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80 5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193—2015 代替GB19193—200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on disinfection for infectious focus 2015-06-02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9193—2015 目 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疫源地消毒要求 4 5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原则 6疫源地消毒效果评价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疫源地终末消毒工作程序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肌病毒污染物的处理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疫源地消毒效果评价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疫点终末和随时消毒消毒工作记录表 13 GB 19193—2015 前言 本标准技术内容除5.1.1.7条及附录B、附录D外,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193—2003《疫源地消毒总则》,与GB19193—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随时消毒卫生要求; 一修改了终末消毒卫生要求; 一修改了各类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处理原则; 一增加了附录B“病毒污染物的处理”和附录D“疫点终末和随时消毒消毒工作记录表”,原附 录B改为附录C。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成都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张朝武、张流波、王国庆、刘衡川、李新武、叶庆临、顾健、何建邯、廖骏、胡顺铁、 孙玉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3年6月 I 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疫源地消毒的要求、消毒原则和消毒效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传染病的疫源地消毒。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81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GB15982一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8466—201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版)国务院令第380号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疫源地 infectious focus 现在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和传染源可能播散病原体的范围。 3.2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for infectious focus 对疫源地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消毒。 3.3 随时消毒 concurrentdisinfection 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 注:随时消毒的目的是及时杀灭或去除传染源所排出的病原微生物。 3.4 终末消毒 terminal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 1 GB19193—2015 注:终末消毒可以是传染病病人住院、转移或死亡后,对其住所及污染的物品进行的消毒;也可以是医院内传染病 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4疫源地消毒要求 4.1随时消毒卫生要求 4.1.1医院随时消毒按GB15982—2012中第4章执行 4.1.2随时消毒应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消毒合格判定标准为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 4.1.3检查方法按GB15982—2012中附录A执行。 4.2 终末消毒卫生要求 4.2.1 物体表面消毒后,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 4.2.2排泄物、分泌物消毒后,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4.2.3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血液等消毒后,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 4.2.4空气消毒后,不应检出指示微生物或目标微生物;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 4.3污物处理 按GB15982—2012中5.8执行。 4.4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按GB18466执行。 4.5 终末消毒工作程序 按附录A执行。 5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原则 5.1 甲类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原则 5.1.1鼠疫疫点和疫区消毒 5.1.1.1 室内环境表面与空气的消毒 可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000mg/L~2000mg/L消毒液,或2000mg/L~5000mg/L过氧乙 酸,按300mL/m对病人居室内进行喷雾消毒;也可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酚类消毒剂等进行消毒 肺鼠疫可用上述消毒剂浓度及剂量,对小隔离圈内房屋全面进行喷雾消毒;对室内空气,将过氧乙酸稀 释成5000mg/L~10000mg/L水溶液,在60%~80%相对湿度,室温下加热蒸发,过氧乙酸量按1g/m 计算,熏蒸消毒2h。 5.1.1.2污染用具消毒 对污染的一般耐热耐湿物品,如被罩、食具、茶具、玩具等可煮沸15min,蒸汽或压力蒸汽按常规消 毒;含有效氯或有效漠1000mg/L~2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1h~2h。对不耐热或不耐湿的物 品,如棉絮、棉衣裤、皮张、毛制品等应送专业消毒站消毒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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