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40 R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028.1—2018 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1部分:高压供电 Shore-to-ship power supply system technical conditions- Part 1:High voltage connection 2018-10-01实施 2018-03-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6028.1—2018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结构 5 一般要求 6 技术要求 检验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典型靠港船舶岸电系统高压供电安全控制回路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典型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接插件(插头、插座) 参考文献· GB/T36028.1—2018 前言 GB/T36028《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技术条件》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高压供电; 一第2部分:低压供电。 本部分为GB/T3602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群、杨瑞、刘庆国、陈钢、张伟、朱玮玮、尹丽君、刘永涛、苏勇 Ⅲ GB/T36028.1—2018 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1部分:高压供电 1范围 GB/T36028的本部分规定了靠港船舶岸电系统高压供电(高压上船)的结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 及检验。 本部分适用于港口高压供电形式的靠港船舶岸电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906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6934电能计量柜 GB/T26218.1污移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第1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GB/T30845.1一2014高压岸电连接系统(HVSC系统)用插头、插座和船用耦合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30845.2一2014高压岸电连接系统(HVSC系统)用插头、插座和船用耦合器第2部分: 不同类型的船舶用附件的尺寸兼容性和互换性要求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船舶岸电系统 Eshore-to-ship power supply system 在船舶停靠港口时,由岸上供电设施向船舶提供电力的系统。 3.2 岸电电源shore-to-shippower 能够提供适合靠岸船舶电压和频率的专用供电装置,可分为高压岸电电源和低压岸电电源。 3.3 高压供电highvoltageconnection 船舶岸电系统为靠港船舶提供电压大于AC1000V的供电方式。 3.4 不断电切换 shoreand shipconnectionpoweron 在船舶负载供电不中断的状态下,完成岸电和船电之间的切换。 1 GB/T 36028.1—2018 4结构 4.1船舶岸电系统包括岸电电源、接电箱、接插件、电缆及电缆管理等设备。 4.2 船舶岸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输出为三相三线制式。 5 一般要求 5.1工作环境条件 5.1.1环境温度:-25℃~+40℃。 5.1.2相对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大于45℃时,不超过95%; b)大于45℃时,不超过70%。 5.1.3运行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无导电或爆炸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 b) GB/T26218.1中“环境条件”的要求 5.2 2船舶岸电系统 5.2.1 系统容量应能满足船舶靠港期间预期使用的船用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的需求。 5.2.2 系统容量宜采用1000kVA、2000kVA3000kVA、4000kVA、5000kVA、8000kVA、 16000kVA 5.2.3系统任何节点的断路器分断能力应不小于系统的最大预期短路电流。 5.2.4系统为船舶供电时宜采用不断电切换方式,并应配置岸船间的联锁系统和通信系统。 5.2.5系统产生的电压谐波分量应符合GB/T14549的规定。 应向单艘船舶供电。 5.2.7电器附件及其安装器件应能在海洋环境下防腐,并应符合GB/T30845.1—2014第26章的测试 要求。 5.3 3系统输出 5.3.1 系统输出电压和频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系统输出电压和频率 电压 频率 Hz 11000 60 6600 60 6000 50 5.3.2稳态输出电压的最大允许偏差为土5%,暂态输出电压的最大允许偏差为土20%,电压瞬变响应 恢复时间应不大于1.5s。 5.3.3稳态输出频率的最大允许偏差为士5%,暂态输出频率的最大允许偏差为士10%,频率瞬变响应 恢复时间应不大于5s。 2 GB/T36028.1—2018 5.4计量要求 5.4.1船舶岸电系统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5.4.2电能计量装置宜设置在船舶岸电系统输出侧 5.4.3船舶岸电系统同时为多个船舶提供供电服务时,电能计量装置应分船设置。 5.4.4电能计量装置及计量柜应符合GB/T16934的规定。 5.5 安全要求 5.5.1 安全保护系统符合以下要求: a) 插头、插座与接地开关应设置安全联锁功能; b) 船舶岸电系统输出断路器与接地开关、紧急停止装置应具备安全联锁功能: 船舶岸电系统输出端应配置短路、过载、过流、过压、欠压、缺相、错相、欠频、过频、逆功率、三相 不平衡、浪涌电压、接地保护、功率因数检测功能; d) 在必要位置及人员值班处应设置船舶岸电系统紧急停止装置; 高压交流封闭开关设备应符合GB/T3906的要求; e) f) 保护系统宜设置备用电源,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5.5.2接地符合以下要求: a) 接地系统应符合GB/T50065的要求; 岸船之间应设置等电位接地; b)j c) 船舶岸电系统输出侧接地宜采用中性点经电阻接地方式。 5.5.3船舶岸电系统应与靠港船舶设置统一的独立安全控制回路: 集装箱泊位的船舶岸电系统安全控制回路参见附录A的A.1; 滚装泊位、散货泊位的船舶岸电系统安全控制回路参见A.2。 6技术要求 6.1 高压岸电电源 6.1.1 电源过载能力应不小于1.1倍额定功率, 6.1.2 外壳防护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不低于IP55。 6.1.3 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扩展性 6.1.4 应具备状态显示、电能计量、数据记录及查询功能 6.1.5 应安装于室内。 6.1.6 可采用自然冷却和(或)强迫冷却。 6.2 高压接电箱 6.2.1 宜安装在码头前沿及码头作业面以下,可采用预装固定式。 6.2.2 安装位置不应影响正常作业活动,并应设置安全护栏或格栅。 6.2.3 外壳防护应符合GB/T4208的规定,不低于IP65。 6.2.4箱体应设置防触电设施,并可靠接地;箱内宜预留光纤接口。 6.2.5应具备带电显示、报警功能。 6.2.6 应采用接插件。插座数量、规格应与船舶受电设备相匹配,快速插座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座,插座规格参见附录B的B.1; 3 GB/T 36028.1—2018 b) 邮轮泊位的船舶岸电系统至少采用4套插座,插座规格参见B.2。 6.3 高压接插件 6.3.1 应符合GB/T30845.1—2014和GB/T30845.2—2014的规定。 6.3.2 应满足船舶岸电系统标称电压、额定频率和承载电流的要求。 6.3.3 应具有接地触头和控制触头,应具备安全联锁功能。 6.3.4 供电端应为插套形式,受电端应为插销形式。 6.4 电缆及电缆管理系统 6.4.1 电缆应符合相应标称电压、承载电流的要求。 6.4.2 电缆的选择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 6.4.3 电缆管理系统应与靠港船舶协调统 6.4.4 邮轮泊位的电缆管理系统应集成在移动式电缆小车上。 7检验 7.1 程序和方法 7.1.1 检验程序和方法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 7.1.2 检验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应设置警示标志。 7.2 初次供电 7.2.1 在系统安装测试完成后、系统第一次供电前应进行初次供电检验 7.2.2 初次供电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外观检查; a) b) 相序检测; c) 功能、性能检测; d) 耐压试验; e) 绝缘检测; f) 接地检测。 7.3 周期性供电 7.3.1 在设备正常使用每满12个月或停用3个月后再次使用前,应进行周期性供电检验。 7.3.2 周期性供电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外观检查; b) 绝缘检测; c) 接地检测; d) 主要设备功能、性能检测; e) 耐压试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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