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 100. 30 G 8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563—2005 代替GB15563—1995 震源药柱 Seismic charge 2005-09-06发布 200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5563—2005 前言 本标准4.3中对跌落安全性的要求、7.1、8.1和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55631995《震源药柱》。 本标准与GB15563—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范围; 根据目前震源药柱的生产和使用情况,对震源药柱进行了重新分类; 对部分产品性能指标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对震源药柱壳体颜色重新进行了规定; 补充完善了爆速测试方法; 增加了抗水性能和抗拉性能试验装置示意图; 一对震源药柱的编码方式进行了统一规定; 对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包装检验的内容。 本标准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防科工委民爆服务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江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厂、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庆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元旦、佟春燕、任流润、沈跃华、秦卫国、李红叶、高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563—1995。 1 GB15563—2005 震源药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震源药柱的分类与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炸药为主装药的震源药柱的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6543瓦楞纸箱 GB8031工业电雷管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16625地震勘探电雷管 3分类与代号 3.1分类 3.1.1震源药柱按爆速不同分为高爆速、中爆速、低爆速3种类别。爆速不小于5000m/s的震源药 柱称为高爆速震源药柱:爆速不小于3500m/s、小于5000m/s的震源药柱称为中爆速震源药柱:爆速 小于3500m/s的震源药柱称为低爆速震源药柱。其中: a)高爆速震源药柱按照1000ms的级差又分为I、Ⅱ、Ⅲ型,爆速越高,型号数越大; b)低爆速震源药柱按照500m/s的级差又分为I、IⅡ、Ⅲ..型,爆速越低,型号数越大。 3.1.2震源药柱按使用方式分为井下使用和地面使用两种类别。 3.2产品代号 3.2.1产品代号由使用方式代号、名称代号、规格代号及类别代号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 类别代号 规格代号 名称代号 使用方式代号 图1产品代号示意图 3.2.2使用方式代号:用于地面使用的震源药柱在名称代号前用汉字“面”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 “M”表示,用于井下使用的震源药柱可省略。 1 GB15563—2005 3.2.4规格代号由产品直径和单节质量的数值组成,两数值之间用“_”隔开。直径的单位为毫米,单节 质量的单位为千克。 3.2.5类别代号依据爆速的高、中、低不同分别用大写字母G、Z、D后加型号I、IⅡ、Ⅲ...表示。 3.2.6产品代号示例如下: a) 直径为60mm、单节质量为1kg、爆速大于或等于5000m/s,小于6000m/s的井下使用的震 源药柱,产品代号为ZY60-1-GI; b) 直径为50mm、单节质量为0.2kg、爆速大于或等于6000m/s,小于7000m/s的地面使用的 震源药柱,产品代号为MZY50-0.2-GII。 4要求 4.1外观及尺寸 4.1.1产品表面应无破损、无浮药 4.1.2雷管孔应保证金属壳8号电雷管插入自如。 4.2单节质量 震源药柱单节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震源药柱单节质量及偏差 单节质量/g 100 200 250 500 750 1000 2000 2500 3000 5000 质量偏差/g ±5 ±10 ±15 ±20 ±25 ±55 ±35 ±50 ±60 ±70 注:用户需要其他规格的产品时,可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4.3性能指标 震源药柱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震源药柱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项 G D z II III 爆速/(m/s) ≥5.0X103 ≥3.5×103<5.0X103 <3.5X103 抗水性能 在压力为0.3MPa的条件下保持48h,取出后进行起爆感度试验,应爆炸完全 将两节震源药柱连接, 在60N的静拉力下,持 将两节震源药柱连接,在98N的静拉力下,持续 @≤45 mm 续30min,连接处不应断 30min,连接处不应断裂或被拉脱 抗拉性能 裂或被拉脱 将两节震源药柱连接,在98N的静拉力下,持续30min,连接处不应断裂或被 Φ>45mm 拉脱 起爆感度 对单节震源药柱起爆后,应爆炸完全 对总质量不小于6kg 对总质量不小于10kg的一组震源药柱起爆后,应爆 @≤45mm 的一组震源药柱起爆后, 炸完全 传爆可靠性 应爆炸完全 Φ>45mm 对总质量不小于10kg的一组震源药柱起爆后,应爆炸完全 2 GB15563—2005 表2(续) 性能指标 项 目 G D Z 在50℃土2℃和一40℃土2℃的温度条件下保温8h,取出后进行起爆感度试验,应 耐温性能 爆炸完全 跌落安全性 试验后不发生燃烧或爆炸 注1:表中Φ表示产品直径。 