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040.20 Y 6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06.14—2008/IEC60335-2-9:2006 代替GB4706.14—199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 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lls,toasters and similar portable cooking appliances ((IEC60335-2-9:2006(Ed5.2),IDT) 2008-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4706.14—2008/1EC60335-2-9:2006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定义 一般要求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6 分类 标志和说明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11 发热·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4 瞬态过电压· 15 耐潮湿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8 耐久性· 19 非正常工作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10 21 机械强度 11 22 结构 23 内部布线 24 元件 13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3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13 27 接地措施 13 28 螺钉和连接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30 耐热和耐燃 14 31 防锈 14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14 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电动机上的老化试验 18 参考文献 19 GB 4706.14—2008/IEC60335-2-9:2006 图101 器具示例 15 图102 旋转烤叉试验用负载 16 图103 灶头试验用容器 17 图104 电磁灶头试验用容器 17 II GB4706.14—2008/1EC60335-2-9:2006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 要求。 本部分是GB4706的第14部分。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1EC60335-2-9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词改为"GB4706.1"; b)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4706.14一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面包片烘烤器、烤架、电烤炉及类似 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14一1999的主要差异如下: IEC前言有变化; 第1章增加了不考虑身体、感知、智力能力缺乏,或经验和常识缺乏的人员在没有监督或指导 的情况下使用器具的情况;适用产品和不适用产品举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3.1.9.101~3.1.9.111对所涉及的各类产品的试验要求进行了细分,并增加了电磁灶头等器 具的试验方法; -3.105对旋转烤架重新进行了定义; 3.106对辐射烤架重新进行了定义; 3.109干酪烤架定义中增加了注解; 增加了3.112~3.119的定义; 6.2增加:设计用于户外使用的器具的防水等级应至少IPX4; -7.1增加了一些标志要求; 7.6增加了一些标志要求; SAG -7.12增加了一些警告语; -7.14增加了一些标志要求: 7.15增加了一些标志要求; -11.1增加:面包片烘烤器还应经受11.101的试验; 11.2增加了对面包机、电灶和灶头的试验放置要求; -11.7增加了对面包机的试验要求; 一11.8增加了用于三明治烘烤附件中的奶酪不应流人器具内,使相应部位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 隙的值低于第29章的规定; 增加了11.101试验; 19.1修改了不同类型产品的试验条件; 19.13增加了电磁灶头的要求; 一19.101对面包片烘烤器的试验进行了修改; II GB4706.14—2008/1EC60335-2-9:2006 增加了19.102~19.104的试验; 修改了21.1的试验; 增加了21.101的试验; 修改了22.105的试验; 修改了22.107试验; 增加了22.108~22.112的试验; —25.1增加了电源连接的要求; 一25.7增加了室外用器具的电源线要求; —30.2修改了适用产品的种类; 第31章增加了防锈试验要求。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葛丰亮、李红伟、祝曼晨、吴蒙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706.14—1986.GB4706.14—1999 IV GB4706.14—2008/1EC60335-2-9:2006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 准化组织。IEC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 并考虑到其他活动的需要,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 导则(以下统称为IEC出版物)。整个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来完成。任何对此技术问题感 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 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根据其与ISO达成的协议,与ISO在工作上紧密合作。 2)因为每个技术委员会都有来自于各个对有关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的代表,所以 IEC对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的表达了国际性的一致意见。 3) IEC出版物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 IEC出版物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对其出版物被使用的方式以及 任何最终用户(读者)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用IEC出版物的内 容作为他们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IEC出版物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有差异的,应尽 可能在后者中明确地指出。 5)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IEC出版物承担 责任。 6) 所有的使用者应确保持有该出版物的最新版本。 7) IEC或其管理者、雇员、服务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IEC技术委员会和IEC国家委员会的 成员)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出版物或其他IEC出版物造成的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人身伤 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性质的伤害,以及源于本出版物之外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和支出承 担责任。 8)应注意在本出版物中列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出版物来讲,使用规范性引用 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本IEC出版物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 识别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 IEC60335的本部分是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部分的本版基于IEC60335-2-9的第5版(2002)[documents61/2100/FDISand61/2131/ RVD]、增补件1(2004)[documents61/2535/FDISand61/2579/RVD]、增补件2(2006)[documents 61/2946/FDISand61/2981/RVDJ制定 本版为第5.2版。 页边加有垂直线的部分表明第5版的该部分被增补件1和增补件2所修改。 本部分的法语版尚未进行表决。 本部分应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增补件共同使用。本部分是基于IEC60335-1的第4版 制定的。 注1:本部分中提及的“第1部分”,均指IEC60335-1。 本部分对IEC60335-1的相应条款作了增补或修改,由此转换成本IEC标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 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中未提到的第1部分的条款,应尽可能合理地使用。本部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 V GB4706.14—2008/IEC60335-2-9:2006 是对第1部分相应内容的调整。 注2:标准中采用下述编号方式: 子条款、表、图从101”开始编号的部分是对第1部分的补充; 中的注解; 新增的附录以附录AA、附录BB等编号。 注3:标准中使用下述字体: 标准要求,roman正体; 试验规范,roman斜体; 一注解,小号roman正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三章中定义,当定义中有形容词时,该形容词和所修饰的名词也应用黑体字。 某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3.1.9适用不同的负载和不同的试验方法(加拿大和美国); 5.101 如果器具上装有电机,则电机在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美国); 7.12 连接器的标志应被标记在器具上(加拿大和美国); 11.2 测试角采用9.5mm厚的胶合板(美国); 11. 7 试验持续时间由食物的量而定(美国); 11. 8 “修改”的内容不适用(挪威); 11.8 测试角的温升允许为100K(美国); 11.101 除非安装在橱柜下或是嵌装,否则对于带有金属外壳的面包片烘烤器的外壳温升无 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提供适当的警示标志,则器具外壳的温度允许达到100℃(美国); 15.2 使用不同的溶液,并且对于烤炉、电烤盘、灶头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15.101 器具仅被浸人到标记线(美国); 19.2 在工作台上方400mm处放置高300mm的模拟橱柜(加拿大和美国); 19.2 试验不同,对于电烤盘和灶头需要附加的试验(美国); 19.101 使用不同的测试方法和试验次数(加拿大和美国); 19.102 块可燃的布放在面包片烘烤器上面,残留的面包留在原来的位置上(加拿大和 美国); 19.103 使用不同尺寸的试验盘(美国); 20.101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1.101 试验不同(美国); 22.105 要求不适用(美国); 22.108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2.109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2.110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4.1.3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4.101 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5.7 规定了电源软线的自由长度:对于打算连到固定插座上的器具为1.8m2.1m;对于 通常用于桌面或类似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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