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3.040.60 T 2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086—2013 代替GB15086—2006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Motor vehicles' door locks and retention component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2013-09-18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5086—2013 目 次 前言 引言 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 技术要求 4试验方法 5实施过渡期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对应的GTRNo.1章条编号对照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门锁载荷1、2和3试验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惯性试验规程…· 12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铰链试验规程 17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滑动门保持件的试验 20 GB 15086—2013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5086一2006《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GB15086 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车门系统”(见2.2)、“门铰链系统”(见2.6)、“儿童保护系统”(见2.11)、“前侧门”(见 2.12)、“后侧门”(见2.13)、“卡板”(见2.14)、“车门关闭报警系统”(见2.15)、“门锁系统” (见2.16)、“主门锁”(见2.17)、“主门锁系统”(见2.18)、“辅助门锁”(见2.19)、“行李箱盖” (见2.20)、“后门”(见2.21)的定义; 对GB15086一2006中已列入的定义“车门”、“锁体”“锁扣(或挡块)”做了修改(见2.1、2.7、 2.8,2006年版2.1、2.5、2.6); 一将“纵向载荷”和"横向载荷”修改为“载荷1和"载荷2”(见3.2.1.1、3.2.1.2); 删除“车辆侧面铰接门的门铰链系统必须安装在车门沿汽车行驶方向的前缘。如果是对开车 增加了门锁的一般要求(见3.1)和门锁的锁止装置要求(见3.2.3); 一增加了对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和门铰链的要求[见3.2.1.3.3.2.1.4b)、3.2.1.5.1d)]; 增加了对单个铰链的试验要求(见3.2.1.5.2); 增加了后向安装铰链的侧门要求(见3.2.1.5.3); 增加了滑动门锁的载荷1、载荷2和惯性载荷要求(见3.2.2.1、3.2.2.2、3.2.2.3); 一增加了滑动门保持件的性能对车门内侧与门框的外边缘分离距离要求和任何一个施力装置的 总位移要求(见3.2.2.4.2); 一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门锁载荷1、2和3试验”、“惯性试验规程”、“铰链试验规程”、“滑动门保持 件的试验"(见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本标准参考了“全球技术法规GTRNo.1《关于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全球技术法规》”。 本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GTRNo.1技术差异及原因如下: 修改了引用的符号,其原因是与我国现行采用的引用的符号方式不同; 删除了GTRNo.1中附件5《车辆类别定义》的内容,其原因是车辆定义与我国现行采用的车 辆分类方式不同。 本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GTRNo.1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A列出了本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 GTRNo.1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GTRNo.1时,本标准做了一些编辑性的修改: “本法规”改为“本标准”; 增加资料性附录A。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 汉分中心、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翠华、黄小枚、李再华、孙行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086—1994、GB15086—2006。 GB15086—2013 引言 我国是WTO的成员国,随着全球第一个法规GTRNo.1《关于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全球法规》的 发布,该法规将成为第一项正式出台的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项目,因此本次GB15086修订采用全 球技术法规GTRNo.1《关于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全球技术法规》(英文版)。 GTRNo.1是在协调和融合了欧洲法规(主要是ECER11和欧盟技术指令70/387/EEC)和北美法 规(主要是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206和加拿大机动车辆安全标准CMVSS206)的汽车 GTRNo.1适用于1-1类车辆(相当于ECE分类方式的M类车辆)和2类车辆(相当于ECE分 类方式的N类车辆),车辆的分类方式在GTRNo.1附件5有规定,车辆类别定义与我国情况不同,而 且GTRNo.1附件中"5.DISCUSSIONOFISSUESTOBEADDRESSEDBYAGTR”部分描述,目 前GTR正在对车辆分类和定义进行修订,是否适用于所有2类车辆还在讨论中。