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 100. 40 D 9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1011—2007 矿用人车 安全要求 Mine manriding cars with narrow gauge-Safety requirements 2007-07-19发布 200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1011—2007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涉及的是矿用人车的安全问题。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危险与GB/T15706.1、GB/T15706.2一致。关于通用的机械、电气、液压、气 动和其他设备的危险,不包括在本标准中。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JB8913一1999《矿用人车 安全要求》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明、邹声勇、杨现利、齐新民、黄嘉琳、王亚东。 I GB 21011—2007 矿用人车 三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矿用人车的安全要求。本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和预定使用方面对矿用人车提出的限 制。本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39.4热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GB/T4695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5706.1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15706.1 2007,ISO12100-1:2003,IDT) GB/T15706.2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GB/T15706.2一2007, ISO 12100-2:2003,IDT) GB/T15822.1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第1部分:总则(GB/T15822.12005,ISO9934-1:2001, IDT) GB/T 15822. 2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2部分:检测介质(GB/T15822.2—2005,ISO9934-2: 2002,IDT) GB/T 15822.3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第3部分:设备(GB/T15822.3—2005,ISO9934-3:2002, IDT)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JB/T4730.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JB/T8296.1矿山窄轨车辆开式轮对 JB/T9218无损检测渗透检测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3危险一览表 矿用人车在其寿命期内,因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而在各阶段可能产生的危险见表1。 1 GB 21011—2007 表1危险一览表 序 号 危 险 1 操作位置不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2 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达不到要求 3 轮对轨距超差,出轨、啃轨 4 车厢强度不足、结构不合理 车厢底架变形、焊缝裂纹 6 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牢固 7 牵引连接装置运行中卡阻、脱开或断裂 8 缓冲、减震装置失效 9 弹簧产生永久变形 10 车辆运行不稳定、倾翻、滑出 11 操纵机构不灵活或失效 12 制动系统失灵 4 安全要求和措施 4. 1 人车预定使用的安全措施与对策应与GB/T15706.1的有关要求一致。 4.2 人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或GB16423的有关规定。 4.3 人车应按人机工程学原理设计,从而减轻劳动强度,避免操作者的疲劳。 4. 4 车轮踏面应符合GB/T4695的规定,轮对应符合JB/T8296.1的规定,车轮与轨面间隙不大于 2 mm。 4.5 车厢顶棚、前后壁钢板厚不应小于2mm。 4. 6 车厢内的任何部位不应有足以使人致伤的锐边、尖角和凸出物。 4.7 车厢底架承受3倍最大静载荷的试验负荷后无永久变形,其焊缝应无裂纹。 4.8 头车的前、后壁应开设观察窗口;挂车中前壁也应开设观察窗口。 4. 9 人车的舒适系数不应小于0.3,并按式(1)计算: K = S/N .......( I ) 式中: K——舒适系数; S——车厢地板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N—座位数,单位为个。 4.10 车厢入口处应装设摘挂方便的保护栏杆,运行中不应自行脱落 4.11人车座位两侧应装有防护扶手,车厢应能运送载有伤员的担架。 4.12 2主牵引杆、连接装置及销轴应进行拉伸试验,试验破断拉力不应小于最大静载荷的13倍。 4.13 3主牵引杆、销轴、抱爪及楔形箱应进行探伤检查,其结果不应超过JB/T4730.3、JB/T9218、 GB/T15822中I级缺陷的规定。 4.14人车的连接器、碰头及转向器应有减震装置。 