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40.30 C 7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691—2008 代替GB13691—1992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Code for the dust protecting technique of the ceramic production 2008-12-23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3691—2008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3691一1992《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GB13691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主体结构按照陶瓷生产工艺流程编排,方便使用和相应条文查找; 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定义; 一增加了除尘设备维护的相关条款; 一增加了个人防护的相关条款; 增加了防尘管理中教育和培训的相关条款。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亢、赵容、郭金峰、郭建中、王勇毅、曾尧、盛海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691—1992。 I GB13691—2008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生产防尘基本要求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和建筑陶瓷厂的原料加工、成型、烧成的设计、改造和生产管理。对于陶瓷生产 的匣钵、石膏加工及彩绘工艺防尘,亦应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陶瓷 ceramic 用黏土、石英等天然硅酸盐原料经过粉碎、成型、干燥、熳烧等典型生产过程而得到的具有一定形状 和强度的制品,是多晶、多相的无机非金属固体硅酸盐材料和制品的通称。 3.2 尘源dustresource 产生粉尘的设备和地点。 4厂址厂区和厂房 4.1厂址 4.1.1厂址选择应远离居民区和其他建筑群,并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民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 的上风侧。 4.1.2生产区与生活区应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并采取绿化措施。 4.2厂区布置 4.2.1主要烟窗和原料仓库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非生产区和非产尘区的上风侧。 4.2.2厂房的布置应按照缩短工艺流程和减少扬尘点的要求确定,并有利于建筑物的通风、采光 4.3厂房建筑 4.3.1厂房建筑尽可能密闭,厂房内的建筑物构件应减少易积尘的凹凸部分。所有墙壁、屋顶的内表 面尽可能平整光滑。 4.3.2厂房内的开启式侧窗应设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迎风面的墙上,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1m。 4.3.3产尘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宜设坡向排水系统,并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 4.3.4多层厂房应采取防止含尘空气串联的各项隔离措施。 1 GB13691—2008 4.3.4.1楼梯间、通往各楼层的门洞宜安装可自动关闭的门或帘。 4.3.4.2楼层间联系设置简易钢梯时,其位置应选择在离粉尘作业点较远的部位。 4.3.4.3供各种设备、溜管、管道穿过的层间楼板和隔墙上的孔洞、缝隙应予以密封;各种设备、溜管、 管道应密闭,减少连接点或中间环节,降低物料落差。 5生产工艺要求 5.1凡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其防尘措施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 使用。 5.2生产过程应采取机械化、连续化、密闭化作业,工艺允许时尽可能采用湿式作业。粉尘散发严重的 工序不应设置固定操作岗位。 5.3工艺设备应尽量竖向布置,减少粉料和坏料的中转环节,缩短运输距离。 5.4工艺和设备选型时,应采用防尘效果好或产尘少的工艺和设备。 5.5在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时,粉尘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下风侧。 5.6定期对车间地面、通风装置等进行清洁,设备布置应便于维修和清扫,有利于作业人员操作。 6车间通风 6.1产尘车间通风应以局部排风为主,含尘气体应有组织排放,经捕集、净化处理后排至室外。 6.2车间通风应合理组织车间气流,有效降低产尘作业区域空气中粉尘的浓度。为避免二次扬尘,宜 限制室内空气流速;排风口宜设在人的呼吸带下方,尽量减少上吸风,避免操作人员吸入含尘气体。 6.3为保证规定的车间采暖温度,应设置补风系统。补充风量应大于车间的总排风量,补风温度应按 热平衡确定,不得采用循环空气用于热风采暖和空气调节。 6.4对于需采取局部送风降温的车间,一般不宜采用再循环的轴流风扇或喷雾风扇进行通风。 7主要工序防尘 7.1原料加工 7.1.1基本要求 7.1.1.1矿石粗碎工序的投料、破碎、出料、运输应采用机械联动作业,实现集中控制。投料、破碎应设 于地平以下,以便于收尘和下料。 