我国的车辆分类使 用标准GB/T15089一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是按照欧洲ECER.E.3系列的附件7修订而成, 为保持GB15086的持续性,沿用我国现行采用的车辆分类方式,因此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M和N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V GB 15086—2013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包括锁体、铰链和其他支撑方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 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和N,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及车门保 持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车门doors 用于汽车侧面或后面的能开闭、供乘员进出的铰接门和滑动门。不包括折叠门、上卷门和易于安装 拆卸的简易门。 2. 2 车门系统 doorsystem 包括车门、锁体、锁扣(或挡块)、门铰链、导轨和滑门组件组合,以及位于车门上或位于车门框架周 围的其他保持件。双门系统包括两个门。 2.3 门锁doorlock 锁止车门的机构,包括锁体、锁扣(或挡块)、内外操纵机构和内外锁止机构。 2. 4 车门保持件 doorretentioncomponents 2.5 门铰链doorhinges 与车门和车身相连接,能够绕同一轴线回转且相互结合部件的总成。 2.6 门铰链系统 door hinges system 用来支撑车门的一个或多个铰链。 2.7 锁体latch 使车门相对于车身保持在关闭位置,并可以有意开启(或操作)的装置。 2.8 锁扣(或挡块)striker(orstop) 与锁体啮合,以保持车门处于半锁紧或全锁紧位置的部件。 1 GB15086—2013 2. 9 全锁紧位置fullylatchedposition 车门完全关闭时,锁体与锁扣(或挡块)所处的啮合位置。 2.10 半锁紧位置 secondary latched position 车门不完全关闭时,锁体与锁扣(或挡块)所处的啮合位置。 2. 11 儿童保护系统childsafetylock system 能够独立于其他锁紧装置单独锁止和解锁的锁止装置,当它锁止时,能使门内侧的把手或其他开启 装置无法操作。该锁的锁止/解锁装置可以是手动的或电动的,而且可以安装在车辆的任何位置。 2.12 前侧门sidefrontdoor 从侧面看,当驾驶员座椅靠背调节到最直立和最靠后的位置时,车门50%的开启面是位于该座 椅靠背最后点的前方。 2.13 后侧门 side rear door 从侧面看,当驾驶员座椅靠背调节到最直立和最靠后的位置时,车门≥50%的开启面是位于该座 椅靠背最后点的后方。 2. 14 卡板fork-bolt 锁体部分,当位于锁紧位置时,它与锁扣(或挡块)保持啮合。 2.15 车门关闭报警系统doorclosurewarningsystem 安装在驾驶员能够清晰看到的位置,当车门锁系统没有处于全锁紧位置,而且车辆点火已被启动 时,即触发视觉信号系统。 2.16 门锁系统doorlatch system 至少包括一个锁体和一个锁扣(或挡块)。 2.17 主门锁primarydoor latch 带有全锁紧位置和半锁紧位置的门锁。 2.18 主门锁系统 primarydoorlatchsystem 至少包括一个主门锁和一个锁扣(或挡块)。 2.19 辅助门锁 auxiliarydoorlatch 安装到已装有主门锁系统的车门或车门系统上,带有全锁紧位置的门锁。 2.20 行李箱盖 trunklid 与乘客舱隔开的空间的入口。 2 GB15086—2013 2.21 后门backdoor 它不包括如下部件: a)行李箱盖; b)完全由玻璃材料组成的车门或车窗,其门锁和/或门铰链系统直接安装在玻璃材料上。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每个铰接式车门系统应装有至少一个主门锁系统。 3.1.2每个滑动车门系统应至少装有下述滑动车门系统的要求之一。 滑动车门系统的要求: a)一个主门锁系统; b)一个带有全锁紧位置和车门关闭报警系统的车门锁系统。 3.2性能要求 3.2.1铰接式车门门锁及门铰链 3.2.1.1载荷1 每个主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半锁紧位置时,以与锁体面垂直的方向施加4500N 同方向施加11000N的载荷,不应脱开。 3.2.1.2载荷2 施加4500N的载荷,不应脱开;每个主门锁系统和辅助门锁系统的锁体和锁扣(或挡块)总成在全锁紧 位置时,在相同方向施加9000N的载荷,不应脱开。 3.2.1.3载荷3(仅适用于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 对于垂直方向开门的后门门锁,至少有一个主门锁系统除满足3.2.1.1和3.2.1.2要求外,当与载 荷1和载荷2施力方向相正交的方向施加9000N的载荷时,门锁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3.2.1.4惯性载荷 每个主门锁系统和辅助门锁系统应满足下述惯性载荷要求中a)和/或b)的动态要求,或者满足c) 的计算要求。 惯性载荷要求: 加30g的惯性载荷,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b)对后门门锁系统,在锁止装置未锁止的情况下以与车辆垂直轴平行方向施加30g的惯性载 荷,不应从全锁紧位置脱开; c) 每个部件和子系统可以通过计算求出在特定方向上的最小耐惯性载荷。阻正开锁的组合耐惯 性载荷,应保证门锁系统在正确安装到车门上,承受上述a)和/或b)规定的惯性载荷时,保持 3
GB 15086-2013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09-20 14:53:3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