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59-2004 ------------------------------------------------------------------------------------------------- 工作场所空气中 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air sampling for hazardous substances monitoring in the workplace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GBZ 159-2004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 准》(GBZ 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2) 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 WS 1-1996)和《作业 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 WS/T 16-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 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 均容许浓度、短时间 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 A、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WS1-1996和WS/T16-1996。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伯洪、闫慧芳 和梁禄。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 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 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 仪器的技术规范 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 3.1 工作场所( 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2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或定 时停留的地点。 3.3 采样点(Sampled site)指根据监测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定具有代表性的、 用于空气样品采集的工作 地点。 3.4 空气收集器(Air collector)指用于采集空气中气 态、蒸气态和气溶胶态有害物质 的器具,如大注射器、采气袋、各类气体吸收管及吸收液 、固体吸附剂管、无泵型 采样器、滤料及采样夹和采样头等。 3.5 空气采样器(Air sampler)指以一定的流量采集空气样品的仪器,通常由抽气动 力和流量调节装置等组 成。 3.6 无泵型采样器(Passive sampler)指利用有毒物质分子扩散、渗透作用为原理设 计制作的、不需要抽气动力的空气采样器。 3.7 个体采样 (Personal sampling) 指将空气收集器佩带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 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3.8 采样对象 (Monitored person ) 指选定为具有代表性的、进行个体采样的劳动者。 3.9 定点采样 (Area sampling)指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劳动者的呼吸 带进行采样。 3.10 采样时段(Sampling period)指在一个监测周期(如工作日、周或年)中,选定 的采样时刻。 3.11 采样时间 (Sampling duration) 指每次采样从开始到结束所持续的时间。 3.12 短时间采样( Short time sampling )指采样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的采样。 3.13 长时间采样( Long time sampling )指采样时间一般在1h以上的采样。 3.14 采样流量(Sampling flow)指在采集空气样品时, 每分钟通过空气收集器的 空气体积。 3.15 标准采样体积(Standard sample volume )指在气温为20℃,大气压为101.3 kPa(760mmHg)下,采集空气样品的 体积,以L表示。 换算公式为 293 P V 0 = V t × —————— × ————— …… (1) 273 + t 101.3 式中:V0 — 标准采样体积,L; Vt — 在温度为t℃,大气压为P时的采样体积,L; t — 采样点的气温,℃; P — 采样点的大气压,kPa。 4 采集空气样品的基本要求 4.1 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 对采样的要求。 4.2 应满足职业卫生评价对采样的要求。 4.3 应满足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对采样的要求。 4.4 在采样的同时应作对照试验,即将空气收集器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空气采样 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作为样品的空 白对照。 4.5 采样时应避免有害物质直接飞溅入空气收集器内;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应避免 被衣物等阻隔。用无泵型采样器采样时应避免风扇等直吹。 4.6 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时, 应采用防爆型空气采样器。 4.7 采样过程中应保持采样流量稳定。长时间采样时应记录采样前后的流量,计算 时用流量均值。 4.8 工作场所空气样品的采样 体积,在采样点温度低于5℃和高于35℃、大气压低 于98.8kPa和高于103.4 kPa时,应按式(1)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 4.9 在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的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样品的污染。 4.10 采样时,采样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 4.11 采样时,应在专用的采样记录表上,边采样边记录;专用采样记录表见附录 A和B。 5 空气监测的类型及其采样要求 5.1 评价监测 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 5.1.1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 均容许浓度时,应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连续采样 3 个工作日,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 5.1.2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 时,应选定具有 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连续 采样 3 个工作日。 5.2 日常监测 适用于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 浓度进行的日常的定期监测。 5.2.1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 均容许浓度时,应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采样 1个工作班。 5.2.2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 时,应选定具有 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 5.3 监督监测 适用于职业卫生监 督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时,对工作场所空气 中有害物质浓度进行的监测。 5.3.1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 均容许浓度时,应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日 和采样点进行采样。 5.3.2 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 时,应选定具有 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 5.4 事故性监测 适用于对工作场所发生职业 危害事故时,进行的紧急采样监测。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监测至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 最高容许浓度为止。 6 采样前的准备 6.1 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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