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 120 K 0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06.86—2008/IEC60335-2-67: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地板处理机与地面 清洗机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loor treatment and floor cleaning machines,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 (IEC60335-2-67:1997,IDT) 2008-06-13发布 200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4706.86—2008/IEC 60335-2-67:1997 目 次 前言 IEC前言 1 范围 2 定义 总体要求 试验的一般条件 5 空章 6 分类 标志和说明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电动器具的启动 10 输人功率和电流 11 发热·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4 空章 15 耐潮湿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8 耐久性· 19 非正常工作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1 机械强度 22 结构 23 内部布线 24 元件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7 接地措施· 28 螺钉和连接 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31 防锈·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引用的规范性标准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预制混凝土板 图101 冲击试验装置 GB4706.86—2008/IEC60335-2-67:1997 前言 GB4/U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67:199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工业和商用地板 处理机与地面清洗机的特殊要求》(第二版)及其修改件第1号(2000)。 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 部分,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1998相应条文中的 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的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 表示除符合GB4706.1一1998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正文中非标题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 本部分的附录属性按GB4706.1一1998中的附录属性的规定 本部分增加的条文、注释和图表自101起编号。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傅玉颖、洪平、李继萍、何阳春、王玉波、刘旭、尚卫东。 GB4706.86—2008/IEC60335-2-67:1997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各会员国电工委员会(IEC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全球性标准化组 织。IEC的任务是促进电工和电子领域内与标准化有关的一切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IEC除了 开展其他活动外,还颁布国际标准。其制定工作委托给各技术委员会。任何对所涉及问题感兴趣的 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与这项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也可以参加。 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这两个组织间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由所有对此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 议,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它们提出的标准、技术报告或手册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 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同意尽可能地把IEC国际标准明白无误地应用到 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中去。IEC标准与相应国家和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不一致,应在国家和地区标准中 明确阐明。 5)IEC不提供认可标记,也不对任何声称符合其标准之一的设备承担责任。 6)要尽可能注意到本标准的一些条款可能涉及到专利权。IEC不对识别任何或所有的专利权承 担责任。 IEC60335系列标准的本部分是由IEC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 “商用电动清洗器具”分委员会制定。 IEC60335-2-67的第二版取消和替代1992年出版的第一版。 本标准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FDIS 表决报告 61J/55/FDIS 61J/71/RVD 关于表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情况,可在上表中指出的表决报告中查明。 本第二部分是准备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改件结合使用,它是建立在该标准第三版 (1991)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IEC60335-1的对应条款,以便转化为IEC标准:工业和商用地面处理和地 面清洗器具的安全要求。 如第一部分的个别条款在本第二部分未提到时,如果合理,该条款仍然适用。在本标准中说明“增 加”、“修改”或“代替”时,第一部分中有关正文应作相应修改。 注: 1)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要求本身:罗马体; 试验规范:斜体; 一说明事项:小罗马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当第一部分的一个定义涉及一个形容词时,在第二部分中这个形容词和所 相关的名词也要用黑体。 2)对IEC60335-1增加的条款、注释和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增加的附录标明字母AA、BB等 GB 4706.86—2008/1EC 6 60335-2-67:1997 下述的附加差异存在于一些国家: 25.7:PVC软线可能不适用温度低的户外工作(芬兰、瑞士); —25.14:不进行弯曲试验(美国); 一32章:除IEC335-2-69的附录AA外,负责劳动保护的国家健康部门可以提出专门要求 GB4706.862008/1IEC60335-2-67: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地板处理机与地面 清洗机的特殊要求 1范围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主要为工业和商用设计且用电动机驱动的地面抛光(包括上蜡和打磨)、擦洗和磨洗 翻松和地毯香波清洗的器具。这些器具,包括有湿吸和(或)干吸泵的器具,可带或不带附件。装有湿吸 和(或)干吸泉的器具也应符合工业真空清洗机的要求。 注101:商用是指例如在旅馆、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及办公室使用.而不是供一般的料理家务之用 本部分也适用于收集有害灰尘,如石棉,或有附加要求的液体的器具。 本部分也适用于原动机采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其效应 修改: 用下述内容替代注3的最初两段: 供家用的器具(见GB4706.57—2002); —喷射提取物的器具(见IEC60335-2-68); 2定义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operation 根据制造厂说明负载,除了抽吸泵,或在所有各种功能中可达到的最高负载应能同时作用, 工作的功能如下: 擦洗、翻松、磨洗 scrubbing,scarifying.grinding 器具使用适当的刷子在模制的混凝土板表面工作(见附录AA)。 注101:水泥地的擦洗被认为是最重的负载 也可以是一种表面坚固且与模制的混凝土板一样的平滑水泥面。 干和湿收集dryandwetpick-up 根据IEC60335-2-69。 抛光和干打磨polishinganddrybuffing PVC表面被认为适合于建立正常工作。在用化学物质处理表面的干过程期间出现的输人峰值不 应作为正常工作,但应通过延长测量到至少10min进行平均。 地毯喷液清洗carpetshampooing 对于喷液清洗,试验表面须包含地毯,根据GB/T20291一2006,地毯应被固定在地板上。在清洗 之前,须在干的水泥表面进行15min的清洗操作,使喷液清洗机的刷子达到调整好状态。在水泥表面 操作后,刷子必须在香波液中浸至少30min。 1 GB4706.86—2008/IEC60335-2-67:1997 3总体要求 GB4706.1—1998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4试验的一般条件 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5空章 6分类 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关于电击防护类别,器具及附件应属I类、Ⅱ类或Ⅲ类。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6.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应至少为GB4208—1993规定的IPX4。 由电源线供电的室内使用的器具,只用于干洗,应至少为IPX0。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7标志和说明 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9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真空泵电机的运行和控制真空泵电机的开关位置是一一对应的。 7.1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使用说明的封面上应有下述内容或相应图形符号: “警告!没有阅读使用说明请不要使用该器具”。 当使用(如处理易燃液体,对身体有害的灰尘或可燃沙尘的)器具时,应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这些 详细的说明都将在随器具所带的使用说明中给出。 所有器具都应附有使用说明并详细说明:在器具清洗或维修操作前应将电源线插头从输出插座 拔出。 SAC 假如为更换刷子或其他附件而必须切断电源,则应给出适当的警告。 使用说明应指明:操作期间,开动着的器具压过电源线时可能会出现危害,如果电源线被损坏,则必 须更换 假如对一台器具提供或指定几个刷子,则使用说明应包括:刷子的描述和说明它们的用途。假如一 种专用的大直径刷子用于干擦,则应明确地描述并应包括警告:不能用于一般抛光。 下述含义应在使用说明中给出: “本器具也适用于商用,例如在旅馆、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办公室、租赁商行使用,而非一般的 家用。 假如合适,下述警告也应包括在使用说明中: “警告!本器具使用由制造商指定的专用刷子,装配其他刷子可能影响其安全性。” 对器具上的输出插座使用中的任何限制应在使用说明中清楚标明。 注:用于在器具出口标志的附加要求适用(美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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