注2:用于单发(地面)使用的产品可不作抗拉性试验、抗水性试验和爆轰连续性试验。 注3:若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注4:产品的密度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5试验方法 5.1外观及尺寸 目视检查产品外表面;用对应的雷管样柱检验雷管孔。 5.2单节质量 分别用分度值不大于5g的衡器称量。 5.3爆速 5.3.1方法原理 着爆轰波阵面的高温和(或)高压、电离、发光等效应的作用下,感知爆轰波到达的消息,并通过信号形成 电路转变成电信号。用电子测时仪测出由安装在长度为1的炸药药段的一对传感元件给出的两个信号 之间的时间间隔t,便可求得在该药段中的平均爆速。 信号形成电路 测时仪 1—-雷管; 2——试样; 3—--—传感元件; 4——信号传输线。 图2爆速测试系统框图 5.3.2仪器和装置 试验用仪器和装置如下: GB15563—2005 a) 传感元件:推荐采用丝式探针传感元件。一般采用断-通式探针,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通-断式 探针。允许使用光传感元件、压力传感元件和其他类型的传感元件。丝式探针采用直径在 0.10mm~0.15mm范围内的铜芯漆包线制作。 C) 测时仪器:测时精度(包括信号形成电路和信号传输线在内)应不低于0.1μs。可使用爆速仪、 数字式测时仪、带照相或存储功能的示波器和瞬态波形记录仪中的任何一种。推荐使用数字 式爆速仪。 d)信号形成电路:在使用爆速仪的场合,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仪器说明书选用相应的配套电 路或装置,若爆速仪内部已有信号形成电路,则无需另加。若选用其他仪器,应根据仪器结构 及性能选定。应满足有效、可靠地配合传感元件将爆轰波到达信号转变为控制测时仪计时的 电信号,并能保证系统测时精度符合要求。 e)信号传输线:根据传感元件和仪器选定,应能满足有效、可靠地传输信号和保证测时精度的 要求。 5.3.3试验程序 5.3.3.1试样准备 大于85mm时,应做成外径为32mm或85mm的震源药柱进行爆速测定。 5.3.3.1.2允许将2发或2发以上的震源药柱对接,相对接的产品,产品直径和生产工艺应相同,装药 密度应相同或相近。对接前先将对接端切口,并确保余下部分的装药状况不改变。对接后应确保对接 端面充分接触,并使对接的震源药柱在同一轴线上。对接处用胶布或胶带固定好。 5.3.3.2传感元件的安装 5.3.3.2.1安装位置确定如下: a)测距(I)应按仪器精度和被测试样爆速而定,使测长相对误差不大于2%,且由测时系统引起的 测时相对误差不大于1%。一般情况下取l为50.0mm。对爆速在5000m/s以上的试样,可 适当加长测距, b)允许在同一节试样上安装2个以上传感元件,但测距应相同。同一次测定中,每节试样的测距 应相同。 c) 最靠近试样起爆端的测点位置距插人试样中的雷管底部应不小于2倍试样直径,最靠近试样 末端的测点位置离试样末端应不小于20mm。 5.3.3.2.2安装方法和要求如下: a)安装方法根据传感元件类型确定; b)传感元件应安装正确、牢固,且安装一致。安装前后均应检查是否完好; c) 断-通式丝式探针应沿同一节震源药柱圆周缠绕并保持平行,缠绕平面均应与试样轴线相垂 直,缠绕的部分均应咬合并且拉直。探针的首、尾均折向试样尾端并用胶布或胶带固定在试样上。安装 好后,两引出线在电性能上应彼此保持断开状态。 5.3.3.3系统连接 5.3.3.3.1将安装好传感元件的试样放置到爆炸场地,把传感元件与测时系统连接起来。连接方法根 据系统确定。 5.3.3.3.2连接前应对测时系统进行检查以确保工作正常。连接完毕应查验以确保连接无误。 5.3.3.4起爆试样、记录数据 将雷管插入震源药柱雷管孔,调整仪器处于待测状态,起爆,记下仪器测得的数据。 5.3.4试验结果的表述 5.3.4.1由仪器直接读出爆速值。 GB15563—2005 5.3.4.2由仪器读出时间后,按公式(1)计算爆速值。 D= X10 (1) 式中: 爆速值,单位为米每秒(m/s); 测距值,单位为毫米(mm); 爆速仪显示时间值,单位为微秒(us)。 5.3.4.3给出试验结果时应注明下列内容: a) 试样直径; b) 仪器型号和测时精度; c) 如有改装,应注明; d) 对测定结果有显著影响的其他内容。 5.4抗水性能 5.4.1仪器和装置 抗水性能试验装置如图3所示,仪器要求如下: a) 试验容器能确保使用压力和安全; b) 压力表的测量精度应不低于1.5级。 H 一密封垫; 压力表; 1手柄; 5——桶体; 8- 2—压盖; 一阀门。 3——足块; 6——支架; 图3试验装置示意图 5.4.2试验程序 将试样放人装有常温水的试验容器内,在压力为0.3MPa条件下保持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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