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260.20 K 3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800.2—2006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General rules of explosion-protect techniques of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Group I engines for use in flammable dust atmospheres 2006-12-01发布 200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0800.2—2006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的检验 制造商向用户提供的资料 标志与标牌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种危险一览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内燃机的工况和点燃源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内燃机分级和粉尘场所分区之间的对应关系 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章条编号与EN1834-3:2000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12 附录E(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EN1834-3:2000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13 GB 20800.2—2006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在GB20800《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总标题下,包含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一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第3部分:存在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地下矿区巷道用I类内燃机。 本部分是GB20800《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根据欧洲标准EN1834-3:2000《往复式内燃机潜在爆炸性环境用内燃机设计制造安全 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20000.2一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 则》的规定。 本部分在修改采用EN1834-3:2000时,考虑到我国国情,删除了如下内容:前言、序言、附录ZA; 将其“各种危险一览表”一章编辑为本部分的资料性附录A。这样的删节和变更并不影响标准的使用。 本部分根据我国防爆电气设备检验的具体情况,对EN1834-3:2000的部分技术内容进行了调整; 有关调整部分的技术性差异已编人本部分正文,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 本部分在起草时,为方便比较,编写了附录D(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章条编号与EN1834-3:2000章 条编号对照一览表”和附录E(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EN1834-3:2000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部分中条款表述所用的助动词遵照GB/T1.1一2000附录E的规定。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衡阳电瓶车总厂、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显力、王军、翟俊鸣、蒋建勋、于励民。 本部分于2006年首次发布。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II GB 20800.2—2006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第2部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Ⅱ类内燃机 1范围 GB20800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I类2D级和3D级往复压燃式内燃机(以下简称为 内燃机)的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用于消除或限制往复式内燃机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和危害。 本部分适用于内燃机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加工、制造和储存炸药场所中使用的内燃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点燃式内燃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883—1989往复活塞式内燃机术语(eqvISO2710:1978)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 GB/T6072.1一2000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标准基本状态,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 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idtISO3046-1:1995) GB/T6809.1一2003往复式内燃机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第1部分:固定件及外部罩盖 (ISO7967-1:1987,IDT) GB/T6809.2一1988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术语和定义气门组件、凸轮轴传动和气门驱动机 构(eqvISO/DIS7967-3:1986) GB/T6809.3—1989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术语主运动件(neqISO7967-2:1987) GB/T6809.4—1989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术语增压及进排气管系统(eqvISO7967-4:1988) GB/T10715一2002带传动多楔带、联组V带包括宽V带、六角在内的单根V带抗静电带的 导电性要求和试验方法(ISO1813:1998,MOD) GB12476.1一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 设备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idtIEC61241-1-1:1999) 设备第2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IEC61241-1-2:1999,IDT) 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qvISO/ TR12100-2:1992) GB/T16856一1997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eqvPREN1050:1994) GB20800.1一2006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环 境用Ⅱ类内燃机(EN1834-1:2000,MOD) JB8890—1999往复式内燃机安全要求 JB/T51113—1999内燃机空气滤清器总成产品质量分等 1)EN1834-3:2000中无检验程序的具体规定。检验程序的具体规定见GB3836.1一2000附录A 1 GB20800.22006 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GB/T1883—1989、GB/T6809.1—2003、GB/T6809.2—1988,GB/T6809.3—1989、 GB/T6809.4一1989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3. 1 爆炸性环境 explosive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以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形式存在的可燃性物质同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点燃 后,燃烧能传遍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3. 2 潜在爆炸性环境 potentiallyexplosiveatmosphere 由于场所条件和运行条件的影响可能引起爆炸的环境。 3. 3 级别categories 3.3. 1 Ⅱ类2D级内燃机enginesof categories2Dof groupⅡ 用于潜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21区的内燃机, 的防爆水平。 3.3.2 Ⅱ类3D级内燃机enginesof categories3Dof groupⅡ 用于潜在爆炸粉尘性环境中22区的内燃机。 这种内燃机所具有的防爆措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能保持所需的防爆水平。 3. 4 S 粉尘的分区 zonesof dust 3. 4. 1 20 区zone 20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和 (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的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 注:一般地说,这种情况出现在容器、管道和罐槽内。 3.4.2 21区zone 21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但未划人20区的场所 注:这种区域可能包括:尤其是,直接临近粉尘罐装口或排放口的场所,以及可能出现粉尘层且正常操作时可燃性 粉尘-空气混合物的浓度上升到爆炸性浓度的场所。 3.4.3 22 区zone 22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以可燃性粉尘云形式形成的爆炸性环境不可能出现,但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 存在的场所。 注:这种区域可能包括:尤其是,存储粉尘的设备、防护系统及装置附近的场所,粉尘可能从中泄露出来(例如,研磨 机房,在这种场所中,粉尘从研磨机中泄露出来并沉积下来)。 3. 5 温度temperatures 3.5.1 爆炸性环境的最低点燃温度minimumignitiontemperatureofanexplosiveatmosphere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的最低点燃温度,或者,粉尘云的最低点燃温度。 2 GB20800.2—2006 3. 5.2 粉尘云的最低点燃温度minimumignitiontemperatureof adustcloud 在试验炉内空气中所含粉尘云出现点燃时炉子内壁的最低温度 3.5.3 粉尘层的最低点燃温度minimumignitiontemperatureofadustlayer 在热表面上规定厚度的粉尘层发生点燃时热表面的最低温度 3.5. 4 最高表面温度 maximum surface temperature 在最不利的运行条件下,设备暴露于环境大气的外部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这包括内燃机、附件 和辅助设备(例如,火星熄灭器,管道等)的表面温度。 3.5.5 最高温度 maximum temperature 最高温度是在最不利的运行条件下下列温度的最大值: a)在3.5.4中定义的最高表面温度 b)下列气体的最高温度: 一通过阻火器直接排入大气中的排出气体: ——增压装置出口处的增压空气。 4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4.1总则 IⅡ类内燃机应符合JB8890—1999的要求 热表面、热气体、火焰、火星或电气设备不应点燃爆炸性环境。 所有热表面都应设计成尽可能减小粉尘层堆积的结构。特别是,应在使用细则中指出,粉尘层堆积 厚度不应超过5mm。 对于Ⅱ类3D级内燃机,只考虑正常运行工况,不需要考虑不正常情况(见附录B)。 对于Ⅱ类2D级内燃机,应考虑正常运行工况和可预见故障,但不考虑不常见故障和严重故障情况 (见附录B)。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都适用于2D级内燃机和3D级内燃机。 内燃机分级和粉尘危险场所分区之间的对应关系列于表C.1中 包含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可燃性粉尘环境用内燃机,除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 GB20800.1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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