7.1.1.2采用球磨粉碎工艺时,制泥量较大的车间,应使进料、运输、称量、卸料工序实现机械化;制泥 量较小的车间应采用半机械化作业并设投料平台 7.1.1.3采用雷蒙机粉碎工艺的车间,全部工序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作业,控制室与粉尘作业区应采 取隔离措施 应尽量减少物料的落差高度。 7.1.1.5压滤机下应构筑接水围框。压滤水应全部接入围框内,以防泥浆水污染车间地面。滤布应设 专室存放、洗涤。 7.1.1.6生产设备应采取的密闭防尘措施见附录A。 7.1.2矿石粉碎、干燥与包装 7.1.2.1矿石粗碎工序应采用喷雾加湿措施,矿石的加湿量应不超过生产工艺最大允许含水量。 7.1.2.2矿石的粗碎、粉磨、混合、干燥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和排风口,防止粉尘逸出 a)对携尘气流速度不大的皮带运输机的转运点,各种粉碎设备的进、出料口等部位应设局部密 闭罩; b)对于携尘气流速度较大的干法粉碎、筛分、混合、运输设备,应设整体密闭罩。 2. GB13691—2008 7.1.2.3粉料干燥应采用喷雾干燥塔或密闭式干燥新工艺,并采取防尘措施,禁止使用人工翻晒或坑 床烘干粉状原料。 7.1.2.4粉料包装应尽量采用包装机;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及强度,避免泄漏及包装袋破损; 有粉尘逸散的包装作业岗位应设排风罩 7.1.3粉料储存 7.1.3.1粉状原料应储存在专用的库房或料仓中,不得开散堆放。 7.1.3.2料仓结构应保证粉料的正常流动,避免流料中断及窜流现象发生;易结拱粉料应采取活化 措施。 7.1.3.3在料仓下方用手工配料时,下料口处应设置排风罩,其风管阀门与下料口阀门应设联锁装置。 7.1.3.4库房结构应避免粉尘扩散和便于运输。库房应隔成若干间储藏室,并设有运输通道和通风 设施。 7.1.4粉料输送 7.1.4.1机械输送宜选择密闭性较好的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埋刮板输送机和溜管等。当选用胶 带输送机输送物料时应进行有效的密闭,防止粉尘逸散。 7.1.4.2输送粉状原料宜采用气力输送装置,并宜采用负压输送方式。 7.1.4.3物料的转运点应采用溜管的形式,避免物料自由坠落。 7.1.4.4用车辆运输散装干粉料时,应将粉料置于密闭的容器内运输。 7.1.4.5拆包、倒包作业应设吸尘装置并实现机械化。 7.2成型 7.2.1基本要求 7.2.1.1对坏体、带坏模型和脱坏模型进行干燥时,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7.2.1.2大件模型和坏体的存放及转运,宜使用带坏架的“坏车”。所采用的干燥设备应方便“坏车” 进出。 7.2.1.3应设置有压缩空气吹灰、抽风设备吸尘的密闭清灰室。模具、料板和垫饼上的粉尘应及时在 密闭清灰室内清扫干净。 7.2.2制坏工序 7.2.2.1可塑成型应精确控制放入模型的泥块重量,尽量减少压坏后的余泥,多余的泥料应收集在专 门的收集箱内。 系统净化处理 7.2.2.4半干压成型的粉料应控制在料盘和压机的工作台内,防止外泄,并应设置与压力机固定一体 的排风罩。 7.2.2.5干燥设备应保持清洁,禁止破坏、破屑存留在干燥设备内。 7.2.3精坏工序 7.2.3.1修坏应采用湿式或半干式作业,如须采用干法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设置排风罩。 7.2.3.3去底釉应采用湿法擦底,如须采用干法时,应设置排风罩 7.2.3.4精坏清灰应设置排风罩,采用机械清灰,禁止作业人员用口吹灰 7.2.3.5有粘接附件的坏件,应采用湿修湿接;如须采用干修干接时,应设置排风罩。 7.2.3.6坏体钻孔应尽量采用湿式或半干式作业。如须采用干法钻孔时,应设置排风罩。 7.2.3.7坏体砂轮切割、打磨及刷坏作业点应设置排风罩。 3 GB13691—2008 7.3烧成 7.3. 1基本要求 7.3.1.1陶瓷烧成宜采用隧道窑或间歇式大型台车窑,禁止使用人工在窑室内作业的窑炉。 7.3.1.2窑炉设备宜布置在天窗下面,有利于对流通风。 7.3.1.3车间内应设置专门的窑车维修室,室内应设有吸尘装置。 7.3.2装坏 7.3.2.1应采用专门工具清扫坏体和垫饼灰尘,并在作业点上设置排风罩。 7.3.2.2装坏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位于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上风侧。 7.3.2.3匣钵内需用垫层时,严禁用石英粉或糠灰作垫层。 7.3.2.4待烧成的坏体应及时装入匣钵,避免粉尘污染。 7.3.2.5废坏、废匣钵要放入专门的废料箱内,不能随意丢弃。 7.3.3焙烧 7.3.3.1清理煤灰时宜采用湿法作业降尘。 7.3.3.2煤和煤渣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并采取必要的抑尘措施。 8除尘系统及其维护 8.1尘源控制 8.1.1散发粉尘的设备和作业点应设密闭罩或外部排风罩,防止粉尘逸出。优先采用无动力排风 装置。 8.1.2排风罩的形状应有利于尘源控制,排风罩口长度应不小于尘化区的边长,排风罩的扩张角一般 不大于60° 8.1.3排风罩在不妨碍操作的前提下应尽量靠近尘源 8.1.4排风罩罩口风速宜在0.8m/s~1.5m/s之间选取 8.1.5对于粒径为0mm~3mm的物料,密闭罩罩口风速取0.5m/s~1m/s,对于粒径在3mm以上 的物料,罩口风速取1m/s~2m/s。 8.1.6密闭罩应封闭严密、拆卸方便,并应设置必要的观察窗、操作门或检修门,其缝隙和孔洞面积尽 量小,检修门窗应避开气压有较高正压的部位设置。 8.1.7为满足除尘需要,应选择合理的系统风量(见附录B)。 8.2除尘系统设计 8.2.1根据工艺流程、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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