焊缝补涂的气雾罐,经试验后应无线状腐蚀或密集腐蚀点。 6.3.2内外涂层附着力:不低于二级。 6.3.3外涂层硬度:2H。 6.4耐压要求 气雾罐耐压性能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耐压性能 单位为兆帕 项目 普通罐 高压罐 要求 气密性能 0.8 0. 8 不泄漏 1. 2 1.8 变形压力 不变形 1. 4 2. 0 爆破压力 不破裂 注:盛装产品对气雾罐耐压性能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或供需双方商定 6.5相容性 用户应根据盛装内容物不同,对气雾罐进行产品相容性试验并予以确认。 6.6 卫生要求 用于盛装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气雾罐,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规定。 3 GB13042—2008 7试验方法 7.1外观 在自然光或40W灯光下,距离0.6m处目测。 7.2尺寸测量 7.2.1罐口的内径、外径、罐高等用专用的通止规或游标卡尺测量。 7.2.2接触高度用接触高度百分表测量,见图4。 0.35 中3.(测量体) 图4接触高度的测量 7.3焊缝补涂完整性试验 将样罐焊缝补涂带浸入20%硫酸铜(CuSO·5H,O)溶液中,2min后取出,用清水冲净干燥后,观 察补涂范围内有无线状腐蚀或密集腐蚀点。 注:试验溶液采用分析纯试剂、蒸馏水配制。 7.4内外涂层附着力测试 按GB/T1720进行。 7.5外涂层硬度测试 按GB/T6739进行。 7.6气密性能试验 7.6.1仪器 气雾罐气密性水浴试验仪。 7.6.2试验方法 将样罐装在水浴试验仪上,浸入水中充气加压至0.80MPa~0.85MPa,观察整个罐体1min内是 否有气泡冒出。 7.7变形压力和爆破压力测定 7.7.1仪器 气雾罐爆破压力测定仪:压力范围0MPa~4.0MPa 7.7.2测定方法 在样罐内注满清水,插人密封头,旋(夹)紧后,将罐内充水加压逐渐升高至变形压力规定值,保持 10s,观察罐体有无永久性变形。继续升压至爆破压力规定值,保持10s,观察罐体是否爆裂。 8检验规则 8.1以一次发货数为一批,以一个气雾罐为一个单位产品。 8.2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产品交货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6.1、6.2、 6.3.1和6.4中的气密试验。型式检验项目为6.1~~6.4。 8.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材料、工艺发生改变时; 4 SZIC GB13042—2008 b) 正常生产时半年应进行一次; c)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4抽样方案 8.5 判定规则和缺限分类见表4。 表4判定规则和缺陷分类 序号 不合格分类 项目 检查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1 外观(6.1) C类不合格 S-4 4. 0 尺寸(6.2) B类不合格 S-3 2 1. 5 3 焊缝补涂完整性(6.3.1) S-2 B类不合格 1. 5 内外涂层附着力(6.3.2) B类不合格 S-2 4 1. 5 外涂层硬度(6.3.3) B类不合格 S-2 1. 5 A类不合格 S-2 6 气密性能(6.4) 1. 0 S-2 7 变形压力(6.4) A类不合格 1. 0 爆破压力(6.4) A类不合格 S-2 8 1.0 8.6判定数组 8.6.1 检查水平S-4、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的判定数见表5。 表5检查水平S-4、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 C类不合格 批量/个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Ac Re 第一 20 20 1 3 10000以下 第二 20 40 4 5 第一 32 32 2 SAG 5 10001~35000 第二 32 64 6 7 第一 50 50 3 6 35001以上 第二 50 100 9 10 8.6.2 检查水平S-3、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的判定数见表6。 表 6 检查水平S-3、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 B类不合格 批量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Ac Re 第一 20 20 0 2 全部 20 1 第二 40 2 8.6.3 检查水平S-2、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的判定数见表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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