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10 8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898.2—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Fixed water supply equipment used for fire-protection- Part 2:Constant pressure automatic water supply equipment used for fire-protection 2011-12-30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7898.2—2011 前言 GB2/898的本部分的第5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27898《固定消防给水设备》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一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一第4部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 ..... 本部分为GB2789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凤英、赵永顺、盛彦锋、马建明、马六甲、韩卫钊、闫茹。 本部分是首次发布。 1 GB 27898.2—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1范围 GB27898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牌和操作指导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工作原理类似的恒压给水设备可参照采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3222.2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第2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 GB6245消防泵 GB27898.1一2011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A61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TSGROOO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27898.1一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constantpressureautomaticwatersupplyequipmentusedforfire-protection 采用特定控制方式或利用泵组固有的流量压力特性实现消防恒压给水的设备。 3.2 消防恒压给水 constant pressure water supply used for fire-protection 在消防给水过程中,设备给水流量在不超过消防额定给水流量的范围内变化,其给水压力始终保持 在设定压力的给水方式。 4分类 4.1产品分类 4.1.1设备按应用范围分为: a)消防专用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省略; b)消防与生活(生产)共用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G。 4.1.2设备按消防泵控制方式分为: 消防工频自动恒压给水设备分为: 1 GB27898.2—2011 恒压泵组式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为BZ; 一回流控压式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为HL。 b)消防变频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特征代号为BP。 4.2型号编制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按以下方法编制型号。 SAG 企业自定义 消防泵组台数 消防额定工作流量,单位为升每秒(L/s) 消防额定工作压力,单位为十倍兆帕(MPaX10) 分类特征代号(见4.1) 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示例:设备型号HBP6/10-3ABC表示ABC型消防专用变频自动恒压给水设备,消防额定工作压力为0.6MPa,消 防额定工作流量为10L/s,设有3台消防泵组。 5要求 5.1基本参数 5.1.1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不应低于0.3MPa。 5.1.2设备的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不应小于10L/s。 5.2设备构成和部件 5.2.1设备构成 5.2.1.1设备应至少包括水泵机组、管道阀门及附件、测控仪表、操控柜等。 5.2.1.2设备各部件应集中布置,整体应紧、整齐,且应方便维护和检修。 5.2.1.3设备各部件安装应牢固,连接应可靠 5.2.2部件通用要求 5.2.2.1设备的外购部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通用产品,且应优先选择消防专用产品。 由生产商研发生产的专用部件应通过产品技术鉴定。 TSGR0004的要求。 5.2.2.3设备使用的气压水罐、管道阀门及附件耐压等级不应低于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 5.2.2.4设备使用的压力表量程应选用合理,监视压力的仪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控压用压力仪表 精度应符合5.13.1的要求。压力表外壳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3外观和标识 5.3.1设备外观 5. 3. 1. 1 设备各部件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 2 GB 27898.2—2011 5.3.1.2设备涂层应完整美观。同类部件表面涂层颜色应一致。 5.3.2设备标识 5.3.2.1应设置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8.1的要求。 