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2034—2015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gold refining 2015-09-11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320342015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矿集团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辉、郑哗、梁春来、付文姜、谢天泉、张炳南、张永涛、李亮、赵俊蔚、郝福来、 赵国惠、唐廷双、于聪胜、温建波、王伟、霍明春、刘亚建、林烽先。 I GB32034—2015 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以 及节能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1272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 E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product of technology 报告期内工艺生产过程中生产系统的能耗与合格产品总量的比值。 注:生产系统是所确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装置、设施和设备组成的完成体系。 4技术要求 4.1现有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g) 萃取工艺 ≤6.50 电解工艺 ≤7.20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3.00 4.2 2新建及改扩建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及改扩建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准人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1 GB32034—2015 表2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g) 萃取工艺 ≤4.80 电解工艺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2.50 4.3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金精炼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表3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的要求。 表3金精炼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工艺分类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g) 萃取工艺 ≤3.20 电解工艺 ≤4.50 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2.30 5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5.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5.1.1能耗统计范围 5.1.1.1萃取工艺 取、反萃还原、铸锭和环保处理工序等各生产环节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 产系统服务的机修、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剂供应等所消 耗的各种能源之和。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5.1.1.2电解工艺 电解工艺综合能耗统计范围从粗金开始,到产出标准金为止,是生产系统,包括熔铸、电解、铸锭和 环保处理工序等各生产环节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产系统服务的机修、 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剂供应等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之和。 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5.1.1.3氯化工艺(含化学法) 化溶金、还原、铸锭和环保处理工序等各生产环节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生 产系统服务的机修、汽修、电修、供电、供水、水处理、制冷、化验、检测、计量、动力供应、药剂供应等所消 耗的各种能源之和。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不包括生活用能和基建项目用能。 GB32034—2015 5.1.2能源及主要耗能工质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5.1.2.1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能源折算系数应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各种能源的热值为基准,按照GB/T2589规定统一折算 为标准煤(kgce),电力按当量值折标准煤。没有实测条件的,可参考附录A进行折算。 5.1.2.2主要耗能工质的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系数转换得到耗能工质当量值折算系数;电力折算系数取等价值时,实物量以电力等价值折算系数转换 得到耗能工质等价值折算系数。没有实测条件的,参考附录B折算系数进行折算。 5.2计算方法 5.2.1单位产品工艺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按式(1)计算: eGy =E./P, .(1) 式中: eGY 单位产品工艺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千克(kgce/kg); E。 P,——工艺产出的最终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kg)。 5.2.2单位产品辅助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辅助能耗按式(2)计算: er=E,/P, .(2) 式中: eFz 单位产品辅助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千克(kgce/kg); E,——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量之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z 工艺产出的最终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kg)。 5.2.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式(3)计算: ezH =E,/Pz =(E,+E,)/P =eGY+erz .(3) 式中: eZH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干克(kgce/kg); (kgce); P,—一工艺产出的最终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千克(kg)。 6节能管理措施 6.1节能基础管理 6.1.1企业应根据GB/T23331的要求加强能源管理,健全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和经 3 GB32034—2015 济责任制;对各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 6.1.2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统计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1.3企业应根据GB17167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合理安排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降低金精炼工艺和综合能耗。 4 GB 3 32034—2015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及单位 原煤 20 908 kJ/kg(5 000 kcal/kg) 0.714 3 kgce/kg 洗精煤 0.900 0 kgce/kg 26 344 kJ/kg(6 300 kcal/kg) 原油 41816kJ/kg(10 000kcal/kg) 1.428 6 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 200kcal/kg) 1.457 1 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 kcal/kg) 1.471 4 kgce/kg 煤油 43070kJ/kg(10 300 kcal/kg) 1.471 4 kgce/kg 焦炭 28 435 kJ/kg(6 800 kcal/kg) 0.971 4 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12000kcal/kg) 1.7143kgce/kg 电力(当量值) 3600kJ/(kW.h)[860kcal/(kW·h)] 0.122 9 kgce/(kW. h) 热力 0.03412kgce/MJ 水煤气 10454kJ/m(2500kcal/m) 0.3571kgce/m² 油田天然气 38931kJ/m(9310kcal/m*) 1.330 0 kgce/m 注:本附录中折标煤系数如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另行设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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