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9436.1—2012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methanol- Part 1 :Coal to methanol 2012-12-31发布 201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9436.1—2012 前言 本部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GB29436《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分为如下几部分: —第1部分:煤制甲醇; 一第2部分:天然气制甲醇; 一第3部分:合成氨联产甲醇; 一第4部分:焦炉煤气制甲醇。 本部分为GB29436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煤炭工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开滦能源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氮肥工 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盛明、张国光、裴华、姜从斌、肖亚宁、罗陨飞、姜英、房承宣、朱玉营、李文德、 蒋翠蓉、王亚涛、张荣、殷德强。 GB 29436.1—2012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1范围 GB29436的本部分规定了以煤为原料的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 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部分适用以煤为原料生产甲醇的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5751 中国煤炭分类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甲醇综合能耗 Etotal energyconsumption ofmethanolproduction 在报告期内,生产甲醇所消耗的各种能量总量。其值等于报告期内甲醇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各种 能量之和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量之和。 3.2 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total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methanol 用单位产量表示的甲醇产品综合能耗。 4技术要求 SAG 4.1现有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要求。 1 GB29436.1—2012 表1现有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褐煤 ≤2400 烟煤 ≤2 200 无烟煤 ≤1800 原料煤分类参照GB/T5751。 4.2 新建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人值应符合表2要求。 表2新建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褐煤 ≤2000 烟煤 ≤1800 无烟煤 ≤1600 原料煤分类参照GB/T5751。 4.3 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应符合表3要求。 表3煤制甲醇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 褐煤 ≤1900 烟煤 ≤1700 无烟煤 ≤1500 原料煤分类参照GB/T5751。 5 统计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5. 1 统计范围 5. 1. 1 甲醇生产输人能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一次能源量(原 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量(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 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 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生产系统主要包括原料煤准备、气化、变换、净化 甲醇合成、甲醇精馏等,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包括气化剂(氧气、富氧空气、空气和蒸汽)制备、水处理及循 环冷却水系统、供热系统、仪表控制等,附属生产系统主要包括三废治理、机修、电修等。 5.1.2 甲醇输出能量是指甲醇系统向外输出的能量。甲醇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中未回收 2 GB29436.1—2012 使用的、无计量的、没有实测热值以及不作为能源利用的(如直接用于修路和盖房等),均不得计人输出 能量。 5.1.3外供粗甲醇(含外销和未经精馏直接供下游产品生产的粗甲醇)所消耗的能量、外购粗甲醇加工 精甲醇所消耗的能量应从输人能量中扣除,所产生的输出能量也应从甲醇输出能源总量中扣除, 5.1.4甲醇生产回收利用的能量,用于本系统时不得作为输人能量计人。向外系统输出时,应计甲 醇向外输出能量。如炉渣、合成放空气、甲醇贮罐驰放气、硫磺、煤焦油、副产蒸汽等向外系统输出时,不 得折为标准煤从输入能量中扣除,而应计入甲醇输出能量中。 5.1.5甲醇生产所必须的安全、环保措施消耗的能量(如硫磺回收、油回收、污水处理等的能耗),应计 入甲醇能耗, 5.1.6多用户共享的原料、公用工程(蒸汽、耗能工质等)能耗,应按有关规定合理分摊。 5.1.7大修、库损等消耗的能量,应按月分摊。 5.2计算方法 5.2.1甲醇综合能耗按式(1)计算: E= E(E, Xk)- I): 式中: E 一一甲醇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n 输入的能源种类数量; E,一甲醇生产过程中输人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m"); k—输人的第i种能源的折标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或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kgce/(kW·h)]或千克标准煤每立方米(kgce/m); 输出的能源种类数量; E, 甲醇生产过程中输出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m); kj 输出的第i种能源的折标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或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kgce/(kW·h)]或千克标准煤每立方米(kgce/m)。 注:甲醇的各种输人、输出能量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 5.2.2甲醇产量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 5.2.3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式(2)计算: E e=P ..(2) 式中: e-—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一一报告期内甲醇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报告期内甲醇产量,单位为吨(t)。 5.2.4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计算为准,各种能源应对实测值按 GB/T2589折算为标准煤。 6节能管理与措施 SAC 6.1节能基础管理 6.1.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对节能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 3 GB29436.1—2012 6.1.2制定行之有效的节能制度和措施,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节能责任考核体系。 状态;对基础数据进行有效的检测、度量和计算,确保能源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1.4企业应按照GB/T3484科学、有效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 性,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并做好能耗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6.1.5建立能耗测试、能耗统计、能源平衡和能耗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2节能技术管理 6.2.1经济运行 6.2.1.1企业应使生产通用设备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对电动机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GB/T12497 的规定;对风机、泵类和空气压缩机的经济运行管理应符合GB/T13466的规定;对电力变压器的经济 运行管理应符合GB/T13462的规定。 6.2.1.2企业应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提高设备的负荷率,使其可长周期运行;应使生产转动设 备合理匹配,经济运行;应使静止设备处于高效率低能耗运行状态;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对各种热能 科学使用,梯级利用;对余热和余压,加强回收和利用;对各种带热(冷)设备和管网应加强维护管理,防 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2.2节能技术 6.2.2.1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2.2.2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6.2.2.3推广“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6.2.2.4推广高效率的气化、净化、合成技术。 6.2.2.5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工艺和设备。 4 GB 29436.1—201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甲醇生产输入、输出能量的计算方法 A.1甲醇生产各种输入能量 A.1.1甲醇生产耗煤量 A.1.1.1甲醇耗煤总量,包括用于原料和燃料的煤。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A.1.1.2甲醇耗原料煤是指实际投人气化装置的原料煤,不包括返炭、返焦等。 A.1.1.3甲醇耗燃料煤系指实际投入锅炉的燃料煤,不包括掺烧该锅炉的炉渣等 (购蒸汽)的消耗量。甲醇消耗的蒸汽量,包括甲醇生产系统和辅助、附属生产系统所用的蒸汽总量。输 出蒸汽热量应计入输出能量。 A.1.1.5蒸汽来自企业自备电厂时,应合理分摊自备电厂的燃料煤消耗。 A.1.1.6外购蒸汽按购人蒸汽的烩值折标准煤。 A.1.1.7外供粗甲醇、外购粗甲醇加工的精甲醇所分摊的煤耗均应从甲醇耗煤总量中扣除。外购粗 甲醇加工的精甲醇的产量从甲醇产量中扣除。 A.1.2甲醇生产耗电量 统中的事故检修、计划中小修和年度大修耗电,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 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以电表计量为准。 A.1.2.2甲醇热电联产用甲醇余热、余压发电时,热电系统独立核算,甲醇的耗电量不应扣减自发 电量。 A.1.2.3外供的粗甲醇、外购粗甲醇加工的精甲醇所分摊的电耗均应从甲醇耗电总量中扣除。外购 A.1.3甲醇生产使用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量 A.1.3.1甲醇生产使用耗能工质(新水、软化水、氧气和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量应计入甲醇生产输 入能源,但不包括自产的耗能工质。其能源折标系数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A.1.3.2外供粗甲醇、外购粗甲醇加工的精甲醇所分摊的耗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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