5.3.2.2设备各部件标志牌内容应清晰完整, 5.3.2.3在设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需防止不当操作和误操作处应挂置警示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 5.3.2.4设备给水管道应喷涂标识水流方向的箭头。 5.4控制功能 5.4.1稳压运行 5.4.1.1设备的稳压设定压力与实测压力的偏差以及对于不同压力扰动测得的重复性偏差均不应大 于0.02MPa。 5.4.1.2具有消防水池水位控制功能的设备,在消防稳压运行状态,遇水池水位低于设定限制时,设备 应自动停止稳压泵工作并发出缺水报警信号,如遇火警不应影响消防泵组的启动运行。 5.4.1.3稳压泵组应采用交替运行方式。投入消防运行状态后,稳压泵组应停止工作。 5.4.2消防运行状态启动方式 5.4.2.1设备的消防运行状态启动方式应符合GB27898.12011中5.4.2的规定。 5.4.2.2消防泵组变频启动运行时启动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变频启动时间 <22 22<P≤55 配用电动机功率P/kW >55 消防启动时间/s <25 <40 <55 5.4.3消防控压精度 5.4.3.1采用控制方式实现消防恒压给水的设备,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与实测压力的偏差以及对于 不同压力扰动测得的重复性偏差均不应大于0.02MPa。 5.4.3.2采用恒压消防泵组的设备,消防泵组从零流量至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的变化过程中,压力变 化不应大于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的10%。 5.4.4消防运行状态退出方式 5.4.4.1采用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的,停机应手动操作。 5.4.4.2采用自动方式启动消防泵组的,除设备出水口压力持续出现失压状态超过5min的情况充许 自动停机外,停机应手动操作。 5.4.4.3设备应具备消防泵组手动紧急停机操控器(按钮)退出消防的方式 5.4.5水泵切换 5.4.5.1在稳压工作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稳压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5.4.5.2在消防工作泵产生电气故障或不能达到应有能力时,消防备用泵应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5.4.6巡检 5.4.6.1设备应具有手动巡检和巡检提示功能,其巡检提示周期应能按需设定,但最长周期不应超过 3 GB 27898.2—2011 360h。 5.4.6.2巡检的操作方法应简便,且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5.4.6.3巡检过程中消防泵应逐台启动运行,每台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min。 5.4.6.4巡检中出现故障应有声、光报警 5.4.6.5采用电动阀门调节给水压力的设备,所使用的电动阀门应参与巡检。 5.4.7运行记录 5.4.7.1设备操控柜内应设置运行记录装置。 5.4.7.2记录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出水口压力、报警及故障发生的类别和时间、消防泵组工作状 态等。 5.4.7.3记录信息的采集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h,记录装置容量应满足连续记录不少于180d的要求。 5.4.7.4记录装置应设置标准的数据输出端口,其内部储存数据应能被导出显示和存放。 5.4.8电动阀门 采用回流控压的设备,其电动阀门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电动阀门后应串接手动阀门。电动阀门故 障时应报警。 5.4.9变频器故障 变频器控制消防泵组运行的设备,当变频器故障时,消防泵组应自动转工频方式运行。 5.5供水能力 5.5.1气压水罐供水 水容积不应少于50L。 5.5.2泵组供水 5.5.2.1稳压泵组达到125%标称流量时泵组出水口压力不应大于泵组标称工作压力的65%。 5.5.2.2消防泵组在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下的流量不应小于消防额定工作流量的水量Qx。 5.5.2.3消防泵组达到150%消防额定工作流量Q时设备出水口压力不应低于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 的50%。 之和的90%。 5.5.2.5恒压消防泵组的零流量点、75%标称流量点、标称流量点和115%标称流量点,压力变化最大 值不应超过泵组标称工作压力的15%。 5.6连续运行 5.6.1稳压运行稳定性 设备应按6.7.1规定的试验方法连续运行24h,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5.6.2消防泵组运行稳定性 消防泵组在消防额定工作压力px下连续运行6h,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故障。 4 GB27898.22011 5.6.3消防泵组连续启动 消防泵组通过操控柜面板的紧急启动按钮连续启动6次,泵组及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的故障。 5.7密封性能 5.7.1设备工作时承受水压的部件,在1.1倍设备最高工作压力水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应 渗漏。 5. 7. 2 设备工作时承受气压的部件,在1.1倍设备最高工作压力气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应 渗漏。 5.8水压强度 设备工作时承受水压的部件,在2倍设备最高的工作压力静水压强度试验中持续5min,应无泄漏 无宏观变形或损坏。 5.9运行噪声 设备稳压运行状态的最大噪声不应超过90dB(A)。 5.10 气压水罐 5.10.1设备应根据需要设置气压水罐,气压水罐总容积不应小于0.3m。 5.10.2设有气压水罐的设备,气压水罐及附件应符合GB27898.1一2011的规定,且其出水口直径不 应小于50mm。 5.11水泵机组 5. 11. 1 稳压泵组 5. 11. 1. 1 稳压泵的材料应符合GB6245的要求, 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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