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20 C 8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Manual firecall points 2005-09-01发布 2006-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9880—2005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要求 要求与试验方法 4. 1 总则 4. 2 动作性能试验 4. 3 功能试验 4. 4 测试手段检查 4.5 可靠性试验 4.6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7 高温(运行)试验 4.8 高温(耐久)试验 4. 9 低温(运行)试验 4.10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 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 12 SO,腐蚀(耐久)试验.. 4.13 冲击(运行)试验 4.14 碰撞(运行)试验 4.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6 11 4.1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1 4.1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12 4.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2 4.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3 4.22 雨淋试验 14 检验规则 14 标志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动作性能试验装置 GB19880—2005 前言 本标准的3、4、5和6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参考了EN54-11:200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11部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ISO/FDIS 7240-1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11部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成、杨波、康卫东、王学来、黄军团、孙爽、许峰。 II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一般要求、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他具有特殊功能的火灾报 警启动按钮亦应执行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 1995) GB/T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 61000-4-3:1995)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磁兼容 GB/T17626.4199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 61000-4-4:1995) GB/T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5: 1995) GB/T17626.6—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dtIEC 61000-4-6:1996) 3一般要求 3.1总则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以下称报警按钮)若要符合本标准,应首先满足本章要求,然后按第4章规定进 行试验,并满足试验要求 3.2使用说明书 报警按钮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满足GB9969.1的要求。 3.3启动零件 3.3.1正常监视状态 报警按钮的正常监视状态可通过其前面板外观清晰识别,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3.3.2报警状态 报警按钮从正常监视状态进人报警状态可以通过如下操作完成,并应能从前面板外观变化识别且 与正常监视状态有明显区别: a)击碎启动零件; 1 GB19880—2005 b)使启动零件移位。 3.4报警确认灯 报警按钮应设红色报警确认灯,报警按钮启动零件动作,报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至报警状态被 复位。如通过报警确认灯显示报警按钮其他工作状态,被显示状态应与火灾报警指示时的状态有明显 区别。确认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2m处,光照度不超过5001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3.5复位 报警按钮动作后应仅能使用工具通过下述方法进行复位: a)对启动零件不可重复使用的,更换新的启动零件; b)对启动零件可重复使用的,复位启动零件。 3.6测试手段 启动零件不可重复使用的报警按钮应有专门测试手段,在不击碎启动零件情况下进行模拟报警及 复位测试。 3.7结构设计 3.7.1安全性 操作启动零件时不应对操作者产生伤害。 报警按钮外壳的边角应钝化,减少使人受伤的可能性。 3.7.2形状、尺寸和颜色 3.7.2.1形状 报警按钮的前面板宜采用图1或图2所示形状及表1列出的尺寸。 1-前面板; 2——操作面板; ae见表l。 图1方形启动零件报警按钮形状 报警按钮的操作面板宜为正方形(见图1)或长方形(见图2)及符合表1和下述要求: a)在前面板垂直中心线的正中间; b)可以设计成允许与前面板水平中心线有垂直偏差。 报警按钮的操作面板应与前面板在同一水平面或嵌入前面板里,但不能凸出前面板外。 2 GB19880—2005 SG 1——前面板; 2 一操作面板; a~e见表l。 图2长方形启动零件报警按钮形状 表1报警按钮的外形尺寸 图1或图2 报警按钮 尺寸 中的符号 正方形操作面板 长方形操作面板 前面板高度 85mm≤a≤135mm a 85mma135mm b 前面板宽度 85mm≤b≤135mm 85 mm≤b≤135 mm 前面板宽度与高度之比 b/a 0.95≤b/a≤1. 05 0.95≤b/a≤1.05 操作面板高度 c 0.5a±5mm 0.4a±5mm d 操作面板宽度 0.5a±5mm 0.8a±5mm 操作面板宽度与高度之比 d/c 0.95≤d/c≤1.05 1.9≤d/c≤2. 1 操作面板最大偏移量 ±0.1a e ±0.1a 3.7.2.2尺寸 报警按钮前面板覆盖面积(含操作面板)应大于6400mm操作面板面积应大于1000mm。前面 板和操作面板尺寸宜在表1规定的范围内。 报警按钮按制造商规定的安装方式安装后,前面板应与安装面平行,且凸出安装面至少15mm。 3.7.2.3颜色 报警按钮按制造商规定的安装方式安装后,除下述部位外,可视的表面颜色应为红色: a)操作面板; b)3.7.3.2中规定的符号和文字。 操作面板的颜色除3.7.3.3中指定的符号和文字外宜为白色。 3.7.3符号和文字 3.7.3. 1总则 报警按钮应采用适当的符号和文字进行标识。 3.7.3.2前面板上符号和文字 3.7.3.2.1宜在报警按钮前面板的上部居中标注如图3a)所示的图形符号或起同等作用的文字,符号 和文字应为白色。 3.7.3.2.2除3.7.3.2.1中规定,其他符号、文字均应在前面板水平中心线下方。非红色标识部分总 3 GB19880—2005 面积不应超过前面板面积的5%。 at) b) 图3报警按钮标识 3.7.3.3操作面板上符号和文字 3.7.3.3.1报警按钮的操作面板上应标注图3b)所示的图形符号。图形标识可附有补充性文字(如: 按下报警)。符号和文字宜为黑色,其总面积不应超过操作面板总面积的10%。 3.7.3.3.2其他符号、文字不应影响3.7.3.3.1中规定的图形标识,且限制在操作面板上部和/或下部 25%区域内。除3.7.3.3.1中规定的图形标识,操作面板上与操作面板颜色不同的标识总面积不应超 过操作面板面积的5%。 3.7.4使用环境 制造商应规定报警按钮的使用环境(户内或户外)。 3.7.5辅助接点 报警按钮如具有其他启动或辅助功能,应至少有一常开或常闭接点,接点容量应在使用说明书中 说明。 4要求与试验方法 4.1总则 4.1.1试验环境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中说明外,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2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如试验时要求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 4.1.3试样安装 试验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 4.1.4容差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士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 GB16838要求。 4.1.5响应时间 试样启动零件动作后,电源和监视设备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1.6试样 试样数量应符合下述要求: a)户内型报警按钮为12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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