2 GB21011—2007 4.15缓冲装置的阻力值应经过标定,标定后零件应无永久变形或损坏。两台缓冲器的阻力值相差不 应天于15%。 值的裂纹、栉子等缺陷。 4.17缓冲钢丝绳应采用单层圆股、交互捻形式,其安全系数不小于3。 4.18 弹簧应在试验负荷下压缩(拉伸)3次,其永久变形不应大于自由高度的0.5%。 4.19人车在运行时应平稳、可靠,不应出现横向、纵向倾翻。 4.20 人车组列后应能顺利通过设计最小曲率半径的弯道。 4.21 各运动部件应动作灵活、协调,复位应准确、可靠 4.22 2人车组列后的运行速度:斜井人车不应超过5m/s,平巷人车不应超过3m/s。 4.23 平巷人车一般不安装制动装置,需要安装时,制动后滑行距离应小于20m 4.24 斜井人车组列运行时,每节车的制动装置均应灵活、可靠。在行驶方向的第一节车内应设有迅 速、可靠的手动制动装置。 4.25抱爪与楔形箱应经静载荷试验,试验载荷为其承受最大制动力的3倍,试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4.26抱爪和楔形箱横向窜动灵活,其窜动量为20mm~25mm。 4.27 斜井人车制动空行程时间:抱轨型不大于0.2s,插爪型不大于0.3。两侧插爪(或抱爪)下落的 时间差不大于0.02s。 4.28斜井人车在同一制动阻力下的平均制动减速度:空载不应大于30m/s,满载为10m/s²~ 13 m/s。 4.29按设计要求组成的列车应进行零速脱钩试验,试验时各部动作应正常到位,各节车均应落爪 制动。 4.30零速脱钩制动时,抱爪与钢轨顶面的夹角为70°~75°,牙片的一侧应咬住钢轨头侧面的全高,另 一侧不应小于2/3。 4.31插爪下落时,其尖端低于枕木上平面的距离不应小于70mm。 4.32人车制动后,各零部件均不应有裂纹、变形、扭曲和开焊等缺陷,制动架应能恢复到位。 4.33斜井人车应设置灵活、可靠的平道闭锁装置。 5安全要求和措施的判定 5.1试验器材: a) 精度不低于土1%,最小分度值不天于2kN的试验机; b) 精度不低于士1%,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kN的弹簧试验机; c) 分度值分别为1mm的钢卷尺和钢直尺,0.02mm的游标卡尺及分度值为0.001mm的千 分尺; d) 精度为0.01s的电秒表。 5.2轮对尺寸、车轮踏面形状和尺寸用样板检查,车轮与轨面间隙用塞规检查。 5.3车厢底架的静载荷试验在试验机上进行,承受3倍最大静载荷后检查是否永久变形,焊缝是否有 裂纹。 5.4连接装置、牵引链和保险链的拉伸试验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负荷达到其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的13倍,检查是否破断 5.5金属探伤试验按JB/T4730.3、JB/T9218、GB/T15822进行(最后一种方法作为仲裁使用)。 3 GB21011—2007 其相应的阻力值,直到最大制动力的3倍为止。检查零件有无损坏变形,夹绳器处钢丝绳有无抽动。 5.7弹簧的试验按GB/T1239.4进行。 5.9人车的运行速度、平均制动减速度及制动空行程时间在试验台上用脱钩试验方法测定,试验不少 于2次。 5.10 0平均制动减速度按式(2)计算: a = /(2Sx) ..(2) 式中: a一一平均制动减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 —制动开始时人车的运行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S—一人车缓冲距离,单位为米(m)。 5.11检查抱爪与楔形箱横向窜动是否灵活,其窜动量应符合4.26的规定。在试验机上做静载荷试 验,试验负荷达到其承受的最大制动力3倍,检查其是否产生永久变形。 5.12在试验台的斜坡上打开制动装置,用角度尺测量抱爪与钢轨顶面的夹角,并用钢卷尺检查牙片咬 住钢轨头侧面的高度,其结果应符合4.30的规定。 5.13用钢卷尺测量插爪下落后其尖部低于枕木上平面的距离,应符合4.31的规定 5.14人车组列后从斜坡轨道运行到水平轨道后,检查闭锁装置能否防止制动装置动作;再从水平轨道 进入斜坡轨道,检查闭锁装置能否自动复位及其复位斜坡角度,试验不少于2次。 5.15人车组列后应进行全速空载、满载动载荷试验各2次,制动性能应符合4.28的规定,并检查各零 部件的可靠性能。 6使用信息 6.1人车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15706.2和GB9969.1的要求。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 内容: 一 产品名称、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 一主要用途和适用范围; 一适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一结构示意图; 一系统说明; 一安装与调试方法: 一使用与操作方法; 一维护与保养方法; 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6.2使用说明书应采用使用该人车的国家官方语言书写,其用语应适合操作人员阅读, 6.3人车适用的工作条件包括: a)坡道倾角; b)弯道半径(水平、垂直); c) 轨道结构 6.4每台人车均应在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主 要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4 GB 21011—2007 b) 产品型号和名称; c)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d) 安全标记; e) 产品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f)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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